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入邯郸,“一座等了你三千年的古城”宣传标语随处可见,作为三千年来一直未改名的邯郸,它北望京畿,西枕巍巍太行,如一颗璀璨明珠镶嵌在冀南大地。
6年前,中央环保督察试点时曾指出,邯郸市一些钢铁企业违规新建或续建钢铁产能,违反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规定。6年后,邯郸市因违规建设钢铁项目、虚假置换钢铁产能,落实钢铁去产能工作不力,被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作为第二个典型案例曝光,再次被督察组点名。
作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之一,未来如何转型,成了此时的邯郸亟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打着“大修”的幌子违规“新建”高炉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十四五”开局之年,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成为中央三令五申的重点,一系列通知、方案、意见出炉,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然而,邯郸市一些钢铁企业仍明目张胆违规建设钢铁项目。
督察发现,河北新金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钢铁)2021年在未取得能评、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开工新建一座1260立方米高炉,涉及产能116万吨。
“今年2月我们就来进行过摸底检查,发现新金钢铁违规新建的这座1260立方米高炉主体已基本完工,主控楼、转运站等附属建筑已经成型。”督察人员告诉记者,当时引起他们注意的是新金钢铁院墙内一座崭新高炉,“暗查的时候,我们重点关注违规新建项目的问题”。
“我看这个高炉好像新建的,是哪年的?”
“这不是新建的,这个炉子九几年就建了。”
然而,当督察人员走进高炉平台,出铁口一侧正架着脚手架,继续深入炉体施工现场,发现高炉内正在修葺耐火砖墙。
询问企业现场工作人员,仍然坚称,没有新建项目,只是正在对2#1080立方米高炉进行大修。
敏锐的督察人员并没有听信企业的说辞,“真假与否,卫星看得一清二楚。”当督察组调阅卫星图片后发现,原2#高炉已早被夷为平地。此时,新金钢铁“大修”高炉的谎言不攻自破,未批先建的违规行为已然坐实。
一天后,督察人员发现,同样的违规行为在另一边的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烘熔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烘熔钢铁)也上演着。
“我们看到企业在其1260立方米高炉一侧修建了高炉及配套热风炉,高炉底座已基本成型。”调查得知,该高炉并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正在施工的烘熔钢铁被督察组抓了“现行”,只得承认其“未批先建”行为。
督察进驻后,督察组调查发现,烘熔钢铁新建高炉规格为1580立方米,涉及产能137万吨。
事情发生后,邯郸市武安市已责令新金钢铁、烘熔钢铁分别拆除了上述两座高炉。
2021年11月14日,《河北省建设全国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十四五”规划》印发,要求严控“两高”产业规模。以钢铁、焦化等产业为重点,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建立健全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的长效机制,建立“两高”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坚决清理不符合准入要求的项目。
一边是中央和河北省三令五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而另一边,企业却仍然公然擅自违规上马钢铁项目。
用违规建设高炉“顶替”化解过剩产能
3月31日,督察组下沉到邯郸武安市。
在督察组调查新金钢铁违规新建1260立方米高炉问题时,企业相关人员主动告诉了督察人员以下这个事实:“2016年化解过剩产能时,我们没有淘汰原450立方米高炉,而是淘汰了产能更大的600立方米高炉。”
“事出反常必有妖。”督察人员留意到这个细节,决定再探新金钢铁。4月1日,汽车疾行在去武安市的路上,到达新金钢铁停了下来。
“原来600立方米高炉在什么位置?带我们看一下吧!”当督察组向新金钢铁询问原600立方米高炉的位置时,企业相关人员言之凿凿,“2016年化解的600立方米高炉就在原来1260立方米高炉的位置。”
然而,戏剧的一幕又发生了。当督察人员调阅对比卫星图片时发现,企业所指认的600立方米高炉的位置自2011年以来一直没有建成高炉的痕迹。但企业却一直坚称“高炉2016年以前就存在”。
在督察人员的一再追问下,企业人员竟拿出一张2016年拆除600立方米高炉时的照片。但仔细一看,该照片一角显示拍摄的手机机型2019年才生产上市。
照片左下角显示的手机机型2019年才生产上市
在督察组的追问下,武安市政府配合督察组共同调查,查实该600立方米高炉同样属于违规建设,但并未建成,不具备参与化解产能的条件。
而新金钢铁却用该600立方米高炉顶替完成产能化解任务,获得奖补资金6383万元,同时保留450立方米高炉产能。同年,该化解任务通过了县、市、省三级验收。
早应淘汰高炉“续命”8年,违规参与产能置换
据介绍,产能置换是利用市场化和法治化手段推动钢铁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的有效手段。《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17年年底发布实施以来,有效遏制了钢铁产能无序扩张,在化解过剩产能、调整产业布局、推动兼并重组、节能减排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实施办法》规定,列入钢铁去产能任务的产能不得用于置换,河钢集团邯郸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钢公司)1000立方米高炉于2018年就列入了去产能任务,并于2016年完成了封停,其86万吨产能已整体退出。
而督察发现,该1000立方米高炉产能2019年“摇身一变”竟作为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的产能置换指标来源之一,早应淘汰的产能却违规用于产能置换。
此外,相关文件要求邯钢公司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后,淘汰1000立方米高炉。2011年,邯钢公司升级改造项目完成施工建设,作为“上大压小”的1000立方米高炉当年就应关停,但该高炉却一直违规生产。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试点指出邯钢公司违规高炉淘汰不到位问题后,邯钢公司才对违规高炉实施封停但并未拆除。
这些做法既不合规,又不合理,同时也与国家提出的去产能要求格格不入。
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运输结构调整,是加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而钢铁行业去产能是调整产业结构的必要举措。
河北是我国的钢铁大省,在中国钢铁行业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作为河北的支柱产业,新金钢铁、烘熔钢铁、邯钢公司等企业对其自身现存的问题如何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改,如何规范自身行为、担起绿色发展的企业责任,不仅是其当下面临的问题,也是未来长久发展需要完成的任务。
督察组还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