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充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南充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该规划指出统筹规划污水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满足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置需求。到2025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60%,到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全覆盖。详情如下:
南充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目 录
第一篇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5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5
第二章 “十四五”面临问题与挑战 11
第三章 “十四五”面临形势与机遇 12
第二篇 指导思想与目标指标 15
第一章 指导思想 15
第二章 基本原则 15
第三章 目标指标 16
第三篇 大力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打造经济高质高效现代南充 20
第一章 全面构建绿色发展空间格局 20
第二章 加快构建绿色产业发展体系 22
第三章 推进资源利用方式绿色转型 25
第四章 全力打造绿色生态临江新区 27
第五章 统筹推进绿色宜居城乡建设 29
第四篇 筑牢嘉陵江生态屏障,打造自然和谐大美南充 312
第一章 全面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32
第二章 打造嘉陵江绿色生态廊道 35
第三章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37
第四章 推进双创和生态价值转化 38
第五篇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打造低碳示范印象南充 40
第一章 积极开展碳达峰行动 40
第二章 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41
第三章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43
第四章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44
第六篇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环境优美魅力化南充 45
第一章 加强大气污染协同防治 46
第二章 深化三水统筹治理保护 49
第三章 推进农村污染防治及饮用水源保护 54
第四章 推进土壤固废污染防治 58
第七篇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打造稳定发展平安南充 62
第一章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 62
第二章 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 64
第三章 强化危废及危化品风险防范 65
第四章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67
第八篇 完善环境治理体系,打造科学治理智慧南充 68
第一章 建立政企民多元共治体系 68
第二章 健全环境监管监测体系 69
第三章 健全环境治理经济体系 71
第四章 开展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72
第九篇 保障措施 74
第一章 加强组织保障 74
第二章 保障资金投入 74
第三章 强化公众参与 75
第四章 严格评估考核 75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南充市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保障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的五年规划,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南充、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五年规划,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的五年规划。
南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南充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根据《南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南充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规划内容,进一步厘清思路,明确未来五年工作方向和重点。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制定相关规划、行动方案、政策措施时应当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落实本规划的要求。规划范围包括南充市全市域,规划期自2021年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第一篇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十三五”时期,南充市在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工作中,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补齐生态环保短板,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绿色发展成效明显,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十三五”期间,全市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制度体系,将生态文明思想贯穿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明显提升,生态文明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成立了南充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了《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南充的决定》《南充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等多项文件。生态环保政策法规体系和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制定了《南充市环境保护行政约谈办法》《南充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南充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南充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地方性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不断推进,设立“联合河(湖)办”,破解了跨界河流治理难问题,推进了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生态环境补偿制度、生态环境系统管理体制等重点制度改革。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十三五”以来,全市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南充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94%,较2015年提高14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6.6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4.1%。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嘉陵江干流和升钟水库水质稳定保持地表水Ⅱ类标准,5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较2015年提升40个百分点;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成功创建全国第三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75.9%,较2015年提升16.8个百分点。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生土壤污染事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森林覆盖率等自然生态保护目标基本完成。
