日前,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河钢承钢板带系统颗粒物超低排放治理项目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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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承钢板带系统颗粒物超低排放治理项目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2021-10-26 13:13 来源: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日前,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河钢承钢板带系统颗粒物超低排放治理项目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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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河钢承钢板带系统颗粒物超低排放治理项目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钢承钢板带系统颗粒物超低排放治理项目已由承德市双滦区行政审批局以双滦审批投资备【2021】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项目名称:河钢承钢板带系统颗粒物超低排放治理项目总承包。建设地点: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厂区内。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5日历天内完成。质量标准:合格;(1)设计、设备质量: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验收并达到性能考核指标要求;(2)建安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主要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现有布袋除尘器优化升级(转炉二次除尘,铁水预处理除尘,转炉三次除尘);新建三台除尘器(新连铸除尘,新精炼除尘,新三次除尘)及项目相关附属设备设施。本工程所需配套能源动力介质部分的管道、电缆、项目区域内影响本工程建设的原设备设施拆除改造;利旧承钢120吨转炉系统三套风机、电机、变频器,利旧150吨二号转炉变频器一套;场地道路、地面平整硬化、绿化及地基处理施工等建设;涉及本工程的新旧系统对接等。以上工程内容以现场实际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本项目的实施目标:通过河钢承钢板带系统颗粒物超低排放治理项目的实施布袋除尘器颗粒物排放≤8 mg/Nm3。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涉及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建设、调试及试运行、技术服务、竣工验收、质量保修、工程移交等全部内容。主要钢材由招标人提供,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甲供材及利旧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及施工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金工程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少具有1项炼钢转炉系统除尘新建或改造总承包业绩,或其它颗粒物超低排放新建或改造总承包业绩。业绩要求为已完工项目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业绩均须附承包合同,同时附以下证明文件之一:(1)政府环保部门的验收报告;(2)具备CMA认证的第三方监测报告;(3)用户达标排放证明,需加盖合同主体行政单位公章或能代表主体单位专业环保部门的公章;(4)竣工验收证明。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不完整视为无效业绩。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诉讼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cn/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26 09:00至2021-11-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1-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备注:1、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规定时间按照以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登陆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2)办理数字证书: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3)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sl),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备注: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的通知》(冀政务办(2019)143号)要求,承德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对接工作,目前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飞天诚信和中天信安介质+河北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吉大正元介质+吉大正元签章)、中网威信电子安全服务有限公司(龙脉介质+点聚签章)。承德市(市县两级)CA互认平台正式投入使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设立CA办理窗口。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山西CA、中网威信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制作投标文件并提交:(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3)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4)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请仔细观看网上开标操作视频并阅读网上开标注意事项(网站首页---资料下载-工具软件)。(5)请投标人使用最新版的承德市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前请自行准备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均可)提前登录交易系统,使用IE11浏览器操作,确保网络连接畅通。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加密,请在开标时及时解密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远程解密过程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和网站技术。注:因上述等原因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s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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