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南宁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南宁市将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按照“严保护、重治理、提质量”的思路,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加强水源涵养、河湖保护和地下水保护,实施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维护河湖健康,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要求。详情如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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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印发

2022-04-12 11:35 来源: 北极星水处理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南宁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南宁市将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按照“严保护、重治理、提质量”的思路,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加强水源涵养、河湖保护和地下水保护,实施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维护河湖健康,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要求。详情如下:

南宁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加快打造引领全区高质量发展核心增长极,奋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首善之地的关键五年。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依据《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水安全保障发展的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水利发展主要成就

“十三五”以来,南宁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讲话和治水兴水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推进水利各项工作。南宁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水利基础设施网络逐步完善,防汛抗旱减灾效益显著,水生态环境日趋改善,水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为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为南宁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十三五”时期,南宁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97.93亿元(其中邕宁水利枢纽47.58亿元),有效保障了水利建设资金需求,为稳就业和稳投资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防洪减灾体系不断完善。

南宁市库堤结合防洪体系中的重点工程——南宁市老口航运枢纽已投入使用;邕宁水利枢纽工程已完成建设;邕宁区龟山堤工程4.91公里、邕宁防洪堤二期(第5段三星店—园博园段)5.92公里和青秀区仙葫半岛堤5公里均已完成建设;那平江堤新建防洪堤2.483公里基本完成。通过上游右江百色水利枢纽、郁江老口航运枢纽与南宁市城区堤防联合运用,除新开发的五象新区和石埠片区外,南宁市大部分主城区通过库堤结合防洪体系,基本达到200年一遇防洪标准。

持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累计治理河长100.521公里,新建(加固)堤防25.91公里,治理护岸115.51公里。实施大中小型水库(闸)加固87座,硬化42座水库进库道路。加强汛前、汛中、汛后各项防御工作,科学应对了69次洪涝灾害,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有效保障了江河安全、社会安宁。

(三)用水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南宁市严格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截至2020年底用水总量为37.95亿立方米,比“十三五”用水总量控制目标39.14亿立方米低1.19亿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36.4%、47.9%;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05。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考核断面的水质达标率为96.7%;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水量达标率为100%。用水总量控制和用水效率提升有效支撑了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稳定增长态势。

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提升工作,“十三五”期间投入13.45亿元保障饮水安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276处,项目受益人口388.44万人。其中2019年在全区率先将12个农村区域集中连片供水项目列入南宁市为民办实事任务,投资9599.81万元,受益人口41.77万人。2020年实施24个农村区域集中连片供水项目,总投资11.74亿元,供水覆盖受益人口174.28万人,其中15个项目列入年度为民办实事任务中大力实施,总投资5.93亿元,覆盖受益供水人口83.589万人。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有效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

持续推进灌区建设,推进实施大中型灌区五化灌区、武鸣区暮定灌区和宾阳县六冯灌区等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开工建设广西重大水利工程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宾阳支渠)等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实施五化灌区、江南区六冬水库灌区、宾阳县六冯灌区、上林县南岩灌区、马山县六朝灌区、西乡塘区美丽南方田园综合体等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动各县区重点灌区水利基础设施改造。至“十三五”期末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50.32千公顷,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8.88千公顷,新增节水灌溉面积52.17千公顷,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7.98千公顷,改善、恢复灌溉面积44.5千公顷,为南宁市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了坚实基础。

落实水库移民政策,积极改善库区生产生活条件。“十三五”期间,南宁市落实后期扶持资金12.02亿元,其中用于直补12.00亿元,用于项目扶持0.02亿元。后期扶持资金直接发放规划实施受益人口41.41万人;完成移民收入倍增计划项目124个,完成投资0.6亿元。通过生产开发项目的实施,改善了移民生产条件,增强移民收入能力,拓宽收入渠道,受益移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完成美丽家园建设项目1551个,完成投资11.56亿元。后期扶持项目实施使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进一步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明显改善,移民村的居住环境和村容村貌也得到了有效提升,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为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

(四)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南宁市作为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通过验收,水管理、水安全、水生态、水文化等各项指标达到预期目标,试点工作成效和示范带动作用显著。

水土流失面积持续减少,累计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143.14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惠及人口约5万人,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推进生态与经济良性循环,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当地农业生产安全。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得到落实,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持续推进,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6.7%。完成449个1000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完成重要水源地及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等项目建设,完成全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改工作。完成《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加强市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大王滩水库水质已由原来的V类水改善到III类水,龙潭水库水体基本恢复为III类水。宾阳县、马山县、隆安县、武鸣区县级饮用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已按要求实现了80%的保护目标,全市河湖水环境质量及水源地水质状况得到保持和改善。

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湖长组织体系,明确四级河长共3047名、湖长共45名,实现四级河长、湖长全覆盖。大力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以及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河湖治理成效明显,全市江河水质持续向好。

实施大明山自然保护区水电站退出清理整改工作,推进大王滩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和综合整治工作。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河流生态安全,结合南宁市实际情况,制定和印发《南宁市重要河流(右江、郁江)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试行)》,将右江和郁江干流作为试点河流开展生态流量保障工作。配合自治区完成涉及南宁市的左江、右江、郁江和清水河、八尺江等流域面积1000平方千米以上跨市河流水量分配;完成了15条流域面积500平方千米以上跨县(区)河流水量分配。制定了《南宁市生态流量保障工作方案》,并公布了第一批15条跨县(区)市级生态水量保障重点河湖名录,河湖生态流量目标确定及保障方案研究工作不断深入。