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严格落实国家、四川省以及南充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要求,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大力实施“蓝天保卫战”,优化产业结构,关停了宏泰生活、飞龙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完成了1283户“散乱污”企业整治验收销号,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大力防治机动车尾气和扬尘污染,持续实施蓝天行动督察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以河(湖)长制为载体,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整改工作,全面实施“一江一河一湖”整治及保护工程,加快补齐生态环保基础短板,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整治;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4.39%以上,成功纳入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试点市。全力推进“净土保卫战”,建设土壤质量监测网络,严格耕地土壤污染分类管控,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开展重点企业污染综合整治。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土壤生态环境风险整体处于较低水平,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明显。持续实施宜林地造林、生态修复造林、绿色通道建设、生态产业建设、绿色家园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等七大工程,坚持以重点生态工程和脆弱区域生态建设为抓手,以天保、退耕两大工程和嘉陵江绿色生态走廊建设为生态建设重点,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1.5%,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7.94%。建立嘉陵江流域(南充段)、南充市西充河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全面开展自然保护区小水电问题整改。制定《南充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积极推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中省督察问题整改全力推进。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坚持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中省督察问题整改。建立问责长效机制和日常督察机制,落实“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实施“分工制+分线制+分块制”,推行“黄牌警示+红牌督办+移送问责”等工作机制,严格实行“月盘点、月清账”和“挂牌督办”。高压高效推动环境问题整改,已整改完成中省各类督查交办我市整改问题1554个,完成率达99.7%,未完成的整改问题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环境保护基础短板加快补齐。南充市主城区已建成污水处理厂5座,污水处理能力达30.56万吨/日;6县(市)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含过渡性移动式污水处理设施)共16座,日处理污水能力36.13万吨/日;工业园区(9个省级,1个市级)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运。“十三五”期间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339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16.48万吨/日,在部分区域开展移动式规范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取得良好效果。南充市主城区、县城、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3%、88%、71%。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置能力达2900吨/天,满足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置需求,县城及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全覆盖。建成投运6.6万吨/年危废综合处置项目、37吨/天医废处置项目、560吨/天污泥处置项目、403吨/天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全面启动并落实环境保护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市县两级改革工作,明确调整管理体制,生态环境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逐步优化执法方式与手段,完善环境监管执法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建立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十三五”期间全市未发生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日趋完善,建成投运水质自动监测站22座、空气自动监测站13座,空气质量网格化微站132座、辐射环境监测站2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站1座,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善。
“十三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南充市“十三五”规划共设置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四大类17项环境保护指标,截止2020年底,12项约束性指标有11项已按期完成,仅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比例没有达到目标要求。5项预期性指标中煤炭消费总量、森林覆盖率已达到预期,其他3项生态创建指标,因自2019年开始,未再开展省级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创建,改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因此不再纳入评估。
表1.1南充市“十三五”规划重点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第二章 “十四五”面临问题与挑战
生态环境结构性问题突出。南充市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全市产业结构不优,与成都平原经济区城市相比尚有一定差距,油气化工、丝纺服装等传统行业比重较高。能源结构需优化调整,油气化工等化石能源密集型产业加快聚集,能源消费仍将呈刚性增长态势,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的供应能力和利用规模需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结构需进一步优化,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没有根本改变,水路运输发展滞后。用地结构需要调整优化,产业围城、沿江等现象依然存在,局部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全市单位能耗、水耗水平依然较高,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结果显示南充市化学需氧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强度仍处于全省高位。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压力加大,南充市城区PM2.5年均值浓度仍然超标,臭氧污染凸显并有逐渐加重趋势。区域人口密集、城镇和产业集中、移动源排放量上升等因素造成大气污染物削减、综合控制难度较大。地表水环境整治成效不稳固,嘉陵江一级支流中部分河流和县域部分小流域环境问题突出,治理效果缓慢。农业面源污染较为突出,农村人居环境未得到根本改善,农村区域地表水和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偏低。生态屏障建设仍需加强,部分区域生态环境破坏和退化,岸线开发利用和保护矛盾突出。
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仍存在短板弱项。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短板尚未完全补齐,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雨污分流改造不彻底,部分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运营较差,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南充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尚未建成,建制镇及农村区域收集范围及收集力度需要加强,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尚有一定差距。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进度缓慢,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能力不足,处理水平较低;建筑垃圾处置尚处于无序状态,工业危废处理能力不足,乡镇及农村区域医疗危废收集转运能力需要加提升,有害垃圾、新型污染物处置设施短板突出。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亟需加强。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面对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新要求,目前南充市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相对滞后,政府主导、企业主责、社会参与体系尚未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监察、应急、信息公开等软硬件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有待优化和完善,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应急体系还需健全,环保监测预警能力还需加强,工业园区绿色循环化发展和环境监管较为滞后,生态环境领域科研创新及成果转化水平不高。
