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包钢炼钢厂150t转炉三次除尘改造项目EPC总包工程招标公告,项目最高限价42910400元,详情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钢炼钢厂150t转炉三次除尘改造项目EPC总包工程 ,招标人为设备工程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ZG21120136
一、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钢炼钢厂150t转炉三次除尘改造项目总包工程,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土建(含土方外弃及合规处置)、电气、控制、仪表、电信、暖通、给排水、消防、保温防腐及道路硬化、无用设施拆除(含固废合规处理)等本工程所需全部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培训、消防报验及对应竣工验收等工作。
根据生产现状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确定设计改造内容如下:
1、150t转炉三次除尘加料跨除尘罩及相关管网和高跨除尘罩改造及相关管网;
2、新建一台110万m3/h风量折叠滤筒除尘器用于4#LF、待建RH炉除尘、150T转炉废钢切割除尘治理及相关管网;
3、新建150T转炉废钢切割除尘收集罩改造及相关管网;
4、新建5#连铸机切割机区域除尘收集罩改造及相关管网;
二、付款条件、交货期等
1)、付款方式:
建安及其他部分:合同签订后预付30%,每月按进度结算至已建设内容的80%(包括预付款金额),竣工后付10%,预留10%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设备部分:预付30%,货到验收合格且开具60%发票付设备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具剩余40%发票后付30%,预留10%质保金一年后付清。预付款提供等额无条件银行保函。
设计部分:初步设计审查完成付30%,施工图设计完成付3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30%,预留10%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2)、付款形式:银行承兑汇票。
3)、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5%,形式为无条件银行保函或现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钢炼钢厂150t转炉三次除尘改造项目EPC总包工程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资格要求:见下表;
3.4业绩要求:见下表;
3.5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中国裁判文书网,打印时间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超过二家)。
资质要求:炼钢厂150t转炉三次除尘改造项目EPC总包工程 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投标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若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注册资金总和不应少于8000万元)。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两种资格条件(2.1或2.2)之一: 2.1联合体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独立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冶金行业或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超过二家); 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至今至少1份在国家环保A类企业炼钢工艺的除尘设备改造或新建除尘设施的总包业绩。(唐山正丰钢铁有限公司、唐山市玉田金州实业有限公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德龙钢铁有限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注: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不需要附项目全部的发票)。如果业绩超出以上八家单位,投标单位需要同时提供该业绩服务单位为国家环保A类企业的相关证明。如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需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