加强地下水保护与管理,宾阳县黎塘镇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地下水位逐步回升,连续多年无地质灾害属性发生。

(五)水治理能力和水利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增强

南宁市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湖长组织体系。扎实推进依法管水,制定印发《南宁市水资源保护规划(2018-2035年)》《南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南宁市节水行动方案》《南宁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南宁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细化了《南宁市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强化对江河湖泊、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利工程等监管。推进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和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提升水利信息化管理水平,持续建设完善山洪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自动监测手段。完善全市山洪灾害1600个易发区和576个危险区的自动监测设备,提高山洪灾害预警能力。在744座水库水电站安装了自动监测终端系统,提升了626座水库水电站的水情预测预报能力,促进水库水电站动态的实时监控工作。同时利用互联网+,率先在全区建立南宁市河长制信息化监督管理平台,实现了河长制信息的扁平化实时动态监控。

南宁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18项指标,6项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9项预期性指标顺利完成,其余3项预期性指标基本完成。

专栏1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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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存在问题及面临形势

(一)存在问题。

南宁市水利发展取得了较大进步,但水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旧存在,“数量短缺”与“优质不足”问题并存,水网格局尚未形成,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

一是防洪减灾薄弱环节依然突出。部分区域防洪体系尚不完善,部分关键性防洪堤尚未完成建设。新开发的主城区五象新区和武鸣区副城区现有防洪体系无法满足未来防洪的要求,尚需进一步加强。城市排涝标准低,内涝问题频繁。全市现状防洪标准部分县(市、区)不足20年一遇、乡镇不足10年一遇、农村不足5年一遇。防洪与排涝的关系研究不够,工程建设不协调。中小河流及山洪灾害治理形势依然严峻。

二是供水安全保障能力仍然不足。现状城市及部分县区供水水源单一,应对风险能力不足。需加强南宁市第二水源工程建设以及县区第二水源或应急水源工程建设,以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农村区域供水工程规模小,建设标准较低,水源保证率及水质达标率不高,城乡供水仍具有一定的差距。马山县、隆安县等部分石山地区水源性和季节性缺水问题仍较突出,群众散居,水源难找,水量、水质保证率偏低,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难度大。

三是局部区域水生态问题仍然突出。由于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丰枯水期水量变化大,人类活动导致水文情势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部分河流生态用水被挤占,无法满足生态环境用水要求。部分已建水库大坝缺乏生态放水工程措施,或调度运行不合理,导致局部河段出现减水甚至断流,生态流量满足程度较低。水生态空间管控难度大,部分河流水域岸线、水生态空间范围界限、用途管制要求不明确,“四乱”现象仍未完全消除。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力度不足,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刚刚起步。农村水系淤积堵塞、岸线侵占、水质较差等问题突出,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存在差距。

四是水利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水利监测感知体系、透彻感知能力有待增强,数据库基础硬件和运行环境有待提升,资源共享和业务融合能力需进一步扩展深入,新技术应用不够充分,距离智慧水利建设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五是水治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水治理制度体系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水平不高,部分水利工程仍存在重建轻管现象。水利投资仍以政府投资为主,渠道单一,缺乏稳定的水利投资增长机制。水行政执法水平、执法能力有待提升。对水资源、江河湖库、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等涉水事务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科技创新机制、科技资源分配机制和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尚未建立。基层水利专业人才缺乏,水利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加强。

(二)面临形势。

一是新发展阶段水利工作重心转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已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水利工作要把握好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这个关键,在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等五个方面提高标准,向社会提供标准更高、质量更好的水利工程产品,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实现从保障水旱灾害防御安全向全面保障水安全迈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水利发展指明新方向。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安全工作,把水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坚持共建山水林田湖草沙命运共同体,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国家把水利作为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实施内容,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支撑,提出实施国家水网建设、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等新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了水利工作内涵。

三是自治区和南宁市战略部署对水利工作提出新要求。自治区和南宁市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均要求水利工作要紧密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定位和水资源禀赋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将水利改革发展工作融入南宁市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加快建设重大水利工程,补齐水利领域短板,推进南宁市水网建设,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不懈抓项目、抓投资、抓完成,持续强化抓管理、抓改革、抓创新,把水安全风险防控作为底线,把水资源承载力作为刚性约束上限,把水生态保护作为控制红线,加快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着力推进水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奋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首善之地,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把水生态保护作为控制红线,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节水优先、以水定需。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把节水作为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的重要举措,在全面加强节水、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前提下,统筹加强需求和供给管理,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产业结构、人口规模。

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地表地下、城市乡村,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以流域为单元开展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把新发展理念贯穿水利发展全过程,坚持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科学依法治水管水护水,完善水治理体制,发挥水利科技作用,增强水利发展动力和活力。积极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形成水利投融资良性机制。

坚持风险防控、保障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从注重事后处置向风险防控转变,从减少损失向降低安全风险转变,以防为主、防控结合,牢牢守住水安全底线,建立健全水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防范化解水安全风险的能力。

第三节 规划目标

到2025年,建成与南宁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与现代化进程相协调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洪涝灾害防御能力明显增强。郁江干流及重要江河防洪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大江大河重点防洪区、中小河流重要河段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全市防洪排涝能力明显提升,南宁市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横州市、武鸣区城区和上林、马山县区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以上。全面消除现有病险水库安全隐患,防汛抗旱能力提升取得显著成效,洪涝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