第三章 “十四五”面临形势与机遇
生态文明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生态环境保护地位进一步加强。“十三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提供了强大思想引领和实践动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制度的实施取得积极成效,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和扎实工作基础。
新时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生态环境保护作用进一步显现。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并将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绿色产业、生态经济已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全面推进生态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已成为共识,减污降碳、转型升级成为发展的主基调,将推动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涉及生产生活全领域全要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增强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内生动力。
区域绿色协调发展战略将打破生态环境保护地域局限。“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战略发展布局也为南充市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大可能的参与区域合作提供了战略契机,绿色协调发展成为区域发展的重要原则,区域间生态环境共治共保也将成为常态,必将推动南充市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进入新阶段,环境污染防治中因行政边界限制带来的诸多问题将更加有效解决,为未来从根源上解决跨界环境防治问题提供了合作基础和明确的治理目标导向。
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更具力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做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问题的决定,2020年3月出台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部署整个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任务,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下一步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实打实需要持续推进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性工作。根据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任务需要,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国家确定的领域更上新台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深入推进,加快了突出问题整改。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将中央有关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压力自上而下、逐层逐级地压紧压实,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尽快转变价值导向与执政理念,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环境问题。通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地方各类突出问题、共性问题以及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增强督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当地突出环境问题和社会矛盾有效解决,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和优良生态环境的需求。同时,可以促进地方政府更好地把握政策尺度,处理好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的关系,努力实现二者相互促进、有机统一,实现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促进社会稳定、社会文明多赢。
第二篇 指导思想与目标指标
第一章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巩牢嘉陵江生态安全屏障为统领,以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主线,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拓展生态价值转化路径,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防控环境风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为建成全省和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南充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绿色发展,生态强市。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始终坚持“生态强市”战略,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努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促进各类资源的科学开发与合理利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共进。
精准施策、系统治理。有效运用科技手段,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精细管理、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提高环境治理效能。以山水林田湖草为有机整体,统筹水陆、城乡、江河、湖库,统筹产业布局、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效降低环境风险,构建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改革创新,能力提升。围绕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坚持改革牵引和创新驱动,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科技等综合手段,推进制度的有效整合、衔接协调,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的有效支撑能力,全面保障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全民参与,社会共治。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倡导绿色生活生产方式,形成政府、企业、公众良性互动的环境共治体系。
第三章 目标指标
到2025年,环境治理效果显著增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增强,实现空气质量全面达标,河湖生态系统健康得到有效保障;绿色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建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位居全省前列,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安全屏障更加巩固,绿色山川、绿色城镇、绿色产业加快建设。到2035年,绿色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生态经济更加高效、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生态人居更加良好,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高水平建成人与自然和谐的山水宜居公园城市。
