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共创建垃圾分类示范村162个,累计处理不可回收垃圾21万吨,收集利用可回收垃圾9.5万吨,资源利用率达45%以上,755个建制村实现生活垃圾付费机制全覆盖。此项工作入选国家第三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经验,将在全国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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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化并举 打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新格局

2021-12-10 08:35 来源: 湖南住建 

近年来,湘潭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国、省相关要求,以“四化”为总目标,通过健全机制、规范运行、科学实施、因地制宜等多项举措,走出了一条具有湘潭特色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之路。全市共创建垃圾分类示范村162个,累计处理不可回收垃圾21万吨,收集利用可回收垃圾9.5万吨,资源利用率达45%以上,755个建制村实现生活垃圾付费机制全覆盖。此项工作入选国家第三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经验,将在全国进行推广。

健全机制,规范管理长效化。一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该市高度重视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亲自部署,并把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列入全市重点工作。每月组织召开部门工作协调会,积极与各部门衔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政策支持机制。制定出台了《湘潭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湘潭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考核细则》《湘潭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同时加强政策宣贯,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入户讲解、专家授课等方式,切实提升村民参与垃圾治理的环保意识。三是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财政引导、项目整合、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三位一体”投入机制,开辟经费渠道。积极探索垃圾处理、镇区保洁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金融资金和民间资金投入,筹集治理资金。逐步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机制,着力解决垃圾处理费用不足的问题。四是强化督导考核机制。遵照“市级统筹、属地负责、部门指导、群众参与”的原则,压实垃圾治理工作责任。坚持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讲评,采取“末位淘汰、挂牌督办、公开通报”三条硬措施,倒逼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园区参照市里工作标准,围绕具体目标任务开展常态化考核。

规范运行,垃圾分类精准化。一是抓源头分类投放。各村成立环保理事会,建立卫生清洁责任区制度,将村级卫生区划分为公共区和农户责任区,农户责任区由农户负责垃圾分类减量。实施“池退桶进”计划,取缔1000余处敞口垃圾池,免费向农户发放垃圾桶,由保洁员对农户垃圾分类进行指导和监督,引导、鼓励农户对自家垃圾进行分类,从源头上减少垃圾出户量。二是抓中间分类收运。设置镇垃圾分拣中心和村级垃圾分拣点,及时合理处置各类垃圾,有效减少垃圾无序堆放。针对保洁员开展转运培训,明确他们的工作范围和职责任务。村级环保理事会负责对保洁员进行规范化考核,按月评分,建立考评监督机制,对保洁员实行有效的激励约束。三是抓终端分类处理。坚持分类施策、差异化处理的方针,重点围绕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大力发展垃圾焚烧发电,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利用率。湘乡市建成一座日处理500吨、年发电量6800万度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湘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也已投入使用,年处理生活垃圾约43.8万吨,提供绿色电力1.31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省标准煤约4万吨。

科学实施,垃圾处理规范化。一是加强保洁队伍建设。建立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生活垃圾治理指导员队伍,三级指导员共6700余人,建立指导分户负责制,全市共配备专职保洁员5159名,加强保洁员业务培训,执行保洁员垃圾分类责任制,实现出户垃圾大幅减量,入桶垃圾分类有序,公共垃圾及时处置。二是确保设施配套齐全。全市县市区农村共配置各类垃圾桶10万余个,垃圾收集点2900余个,垃圾清运车2200余辆,建成乡镇垃圾中转站58座,累计投入5.5亿元。垃圾中转站实现了“全覆盖、全运营”,极大方便了全市生活垃圾的投送转运。三是规范垃圾处理流程。加强垃圾中转站日常管理,杜绝混收、混装、混运,全面实现垃圾专业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比如,湘潭县由PPP项目公司统一运营,从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实现了全过程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湘乡市配备垃圾整体运输车辆,有效解决了垃圾运输过程中洒落、渗滤液滴漏、有害气体扩散等现象,韶山市集中收纳建筑垃圾制造环保水泥制品,突破了项目施工回填与定点掩埋处置的局限,年消纳城乡建筑垃圾25万吨,占全市建筑垃圾年总量的80%。

因地制宜,垃圾付费合理化。目前,755个建制村实现付费机制全覆盖,2020年全市付费总额达2475.87万元。坚持“一村一策”,付费细则由行政村自主制定,形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百村模式”。一是付费方式多元化。探索付费单元划分新方式,按户、按人头或按单栋房屋付费。鼓励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议事会,因地制宜确定付费标准,付费标准区间分别为60-120元/年/户、100-200元/年/门店、500-2000元/年/企业。重残户、五保户、低保户无需付费,长期在外务工的“空巢户”自愿付费。二是资金监管透明化。建立“四统一、两公开”机制,乡镇统一提供票据、村级统一开票、理事会统一收集入村账乡镇代管账户、统一资金使用程序,同时对付费收入和支出情况定期公示。三是服务方式多样化。积极创新服务方式,让广大农民享受“送上门的物业服务”。例如,有的村公开聘用保洁员上门收垃圾;有的村通过招投标方式,聘用保洁团队;有的村建立投工投劳机制,组织志愿者队伍义务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四是奖补激励精准化。县乡按30%-50%的比例对推进有力、群众支持的行政村定向奖补,如韶山市按照付费金额的35%进行奖补;湘潭县安排900万元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到乡镇,由各乡镇奖补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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