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基本建立,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全社会节水护水惜水意识明显增强。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9.4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5%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全市水资源配置格局进一步优化,城乡供水保障和应急供水能力明显增强,水利工程新增供水能力1亿立方米以上。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97%以上,规模化农村集中供水率(千吨万人)达到60%以上。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明显加强。江河湖库水源涵养与保护能力明显提升,重点河湖生态流量基本得到保障,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保持率提升到83.12%以上。地下水监控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遏制。重点河湖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成效明显,建成一批美丽幸福河湖和水利风景区。深入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显著改善,水美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水治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空天地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基本构建,各类业务数据逐步统一,应用系统有效覆盖,网络安全防护全面加强,水利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基本建立,河湖长制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涉水空间管控制度基本建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水利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完善,水利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水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覆盖各领域、各层级的水利监测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水工程运行管理安全规范,水利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形成良性循环,先进水文化逐步形成。

专栏2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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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总体布局

根据流域区域特点和实际,针对南宁市水安全保障体系的薄弱环节,实施南宁市水网工程,重点完善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和流域防洪减灾体系,为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重大战略提供支撑保障。

第一节 水网布局

按照支撑和服务强首府战略,构建北部湾城市群与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核心城市,以及落实广西水网建设的南宁市水安全保障总体布局,根据南宁市江河湖泊天然水系结构,系统构建“南北连接、东西互补”的南宁市水网格局,形成配置合理、联合贯通、安全可靠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十四五”期间,南宁市在现有供水网络安全格局的基础上,主要构建形成以供水、灌溉为主要任务,满足区域供水安全,支撑乡村振兴的水网格局。

那板水库—凤亭河水库—大王滩水库—邕江。为支撑南宁市全面完成强首府战略各项目标任务,建设南宁市中心城区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构建以邕江为主水源,那板水库、凤亭河水库、大王滩水库等大型水库群向南宁市城区供水的第二水源供水格局,提高南宁市城区应对风险的能力,切实保障城区供水安全,为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设施基础。

红水河—仙湖水库—邕北灌区。为保障隆安县及西乡塘区、武鸣区及马山县、上林县片区供水安全,保障沿线村镇供水安全,提高区域粮食生产能力,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促进区域乡村产业振兴,构建以红水河为水源的大型灌区工程邕北灌区,提升区域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大龙洞水库—五化灌区—郁江。宾阳县和上林县是重要粮食生产县,但区域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资源性、工程性缺水并存,水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为解决上林及宾阳片区供水及灌溉问题,构建南宁市东北部大龙洞水库联合五化灌区及郁江水源联合供水格局,并与区域内其他中小型水库群互相配合,促进宾阳县、上林县水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宾阳县、上林县供水、水生态安全。

伶俐水库及灌区。东部产业新城作为4个副城新城之一列入南宁市大都市区,目前主水源为邕江提水,为保障东部产业新城供水安全,解决第二水源及应急备用水源问题,规划建设伶俐水库工程,提高产业新城的用水保障水平,助力产业新城融入强首府战略。同时,伶俐水库工程可兼顾横州市灌溉供水,改善农业灌溉条件,促进区域农业现代化发展。

第二节 区域重大战略水安全保障布局

(一)完善南宁大都市区的防洪及供水保障能力。

南宁市市域中部的大都市区,主要由主城区、武鸣副城区、东部产业新城、临空经济区、南部科创新城等区域组成,南宁大都市区水安全保障的重点规划内容为防洪减灾和城市供水能力。

大都市区濒临大江大河,时有洪涝灾害发生。补短板、加快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是下一个五年水安全保障规划的工作重点。通过扩建石埠堤,新建五象新区防洪堤、伶俐堤、六景堤,技改13座邕江排涝泵站,完善老口枢纽临时淹没避险措施,结合百色水利枢纽和老口航运枢纽的联合调度,使南宁市城区防洪标准基本达到200年一遇。规划新建陆楚水库和武鸣分洪道,与城区堤防联合,使武鸣副城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继续完善横州市城区河段堤防建设,结合上游梯级水库联合调度,使该城区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

随着广西强首府战略的大力实施,未来五年南宁大都市区的人口和产业必将高速发展。目前南宁市城市供水水源单一,水资源承载能力有限,规划新建的临空经济区和南部科创新城远离邕江主河道。因此,开辟南宁市第二水源,实施南宁版的“南水北调”,将城市南部的那板、大王滩、凤亭河等大型水库群水源调入市区,是南宁市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重大布局之一。

(二)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南宁水网。

对于南宁市国土空间规划的武鸣—隆安农田保护区、宾阳—上林农田保护区、横州农田保护区、南部(江南—良庆—邕宁)农田保护区4个农业保护区,以新建跨流域调水工程和整合大型灌区为重点,普遍推行灌区续建配套提升工程和节水灌溉技术。拟实施以红水河为主水源,右江、郁江为补充水源,整合右江两岸灌区组建邕北灌区(大型);新建伶俐大型水库及灌区工程,整合青秀区和横州市西部灌区,并在宾阳县连接五化灌区及各座中小型水库,形成城乡共用水网;结合南宁第二水源的建设,整合大塘灌区(凤亭灌区)、大王滩灌区、明阳电灌区、那齐电灌区、蒲庙电灌区,组建新的凤大灌区(大型)。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增强洪涝灾害防御能力

按照“消隐患、提标准、控风险”的思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论述,全面实施防洪提升工程,整体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超标准洪水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加强大江大河及中小河流治理。

“十四五”期间,继续完善老口枢纽临时淹没避险措施,完善南宁市城区河段堤防建设,加高加固现有堤防,重点提高石埠堤防洪标准,实施五象新区八尺江堤防建设,保障南宁市城区防洪安全。

