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河钢承钢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硝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计划在3#、4#、5#高炉热风炉换热器系统前新建脱硝系统,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钢承钢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硝项目已由承德市双滦区行政审批局以双滦审批投资备【2023】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项目名称:河钢承钢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硝项目EPC总承包 建设地点: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厂区内 建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 所有正式设计蓝图30日历天内全部交付,且设计进度不得影响现场施工进度。 质量标准:设计、设备、安全、环保、建安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工程范围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在3#、4#、5#高炉热风炉换热器系统前新建脱硝系统: (1)主要包括氨水储存系统、氨水蒸发系统、氨喷射格栅、SCR脱硝反应器; (2)电气系统、仪控系统以及配套的土建、钢结构、电气、自动化、给排水等各专业的相关附属配套设备设施建设;工程涉及所有电气设备均应按照相应防爆电气规范选择相应等级的防爆设备; (3)工程涉及到的新旧系统对接,场地道路,地面平整硬化,绿化及地基处理等施工。 以上工程量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排放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EPC总承包,即交钥匙工程;包括本次项目所涉及的设计、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竣工验收、质量保修、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消防专篇等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及施工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同时具有两项(高炉热风炉烟气SCR脱硝EPC总承包)或(高炉热风炉烟气SCR脱硝设计和施工)业绩,均须附合同原件扫描件(至少提供首页、涉及评审因素的关键内容页、盖单位公章页),(1)联合体成员业绩须按本次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专业分工提供,且在业绩合同中分工必须与本次投标分工一致;(2)设计+施工业绩须分别按实际分工计
3.1.4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诉讼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它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7 09:00至2023-12-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1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