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庆元县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暂定三年的处理量约为6000吨,最终结算以实际处置量为准,按中标单价乘以实际焚烧处置量计算。污泥性质:污水处理厂将产生的污泥干化至含水率70%(允许误差+2%)以下。本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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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元/吨(含运费) 浙江省庆元县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项目(第二次)招标

2022-03-07 11:08 来源: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3月7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庆元县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暂定三年的处理量约为6000吨,最终结算以实际处置量为准,按中标单价乘以实际焚烧处置量计算。

污泥性质:污水处理厂将产生的污泥干化至含水率70%(允许误差+2%)以下。

本次招标设分项最高限价:污泥焚烧费600 元/吨(含运费)。

服务期限:叁年(2022年至2024年)。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庆元县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庆元县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lssggzy.lishui.gov.cn/qyweb/)公告附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方咨招2022-009号-1

项目名称:庆元县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360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庆元县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项目(第二次)

数量:3

预算金额(元):3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须具备污泥焚烧的有效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lssggzy.lishui.gov.cn/qyweb/)公告附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⑴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⑵备份投标文件: 备份投标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 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096032193@qq.com),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压缩包命名为“备份投标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29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濛洲街222号四楼41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全程电子招投标,相关的操作规程务必关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庆元县石龙街7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苏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6056970

质疑联系人:陈万玲

质疑联系方式:13867069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华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85318

质疑联系人:何仪

质疑联系方式:0578-225135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庆元县财政局

地 址:庆元县濛洲街198号

传 真:0578-6019125

联系人 :吴桂菲

监督投诉电话:0578-601912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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