武鸣区城区防洪主要以库、堤结合为主,继续完善城区河段堤防建设,同时在武鸣河上建设陆楚水库和武鸣分洪道,与城区堤防联合,使武鸣区城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

横州市城区及东部产业新城区防洪以堤防为主,继续完善城区河段堤防建设,使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

马山县、上林县城区防洪以完善中小河流整治工程为主,通过河道整治,使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

继续推进横州市蒙江河、宾阳县南河、新桥河、清水河、大桥河、马山县姑娘江、乔老河、兴宁区沙江等河流36个河段的中小河流治理。优先解决中小河流城镇河段防洪不达标、洪涝灾害频发、河堤损毁严重等问题,重点解决好中小河流在防洪中的突出短板、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提高洪水风险防范能力。

开展堤防工程设施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结合大江大河和中小河流治理,实施堤防险工险段治理和水毁水利工程修复。

(二)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

加快推进水库安全鉴定,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2020年前已鉴定病险水库和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经鉴定后新增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并及时对“十四五”期间开展安全鉴定后新增的病险水库实施除险加固。实施大王滩水库大型水库,忠党水库、那打水库、六朝水库、那降水库、青年水库、湴蓬水库、青龙江水库等7座中型水库以及百二牛岭水库、友谊水库、水丽湖水库、驮堪水库、那客水库等经安全鉴定为三类坝的80多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加快推进水闸安全鉴定,推进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实施海棠水闸、江口水闸、马鞍水闸、枫江水闸等12座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消除水闸工程安全隐患。加强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健全常态化管护机制,确保工程安全长效运行。

(三)加强山洪灾害防治。

加快实施山洪沟治理项目,减轻山洪灾害损失,提升防灾减灾成效。继续推进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优化自动监测站网布局,扩大预报预警信息覆盖面,推动监测预警平台集约化应用,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四)加强城市防洪及重点涝区治理。

加快重点、重要防洪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提高防御外洪能力。完成邕江大坑一泵站、亭子冲泵站、凤凰江泵站、亭江泵站、沙井冲泵站、竹排冲泵站、二坑口泵站、心圩江泵站、西江港泵站、津头泵站、大坑口二泵站、西明江泵站、沙江泵站等13座泵站技术改造升级,同时扩建南宁市城区上游水库,增大防洪库容,减轻城市防洪压力,保障南宁市城区防洪排涝安全。结合排涝新要求,同步研究泵站扩建问题。

统筹流域防洪与区域排涝,妥善处理治涝与防洪、灌溉的关系,加快推进重点区域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加快构建重点涝区防洪排涝体系。

专栏3 防洪减灾提升工程

大江大河及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继续完善老口航运枢纽临时淹没避险措施,完善南宁市城区河段堤防建设,重点提高石埠堤防洪标准,实施五象新区八尺江堤防建设。继续完善武鸣区城区河段堤防建设,开展陆楚水库和武鸣分洪道等防洪工程前期工作及建设。继续完善横州市城区及东部产业新城区河段堤防建设。继续推进横州市蒙江河,宾阳县南河、新桥河、清水河、大桥河,马山县姑娘江、乔老河,兴宁区沙江等河流36个河段的中小河流治理。

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全面完成大王滩水库大型水库,忠党水库、那打水库、六朝水库、那降水库、青年水库、湴蓬水库、青龙江水库等7座中型水库以及百二牛岭水库、友谊水库、水丽湖水库、驮堪水库、那客水库等经安全鉴定为三类坝的80多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完成海棠水闸、江口水闸、马鞍水闸、枫江水闸等12座病险水闸除险加固。

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实施上林县北林沟、马山县坡楼沟等重点山洪沟治理。

城市防洪及重点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完成邕江大坑一泵站、亭子冲泵站、凤凰江泵站、亭江泵站、沙井冲泵站、竹排冲泵站、二坑口泵站、心圩江泵站、西江港泵站、津头泵站、大坑口二泵站、西明江泵站、沙江泵站等13座泵站技术改造升级,保障南宁市城区防洪排涝安全。

第二节 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按照“强骨干、增调配、成网络”的思路,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抓紧推进一批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强化大中小微供水工程协调配套,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

(一)推进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

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和“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原则,结合供水安全保障、乡村振兴及支撑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加强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控制前提下,结合南宁市水网骨干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南宁市第二水源工程,解决南宁市城区供水水源单一的问题,形成邕江、水库水的双水源供水格局,增强南宁市城区供水安全保障。加快推进宾阳县水资源配置工程,提高宾阳县供水安全保障,进一步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

(二)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

推进有条件的水库实施清淤疏浚或加高扩容,加快已建、在建水源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提升现有工程效益的整体发挥。开工建设六朝水库扩容工程、百合水库扩容工程、元宵水库扩容工程、石楞水库扩容工程,加快推进芳雷水库、六旺水库扩容工程、桥响水库工程、陆楚水库工程、天雹水库扩容工程、伶俐水库及灌区工程等一批重点水源水库工程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推进八更水库工程、旺龙水库工程、四斧塘水库工程、北岩水库工程等小型蓄水工程建设。在干旱易发区、粮食主产区、城乡集中供水区建设中小型蓄引提水源工程,逐步形成大中小微并举、蓄引提调结合、水源调节互补的供水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抗旱供水水源保障能力,提高城乡供水水源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三)加强县级应急备用和第二水源建设。

