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四川省营山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及县城雨污分流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中线东段截污干管及支管、中线西段新北路片区雨污管网、兴隆路截污管道、叠湖北路道路及雨污管网、南线截污干管)比选公告发布,项目建设规模为建设中线东段截污干管及配套雨污管网工程。从咸安大道至污水处理厂连接北线截污干管

首页 > 水处理 > 市政污水 > 招标 > 正文

超12亿!四川营山污水厂及县城雨污分流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

2022-01-26 10:02 来源: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月25日,四川省营山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及县城雨污分流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中线东段截污干管及支管、中线西段新北路片区雨污管网、兴隆路截污管道、叠湖北路道路及雨污管网、南线截污干管)比选公告发布,项目建设规模为建设中线东段截污干管及配套雨污管网工程。从咸安大道至污水处理厂连接北线截污干管,采用顶管埋设DN1200-1500截污干管约2.7公里,配套建设中线东段沿线支管、中线西段新北路片区雨污管网、兴隆路截污管道、叠湖北路道路及雨污管网。建设南线截污干管工程。在翠屏西路、翠屏中路、翠屏东路、望塔东路接北线截污干管采用顶管埋设DN1200-1500截污干管约7.4公里。

项目总投资:126899.18 万元

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04月

营山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及县城雨污分流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中线东段截污干管及支管、中线西段新北路片区雨污管网、兴隆路截污管道、叠湖北路道路及雨污管网、南线截污干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营发改【2021】23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营山县城乡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2.3 项目规模:建设中线东段截污干管及配套雨污管网工程。从咸安大道至污水处理厂连接北线截污干管,采用顶管埋设DN1200-1500截污干管约2.7公里,配套建设中线东段沿线支管、中线西段新北路片区雨污管网、兴隆路截污管道、叠湖北路道路及雨污管网。建设南线截污干管工程。在翠屏西路、翠屏中路、翠屏东路、望塔东路接北线截污干管采用顶管埋设DN1200-1500截污干管约7.4公里。

2.4 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04月

2.5 项目总投资:126899.18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20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7个(0-10 市政公用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7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提供证书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和招标代理从业方章(提供带二维码建造师注册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有效可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拟任专职技术人员(至少4名),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和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有效可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有人员在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12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的从业人员注册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从业资格信息相符的网络截图。。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比选公告截止当日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3、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至少应具有目录(目录中应包含每个业绩项目名称)及页码,人员、申请人分类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符合《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DBJ51T040-2015)和关于启用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从业印章的通知(川建招标发【2015】503号),项目负责人业绩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委托代理合同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查询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整截图,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须有完整的履约评价意见及招标人联系电话,履约评价意见均应为“满意”,否则视为无效文件。4、申请人应完全响应《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要求,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2年01月25日08时00分至2022年01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申请人自2022年01月25日08时00分至2022年01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营山县城乡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637700

联 系 人: 宋欣

电 话: 08178560238

传 真:08178560133

2022年01月25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