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1年辽宁省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清单》

首页 > 环境监测 > 水质监测 > 政策 > 正文

共30家单位入选 辽宁公布2021年辽宁省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清单

2021-11-26 09:28 来源: 北极星环境监测网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1年辽宁省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清单》,要求各地市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立地下水监测机制。详情如下: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辽宁省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2021年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评估工作方案》(环办便函〔2021〕290号),加强地下水污染源监管,我厅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在征求各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21年辽宁省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现印送给你们。

请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立地下水监测机制,并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辽宁省土壤污染重点监控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等技术规范开展定期监测。

391_副本.jpg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