加快推进各县(市、区)第二水源或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有序开展城市第二水源工程及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前期工作,提高各县(市、区)供水保障,增强各县(市、区)应急供水能力。对供水水质较差的县(市、区),在治污和加强水源保护的基础上,实施水系连通、水源置换等措施,确保城市供水横州市、武鸣区城区和上林、马山县区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以上。水质安全。对现状地下水超采和挤占河湖生态用水的县(市、区),加快替代水源工程建设,通过开辟新水源或外调水源退还超采的地下水等方式,实现地下水退出或转换为应急备用水源。

(四)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推动用水方式进一步向节约集约转变,形成节约水资源和保护水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强化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开展节水评价,抓好重要领域、重点地区深度节水控水。深入实施合同节水,加强非常规水利用。

专栏4 供水安全保障工程

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实施南宁市第二水源工程,解决南宁市城区供水水源单一的问题,增强南宁市城区供水安全保障。实施宾阳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提高宾阳县供水安全保障,进一步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

重点水源工程。加快伶俐水库及灌区工程前期工作,争取期末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六朝水库扩容工程、百合水库扩容工程、元宵水库扩容工程、石楞水库扩容工程及,加快推进芳雷水库、六旺水库扩容工程、桥响水库工程、陆楚水库、天雹水库扩容工程等一批重点水源水库工程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推进八更水库、旺龙水库工程、四斧塘水库工程、北岩水库工程等小型蓄水工程。

第三节 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按照“严保护、重治理、提质量”的思路,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加强水源涵养、河湖保护和地下水保护,实施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维护河湖健康,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要求。

(一)加强河湖生态保护治理。

加大河湖保护修复和综合治理,以流域为单元,坚持综合施策、协同推进,加快推进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围绕郁江、左江、右江、清水河、武鸣河、八尺江等主要江河源头和重要水源涵养区,以加大退桉封育保护治理为主,推进生态保护。持续推进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目标确定与管理,统筹生态保护与防洪、供水、发电等关系,加强水利工程优化调度,改善水利工程生态流量泄放条件,完善生态流量调度与监管措施,切实保障河湖生态流量。

(二)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以“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为建设目标,实施水源地保护工程,消除水质安全隐患,加强水质应急保障能力,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

(三)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维护水源地水质安全、提升河源区水源涵养能力、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目标,以水土流失、岩溶石漠化、崩岗严重地区为重点,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强化水土流失治理。主要实施古潭、中真、旺中等24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大庙江、新埠江、碗窑江等3个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及横州市重点区域崩岗综合治理。

(四)实施重点江河湖库空间整治。

强化河湖长制,划定江河湖库空间管控边界,集中力量解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对河流管理范围线内不符合岸线功能区划、影响防洪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的建筑(构筑)物等进行清理和整治,打造基本干净、整洁的河湖。

(五)加快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依托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按照“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标准,因地制宜确定河湖功能,统筹兼顾城乡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域旅游融合和文旅支柱产业发展等工作,综合施治,协调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六)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严格地下水水量和水位双控制,强化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按照综合施策、突出重点的原则,采取城镇地下水压采、水源置换、严格自备井管理、调查、关停等措施,推进宾阳县黎塘镇地下水综合治理。

专栏5 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程

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主要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水生态治理保护,完善水利工程生态流量下泄工程措施、生态流量调度与监控监管措施。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以县级以上城市和乡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840平方公里,加快推进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重点江河湖库空间整治。以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郁江、左江、右江、武鸣河、清水河、红水河、乔建河、八尺江等河流为重点,对河流管理范围线内不符合功能区划的建筑(构筑)物进行清理整治,实施水域岸线整治保护。

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分期分批系统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完成25条(段、个)以上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严控地下水开发强度,加快推进宾阳县黎塘镇超采区置换水源工程建设,严格自备井管理、调查、关停。

第四节 强化乡村振兴水利保障能力

按照“保底线、提效能、促振兴”的思路,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大农业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水平。

(一)强化农村供水保障。

建立健全水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坚持规模化供水和连片集中供水发展方向,以县域为单元统筹谋划,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上林县城乡一体化供水网工程,南宁市兴宁区东山水厂农村管网延伸工程,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坛洛、双定集中连片供水工程,邕宁区城乡供排水一体化项目,武鸣区宁武、双桥、甘圩集中连片供水工程,宾阳县城乡一体化供水网工程,马山县百龙滩集中连片供水工程等一批农村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工程。其他地区通过以大并小、小小联合和达标改造等措施,规范化建设改造一批小型供水工程,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供水管网。开展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做好水质监测。建立合理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深化工程建设和管护体制机制改革。

(二)加快推进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

结合水源工程,按照现代化灌区建设要求,加快推进谋划邕北灌区、伶俐水库及灌区工程,适时开工建设,提升隆安县、西乡塘区、横州市及武鸣区等重要粮食生产区的灌溉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选择一批节水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潜力大、地方积极性高、推进标准化管理成效明显的大中型灌区开展续建配套改造。实施南宁市大型灌区五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仙湖灌区、六冯灌区、六蓝灌区、西云江灌区等10个重点中型及一般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进一步提升灌区供水保障能力,保障和提升粮食生产安全,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三)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

结合乡村振兴有关要求,以县域为单元,以河流水系为脉络,以乡镇或村庄为节点,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样板,促进水网建设。

(四)继续推进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持续推进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落实后期扶持资金直接发放规划、美丽家园建设规划、产业转型升级规划、创业就业能力建设规划、散居移民基础设施完善措施规划。规划主要项目106个,其中整村提升工程53个,产业转型升级项目53个。到“十四五”规划期末,南宁市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移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移民村社会治理能力得到提升;移民产业升级发展加快,移民收入水平持续增长,平均生活水平达到各县(市、区)农村居民平均水平。

