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三批)园区相关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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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关于组织申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第三批)园区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1-11-15 10:59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三批)园区相关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申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第三批)园区相关工作的通知

甘发改环资〔2021〕725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三批遴选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1〕83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省级及以上园区;

(二)对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进行综合治理,或具备综合治理基础的园区;

(三)各市州限报1家。

二、申报条件

(一)园区环境污染治理有明确的目标和规划。

(二)园区申报的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配套条件较好,项目已开工或者能够确保按时开工建设。

(三)园区近五年未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群体事件。

三、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园区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组织编制《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2020-2022年)》。《实施方案》编制及相关要求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785号)。

四、申报时限

申报园区所在市州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方面对《实施方案》认真审核,于2021年11月20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6份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将委托专家对上报的园区《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审核通过的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联系人:王静 0931-8929445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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