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淮北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淮北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部门:淮北市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1-3090317
邮编:235000
项目名称:淮北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淮北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二期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单位:淮北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淮北市杜集区淮北众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绿径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淮北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淮北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二期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增一套污泥泵及配套污泥输送管道接至众城水泥1#水泥生产线分解炉;新增至1#水泥生产线窑头除臭管道并配套新增窑头抽风机,对原有胶带机廊道进行封闭改造,对落料区域水泥厂原料转运站及部分廊道进行封闭,提高密封性,控制恶臭污染物排放,将原有污泥输送皮带由B500改为B800,提升污泥输送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生产运行过程中固废厂房地面和污泥运输车辆冲洗产生废水,污泥储存产生渗滤液。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定期与污泥渗滤液泵入水泥窑高温区焚烧处置。
2.新增固废厂房至1#水泥生产线窑头除臭管道并配套风机,风量30000m3/h,正常工况下固废厂房恶臭气体负压收集至水泥生产线高温段焚烧处置,非正常工况(停窑期间)固废厂房恶臭气体依托现有工程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排放,恶臭气体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相关限值要求。协同处置窑尾废气依托众城水泥高效袋式除尘器除尘、低氮燃烧+SNCR脱硝、窑磨一体化运行,并通过源头配料控制、入窑物料成分控制、水泥窑生产过程控制等措施可实现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固废主要是沉淀池沉渣及废活性炭。沉淀池沉渣为一般固废定期泵入水泥窑高温段焚烧,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送宿州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本次评价结论如下:
该项目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因而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