专栏6 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程

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加快建设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万人工程等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改造一批规范化小型供水工程,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供水管网,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保障农村供水安全。建设上林县城乡一体化供水网工程,南宁市兴宁区东山水厂农村管网延伸工程,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坛洛、双定集中连片供水工程,邕宁区城乡供排水一体化项目,武鸣区宁武、双桥、甘圩集中连片供水工程,宾阳县城乡一体化供水网工程,马山县百龙滩集中连片供水工程等一批农村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工程,构建覆盖全市农村区域的供水安全保障网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新建大型灌区工程。加快推进邕北灌区及伶俐水库及灌区工程2个新建大型灌区工程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

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工程。实施五化灌区1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大王滩灌区、大塘灌区、六冯灌区、六蓝灌区、大江灌区、西云江灌区等10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推进水美乡村建设,谋划推进县域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落实后期扶持资金直接发放规划、美丽家园建设规划、产业转型升级规划、创业就业能力建设规划、散居移民基础设施完善措施规划。规划主要项目106个,其中整村提升工程53个,产业转型升级项目53个。

第五节 加快智慧水利建设

按照“强感知、增智慧、促升级”的思路,把握“需求牵引、应用至上”的总体要求,充分运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数字孪生、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全面加强涉水信息监测能力建设,提升水利信息化基础保障能力,形成实用安全智能业务应用体系,构建网络安全和保障体系,提升水利业务智慧化水平。

(一)加强涉水信息监测能力建设。

扩展涉水信息监测采集范围,开展水库雨水情和大坝安全监测,推进南宁市重点江河湖库一体化监测监控,完善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加快推广自动监测、遥感监测等技术应用,提升信息监测动态感知能力。

(二)提升水利信息化基础保障能力。

加快水利工程智慧化建设,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相融合,升级完善水利工程网络,加快接入南宁市防汛抗旱业务专网。推进数据资源统一采集,开展数据治理,提升数据整合和共享交换能力。搭建统一应用支撑体系,建成全市水利“一张图”。

(三)推进涉水业务智能应用。

推进洪涝灾害防御、供水安全保障、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水利政务服务等涉水业务应用智能化建设,搭建水利大数据应用平台,重点建成水灾害平台、水工程平台。推进流域防洪与调度、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预报预警和智能调度能力。开展涉水事务监管智能化建设,支撑涉水事务常态化监管。探索数字映射、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应用。

(四)加快网络安全和保障体系构建。

加快推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建立网络安全服务体系,提高网络安全威胁预警能力。

第六节 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

按照“重创新、破障碍、激动力”的思路,针对水治理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主要制约因素,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协同作用,推动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一)强化河湖长制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综合协调优势,有效落实地方党委政府主导、水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多部门联合执法制度化、常态化。优化河湖长制考核方式,加大日常监管考核比重,提升考核效能,强化激励问责,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相关领域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建立河湖管理、河道采砂、河道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等河湖规划约束体系。

(二)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根据我市水资源禀赋条件,主要在源头管控、入口管控、纠偏治理等三个方面,发挥好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定好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实现合理分水。定好水资源保护利用的边界,严格按照水资源承载能力和保护要求控制各地区土地利用规模、农业种植规模、产业布局规模、城市发展规模。合理划分水资源超载区、临界区、不超载区、保护区和储备区,实施差别化分区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将用水户全部纳入许可管理范围,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动态监控,将许可水量和实际用水量对应起来。定期开展和公布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目标责任考核与问责机制,限期督办治理,将区域水资源超载治理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三)深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

突出抓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各类水利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争取更多中央财政投入。积极利用金融手段创新水利发展,大力推进水利建设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扩大金融支持和社会资本投入水利规模,用好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等优惠政策。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在用好传统的政策性贷款、商业贷款等融资渠道的基础上,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拓宽企业债券等融资渠道,丰富融资手段。出台水利工程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指导意见和操作指南,完善投资补助、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加快推动南宁市水利市场化改革,鼓励和引导优质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等工作。合理使用外资,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合作,适当拓展外资使用范围与规模。

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节水激励机制。抓住工程建设有利时机,协同推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精准补贴和及时奖励机制、终端用水管理机制建立,提高用户节水意识,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建设符合农业水价改革要求的供水计量体系,多渠道筹集计量设施建设资金。

(四)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在条件较成熟的县(市、区)开展项目法人改革试点,组建专职的项目法人统一负责水利项目建设,县(市、区)水利局负责项目前期规划、指导和建设监管,推动建设与监管分离,拓宽水利建设资金渠道,解决工程建设资金缺口。选择不同类型的项目作为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化试点,推进建设监管、项目法人管理和施工管理标准化,努力提升南宁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采取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管理总承包(PMC)、全过程咨询、代建制等新型建设管理模式,培育常设性专业化建设管理机构,努力实现工程建设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缓解项目法人管理能力弱等难题。探索劳务队伍的管理方式创新,立足当前建筑行业劳工市场的实际情况,推进水利建设分包管理改革,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用工模式转变。

(五)深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改革。

创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机制,推行水利工程企业化、物业化管理,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养分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专业化队伍承担工程维修养护和河湖管护。持续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深化大中型灌区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提高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水平,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水利基础设施管理信息网络。

此外,根据水利支撑南宁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探索研究水权制度建设方案,探索推进水权交易,完善水生态补偿机制。

