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发展改革委印发《荆门市“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以塑料制品绿色化设计和替代性应用为支撑,以塑料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为抓手,以重点区域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整治为手段,系统推进塑料制品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治理体系建设,实现塑料制品源头减量、规范回收和科学利用。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荆门市“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利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检验检测中心、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现将《荆门市“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荆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2日
荆门市“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29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全链条治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管理为重点,以塑料制品绿色化设计和替代性应用为支撑,以塑料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为抓手,以重点区域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整治为手段,系统推进塑料制品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治理体系建设,实现塑料制品源头减量、规范回收和科学利用。
二、主要目标
到“十四五”末,塑料污染治理机制更加运行有效,多元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治理成效更加显著。城区及乡镇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塑料废弃物收集转运效率大幅提高,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垃圾向自然环境泄漏现象得到有效控制。邮政快递、商品零售、餐饮住宿等重点领域不合理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大幅减少,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明显提升,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重点水域、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历史遗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塑料生产、销售和使用源头减量行动
1、推动塑料制品绿色设计。引导塑料制品企业执行绿色设计相关标准,增强塑料制品易回收可利用性(市经信局)。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和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行为,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加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宣贯实施,加强对重点商品过度包装的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2、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禁止、限制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规定(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邮政管理局),督促指导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快递等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督促指导电子商务、外卖等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制定并严格执行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平台规则,完成行业减量目标(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邮政管理局)。
全市公共机构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减少使用其他一次性塑料制品和一次性办公用品。各公共机构所属接待、住宿、餐饮、培训等场所逐步实现直饮净水机、开水机、陶瓷或玻璃杯等替代塑料瓶装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推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有序发展,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加快全生物降解农膜的推广应用,推广标准化物流周转箱循环共用,优先在生鲜同城寄递、连锁超市散货物流中推行可循环可折叠快递包装、可循环配送箱、可复用冷藏式快递箱。到2025年,全市可循环快递包装箱使用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95%以上(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督促寄递企业优先采购使用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和可降解包装产品标识的包装物,加强绿色快递包装、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认证过程监督,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助力行业绿色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经信局)。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禁止、限制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规定,加大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可降解塑料能力建设财政投入,持续提升可降解塑料检测能力建设(市财政局、市检验检测中心)。做好可降解塑料检测认定服务,严查可降解塑料虚标、伪标等行为,规范行业秩序(市市场监管局)。
(二)实施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行动
4、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清运。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推动与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全覆盖,优化网点布局。到2022年底,中心城区每个街道至少设立1家网点,到2023年,实现全市各区网点全覆盖(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城管委)。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等运输领域塑料废弃物规范收集,推动交通运输工具收集、场站接收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体系的有效衔接(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含外卖平台)、快递企业与环卫单位、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实现快递、电商包装废弃物规范化、洁净化回收(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市邮政管理局)。
5、开展农业塑料废弃物回收行动。探索利用农村垃圾回收处置体系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支持和指导种养殖大户、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积极开展灌溉器具、渔网渔具、秧盘、苗木杯等废旧农渔物资回收利用。推进农膜回收利用,推广标准地膜应用、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建立废旧地膜回收网点,科学选择处置与利用方式全市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地膜残留量实现零增长(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市城管委)。
6、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支持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项目建设,推动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发展(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的环境监管,在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督导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加大对散乱污企业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防止二次污染(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加快推广应用废塑料再生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鼓励塑料废弃物同级化、高附加值利用(市经信局)。
7、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规范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日常作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现有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确保原生垃圾“零填埋”,防止历史填埋塑料垃圾向环境中泄漏(市城管委、市生态环境局)。
(三)实施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行动
8、强化道路沿线塑料垃圾整治。开展公路路域环境和铁路沿线等环境集中整治,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塑料废弃物规范收集,重点针对普通国省干线、城市主干线等重点路段沿线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实现公路沿线基本无塑料垃圾。对铁路沿线防护栅栏内的塑料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定期开展安全环境监督检查(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各地方政府)。
9、加强江河湖泊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完善“水上环卫”制度,合力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内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切实减少塑料垃圾下河、入水,实现汉江、漳河水库等重点水域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指导港口码头加强船舶塑料垃圾接收设施建设,加大对船舶违规排放塑料垃圾行为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船舱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督制度,依法打击违规排放行为(市水利湖泊局、市城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10、推动旅游景区塑料垃圾常态化清理。建立健全旅游景区生活垃圾常态化管理机制,推动实施塑料污染治理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相挂钩的评级标准。合理配置景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推动旅游景区生活垃圾与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置,确保景区塑料垃圾及时收集、清理,实现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露天塑料垃圾全部清零。(市文旅局、市城管委)
11、深入开展农村塑料垃圾清理整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以路边、河边、田边、村边、屋边为重点,深度实施农村全域清洁化工程,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塑料垃圾清理整治行动,实现村庄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12、加快邮政快递领域塑料污染治理。落实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各环节标准规范,推广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等替代产品,推进产品与快递包装一体化,减少电商商品在寄递环节的二次包装。到2022年底,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邮政快递网点停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塑料制品。鼓励电商和快递企业在校园、社区、商务中心等场所合作设立快递共配终端和可循环快递包装回收设施建设(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委)。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落实部门责任。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要建立完善工作调度推进机制,督促抓好工作落地生效。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要组织开展年度塑料污染治理联合督查行动,调研指导推动地方落实各项任务,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属地管理,压实地方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本区域内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抓好组织落实,确保完成本地区塑料污染治理目标任务。
(三)强化宣传引导,形成社会共识。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减少使用塑料制品,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广泛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