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汽开区垃圾分类、垃圾转运站全年运行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7室报名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0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FHT2022-0107-FW04项目名称:汽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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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开区垃圾分类、垃圾转运站全年运行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01-14 11:4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汽开区垃圾分类、垃圾转运站全年运行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7室报名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0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HT2022-0107-FW04

项目名称:汽开区垃圾分类、垃圾转运站全年运行项目

预算金额:1252.397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52.397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汽开区垃圾分类、垃圾转运站全年运行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7室报名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2月10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DFHT2022-0107-FW04;

项目名称:汽开区垃圾分类、垃圾转运站全年运行项目;

预算金额:1252.3977万元/年;

采购需求:为汽开区垃圾分类、垃圾转运站全年运行项目提供垃圾转运、大件垃圾处理及设施设备维护等运行管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清扫保洁、维护的能力,且作业条件必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2)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即可;2020年成立至2021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供应商应具有近一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中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供应商需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网站截图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7室报名处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提供投标报名期间内查询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加盖公章1份;

(5)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查询到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须体现单位、法人、被授权人;(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售价:每套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2月1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1014开标室(一楼门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通达路

联系方式:18143057570(齐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方式:0431-85210229、89203935(辛华军)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华军

电 话:0431-85210229、89203935

监督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431-81501632(赵丹丹)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14日 至 2022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7室报名处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0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2月10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1014开标室(一楼门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正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通达路

联系方式:18143057570(齐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方式:0431-85210229、89203935(辛华军)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华军

电 话: 0431-8521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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