第七节 提高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按照“建机制、强能力、提水平”的思路,围绕水利法治建设、涉水事务监管、水利科技创新、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水文化建设等方面,全力提高治水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制度治水、制度管水。

(一)加强水利法治建设。

完善水法规配套体系。做好法规规章的修改完善工作,制订完善涉水管理规程体系,推动出台南宁市节约用水条例等配套法规,健全切合实际、覆盖全面、结构合理、规定严密的水法规体系。加强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水法治意识。

提升水行政执法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依法惩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完善水事纠纷预防处理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加强专业执法人员配备和执法装备系列化配置,加大以执法基地建设为重点的水行政执法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不断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全面提升执法效能。推进“互联网+执法”,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和科技化水平。

(二)加强涉水事务监管。

加强江河湖库监督管理。推进河湖确权划界工作,强化河湖空间用途管制及动态监管,严厉打击河湖违法行为,推进联合执法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强化河道采砂监管。落实“三线一单”约束,建立健全水生态空间管控法规,建立严格的涉水生态红线制度、涉水生态空间准入制度。

加强水资源监管。加快合理分水,继续配合自治区推进跨市县河流、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全面完成跨县级行政区以上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强化用水监管,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持续推进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约束,推进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加强水资源监控平台实际应用。提升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对饮用水水源单一、安全保障供水风险程度高的城镇,完善供水应急预案。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加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推进水利工程全程电子化招标工作。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水利稽察工作,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各环节监管。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接受社会媒体和受益群体或相关群众参与项目监督,建立社会公众举报平台,鼓励社会大众参与到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的监督。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生产管理,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质量与安全专项治理,突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薄弱环节和重点项目的监管。开展质量工作考核,强化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监督人员业务素质。

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监管。开展水库水闸堤防检查评估、核实及注册登记管理,做好水库、水闸安全鉴定。持续加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监管,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强化问题整改跟踪指导及追责问责落实。通过推进乡镇水利站办公房、水库值班房、水库进库道路提升改造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水库输电线路及通讯线路、灌溉试验站等基层管理设施建设,提升基层水管单位监管能力水平。

加强水利工程联合调度管理,建立水利工程统一调度平台,建立健全调度规程,稳妥做好防洪应急调度,统筹安排水库群蓄水调度,做好供水与生态调度。突出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监管,全面落实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加强灌区末端运行管理。完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健全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发挥效益。加快推进堤防水闸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依法依规逐步确定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属,提高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能力。

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健全系统完整、责任明确、严格高效、规范有序的监管体系,建立水土保持监管长效机制。提升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能力,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监督管理与应用。深化“放管服”改革,对各类开发区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实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承诺制管理。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技术应用,实现人为水土流失常态化监管。推进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和社会监督,向“有实、有效”纵深发展。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责任,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

加强水利投资计划执行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水利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管。优化投资结构,突出风险防控,着力保障重大水利工程投资需求,加快投资计划下达,强化水利资金特别是涉农水利资金管理使用。强化项目建后管理,形成多元化监督格局,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三)加强水利科技创新。

完善水利科技创新经费投入机制,加大水利科技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和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开展水利改革发展以及工程建设管理重大问题、关键技术研究,加强水安全保障领域关键技术创新,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技术、水旱灾害识别与预警预报技术、水工程安全诊断与防治关键技术、农业节水与现代化灌区建设关键技术、内涝防治技术、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技术、水土保持与水环境治理技术、智慧水利技术等有关水利科技创新技术研究,重点支持现代化南宁市水网构建所需的相关技术创新、大石山区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生态保护技术、南宁市第二水源工程关键技术等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加强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加大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遥感技术等在水利工程中的应用研究力度,推动水利信息化与现代化的深度融合。

(四)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

推进水利队伍专职化,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以加强党政干部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基层水利人才队伍为重点,大力实施大规模培训工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基层水利人才学历和能力提升工程。

(五)推进水文化建设。

部署水文化建设行动。挖掘、提炼民俗风情、民族特色、历史遗产、地域人文、特色风貌等文化资源内涵,并将其融入水利工程、治水精神,丰富提升水文化内涵。通过开设水文化大讲堂等方式加大水文化研究、展示、宣传、教育力度。

创建特色水文化成果。结合南宁市水利风景区、美丽幸福河湖、水美乡村建设,突出邕江山水、喀斯特地貌等特色,发挥我市山清水秀生态美的优势,创建具有时代特性、南宁特色、民族底蕴的水文化成果,打造流域和区域水文化品牌。

挖掘新时代水文化内涵。凝练老口航运枢纽、邕宁水利枢纽等重大水利工程蕴含的水利精神,充分挖掘新时代南宁水文化精神内涵。开展最美系列评选活动,积极选树践行新时代水利精神的先进典型,利用数字化手段丰富水文化传播形式。

第五章 投资规模

第一节 “十四五”投资规模预测

南宁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项目总投资908.03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规划投资176.72亿元,防洪减灾提升工程投资36.46亿元,占比20.63%;供水安全保障工程投资19.05亿元,占比10.78%;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程投资3.10亿元,占比1.76%;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程投资110.01亿元,占比62.25%;智慧水利及水治理现代化项目投资8.10亿元,占比4.58%。

专栏8 项目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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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资金筹措

继续发挥政府资金投入在水利投融资领域的主渠道作用,抢抓国家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的重大机遇,用好国家对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筹措以及乡村振兴的支持优惠政策,通过加强政银企合作、盘活水利资产等多种方式筹措南宁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项目建设资金。

