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鞍钢板材炼铁总厂2X265m2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BOT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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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板材炼铁总厂2X265m2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BOT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2021-11-30 08:30 来源: 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日前,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鞍钢板材炼铁总厂2X265m2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BOT工程资格预审公告。详情如下:

板材炼铁总厂2X265m2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BOT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编号

ZB2111290119/001。

2、项目名称

板材炼铁总厂 2X265m2 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 BOT工程。

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板材炼铁总厂 2X265m2 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 BOT 工程已由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招标范围

板材炼铁总厂的 2×265㎡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SCR 脱硝的工艺技术路线,改造后满足国家超低排放要求;BOT 模式:由乙方投资建设、运营,运营期结束后无偿转交于招标方。乙方负责本工程从合同签定开始到运营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营(BOT 运营期 120 个月),也包括运营期结束时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以及运营期结束后的服务。

5.申请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 1 亿元;

(2)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或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有验收证明已完工的 265㎡及以上烧结机超低排放---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脱硫+除尘 EPC 业绩或具有验收证明已完工的处理原烟气量 138 万 m3/h 及以上的——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脱硫+除尘 EPC 超低排放业绩;同时具有验收证明已完工的 265㎡及以上烧结机超低排放——SCR 脱硝 EPC 业绩或处理主抽原烟气量 138 万m3/h 及以上烧结机超低排放——SCR 脱硝 EPC 业绩;业绩要求稳定运行一年及以上(提供该业绩运行报表扫描件或照片每月两份,12个月的月初和月中各一天的(可以是 CEMS 数据),并提供 168h 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4)需具有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脱硫+除尘+SCR 脱硝超低排放一体化运营业绩或具有可不在一个项目的处理烟气量 138 万 m3/h 及以上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脱硫、除尘、SCR 脱硝组合业绩(提供运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需具有处理原烟气量 138 万 m3/h 及以上脱硫除尘脱硝一体化超低排放 BOT/BOO 业绩或具有 200 万 m3/h 及以上脱硫超低排放BOT/BOO 业绩或具有 200 万 m3/h 及以上脱硝超低超低排放 BOT/BOO业绩(提供 BOT/BOO 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格条件,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负责施工的成员分工所需资格条件,负责施工的成员应为具有设计资质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或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无最高限价。

注:所有材料均应将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递交至本项目指定位置,要求文件完整、字迹清晰。

6、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请申请人于 2021-11-30 09:00 至 2021-12-08 09:00,登录http://bid.ansteelscm.com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2-13 09:00。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委托人不予受理。

8.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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