(一)发挥政府资金投入主渠道作用。

落实各级财政支持资金,用好用足国家优惠政策。围绕国家水利投资方向,精准对接,努力为重大水利工程、新建中型水库、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要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争取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着力扩大中央和自治区水利投资规模。

增加政府债券投入。将防洪减灾、河道治理、水土保持等纯公益水利工程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重点支持范畴。将重要紧迫且能够通过供水和发电产生收益,但又存在较大资金缺口、缺乏合适融资渠道的水利工程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畴。

利用乡村振兴基金支持农村水利建设。充分利用乡村振兴基金,支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等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有关水利项目建设。

(二)加强政银企合作。

加强政银合作,用好各类政策性贷款。通过强化与金融机构的交流合作,做好水利项目的合理拆分、包装和测算,完善项目相关批复手续等,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争取低息、长期的贷款用于水利建设。在“财政资金+债”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财政资金+债+贷”组合方式解决水利项目融资问题。

重点利用好农业发展银行打造“水利银行”特色品牌高质量服务国家水利建设等优惠政策,利用“乡村振兴水利贷”支持脱贫地区农村防洪、灌溉、供水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并重点支持农村供水保障、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农村河湖功能修复等保障农民富裕富足和乡村宜居的项目,支持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农田水利节水改造等项目;利用“水生态保护贷”支持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利用“防洪减灾贷”支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郁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防洪控制性枢纽、山洪灾害防治、重点涝区治理等项目;利用“水资源配置贷”支持南宁市第二水源工程等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以及大中型水库、应急备用和第二水源等项目。

学习广西区内争取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世界银行贷款推动水利建设的成功经验做法,积极拓展外资在水利领域使用的范围与规模。加强政企合作,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指挥棒”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金投入,健全PPP机制,吸引优质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对准公益性项目以及水电、城市及工业区供水项目等自身收益较高且收益稳定、对社会资本具有较强吸引力的经营性项目,可优先考虑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运营。积极探索财政贴息等投融资新模式,通过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

(三)积极盘活水利资产。

盘活存量资产,新增有效投资。学好用好有关政策,梳理南宁市水利领域存量资产,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争取在水利领域实现试点项目落地并推广。

第三节 实施效果

洪涝灾害防御方面。通过建设武鸣区陆楚水库、武鸣分洪工程等防洪控制性枢纽工程,结合郁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进一步完善江河防洪体系,提升全市防洪减灾能力。通过对病险水库、水闸、排涝泵站进行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库、水闸、泵站安全长效运行。通过实施防洪减灾提升工程后,南宁市主城区防洪标准提高到200年一遇,横州市、武鸣区城区和上林、马山县区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以上,完善形成“堤库结合、蓄泄兼备”的“拦、分、蓄、排”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有效补齐南宁市防洪减灾短板,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超标准洪水应对能力。

供水安全保障方面。通过实施南宁市第二水源工程、宾阳县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以及建设马山县六朝水库扩容工程、六旺水库扩容工程、百合水库扩容工程、兴宁区石楞水库扩容工程等重点水源工程,旺龙水库工程、渌周水库工程等小型水库工程,新增供水能力1亿立方米,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程度,为区域重要发展战略提供水资源保障。通过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抓好重要领域、重点地区深度节水控水,继续增强水资源刚性约束,使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9.4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5%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

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方面。通过实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保障饮水安全,促进水生态环境良性健康发展;通过实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点江河湖库空间整治、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有效控制和减少水土流失,使水土保持率不低于83.12%,实现河流“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全市水生态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方面。通过实施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提升城乡供水一体化水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以上,规模化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60%以上。通过实施灌区工程,新建邕北灌区、伶俐水库灌区等大型灌区,实施五化灌区、六冯灌区等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改善区域农业灌溉条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区域农业现代化,有效支撑乡村振兴。通过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构建生态宜居乡村。

水治理现代化方面。通过加强监管落实治水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遏制涉水违法事件和安全风险问题发展势头,重塑和谐人水关系。高效赋能的智慧化监管体系初步形成,河湖面貌有效改善,水安全风险进一步遏制,“重建轻管”从根本上扭转,水土保持监管实现突破,形成治水管水的新局面。

第六章 保障措施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履行各级政府职责,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和南宁市工作要求有效落实。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规划实施的全过程,增强各级政府部门抓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对公共工程项目的跟踪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强化组织协同。

坚持南宁市统筹、县(市、区)抓落实,加强部门联动、流域区域协同,健全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共同推进规划落实。市水利局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根据本规划总体部署和要求,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进一步细化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地域,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逐年落实年度目标,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

(三)落实要素保障。

加大项目前期工作投入力度,及早筹划安排项目储备,加强前期工作质量管理,合理配置勘测设计资源,加快推进水利前期工作。坚持规划定方向、财政作保障、金融为支撑、其他政策相协调,着力构建规划与政策协调联动机制。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强化项目建设资金、土地、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保障,优先把各项要素资源匹配给重点项目,精准化解项目前期审批、资金短缺、征地拆迁等主要矛盾,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四)加强监督评估。

强化目标指标监督考核,市水利局建立项目监督考核机制,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考核力度,保障规划实施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加强规划主要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的统计分析,客观评价规划实施进展成效,总结提炼规划实施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根据规划执行过程中的新变化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合理调整规划目标任务,提升规划的适应性和科学性,把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工作和相关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促进公众参与。

积极推进规划实施的社会参与进程,创新水利建设各个环节的公众参与方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引导公众参与规划实施和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治水兴水合力。充分运用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强规划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对水安全的认知和节水、护水意识,推动形成知水、节水、护水、亲水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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