——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新高度。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促进生态绿色发展制度化,力争2025年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逐步建成嘉陵江绿色生态经济带示范市。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和新型污染防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城乡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到2025年,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取得明显成效,南充市要进入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城市范围;嘉陵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雨污分流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大幅提升,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明显提高,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国省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标准,嘉陵江一级支流及重点小流域水质明显提升。
——生产生活绿色转型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到2025年,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基本形成。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加强全过程资源节约管理,有序推进二〇三〇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到2025年,节能降碳取得明显成效,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完成国省下达目标任务,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降低完成国省下达目标任务。
——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分类有序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重要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1.8%,南充市主城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8%。
——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围绕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核心任务,着力促进不同治理模式之间的协同互补,协调不同治理模式之间的矛盾冲突,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大治理机制均衡发展的治理体系。以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应用为动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表2.1南充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
第三篇 大力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打造经济高质高效现代南充
坚持源头防控,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效率提升为着力点,以绿色发展为引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动全市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第一章 全面构建绿色发展空间格局
强化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优化城市化区域、农产品主产区和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各城镇重点管控单元围绕改善人居环境,禁止新建高污染、高风险工业企业,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大气移动源、扬尘源管控,引导现有生产性企业结合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退城入园、有序搬迁;各工业重点管控单元以将各类开发建设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为核心,严格执行准入门槛,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加强一般管控单元保护,大力发展生态环保型产业和服务;强化优先保护单元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持生态功能区人口逐步有序向城市化区域转移,提高生态服务功能。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应用。完善定期评估与调整机制。
推动区域绿色协同发展。以“一极引领、一心带动、两带串联、市域协同”的发展格局为引领,积极联动川东北城市群、成都平原城市群,构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区域协同、错位联动发展新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市内顺高嘉、南西蓬、阆南仪区域以及阆苍南区域高质量协同发展、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生态价值共创,高质量建设生态绿色临江新区。以“保护水资源、管控水域岸线、防治水环境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前提条件,以沿江城市为支点,强化嘉陵江生态核心作用,构建绿色沿江生态经济带。以成渝交通通道为依托,强化沿线区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治理,提升沿线重点城镇和产业集聚区绿色发展水平,优化区域产业分工协作,推动全市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专栏1 南充市区域发展布局优化
统筹兼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四川省整体发展布局以及南充市自身发展需要,深入发掘地方特色,发挥资源禀赋比较优势,优化区域发展布局、错位协同发展,推动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做优区域产业生态圈,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
顺庆区。加快发展楼宇经济、总部经济,壮大新材料产业,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科创中心,打造成渝北部消费中心核心区和宜居宜业示范区。
高坪区。壮大电子信息产业,做优丝纺服装产业,发展会展经济,建设交通经济试验区,打造产城融合示范区和成渝北部开放高地。
嘉陵区。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做强白酒产业,发展桑茶产业,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打造都市休闲旅游目的地和文化创意产业先行区。
经开区。建设四川省重要的化工基地、南充市千亿化工产业集群的重要平台和百年化工企业永久的绿色家园。
阆中市。做优做强文旅产业,创建“大阆中”旅游区域公共品牌,壮大食品加工产业,打造世界古城旅游目的地和传统文化交流中心。
南部县。壮大机械制造产业,打造体育赛事品牌,建设县域集成改革示范区,打造成渝北部运动康养度假目的地、乡村振兴引领区和绿色经济示范区。
仪陇县。大力发展“旅游+”“+旅游”文旅新业态,推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做优现代农业,建设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和老区振兴示范县。
西充县。做强有机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推动农旅融合,培育高端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产业,建设有机农业排头兵和成渝北部乡村旅游目的地。
营山县。加快建设重庆配套产业园,发展机械汽配和中药材产业,建设商贸物流集散地,打造川渝合作示范县。
蓬安县。壮大汽摩配产业,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培育数字经济产业,打造生态宜居文化名城和融南发展示范区。
临江新区。以“三区一高地”为发展定位,即建设成渝北翼现代产业发展集聚区、国家产城融合发展创新示范区、嘉陵江流域绿色发展引领区和四川东向北向开放合作新高地。重点发展汽车汽配、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
优化调整产业空间布局。将资源环境承载力、环境风险接受度等作为约束性条件,优化南充市汽车汽配、油气化工和丝纺服装等引领性支柱产业以及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优化产业布局,构建与区域资源环境相适应的产业空间布局。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布局应充分考虑大气环境质量优良、污染物扩散条件好区域,油气化工产业布局应充分考虑资源富集、环境风险可控区域;丝纺服装和农产品加工产业布局应充分考虑水资源丰富、水环境容量较大区域;优化嘉陵江沿江生态经济带建设,禁止在嘉陵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严禁在城市建成区以及近郊区域,新建、扩建石化、农药、电解铝、氯碱化工等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引导现有生产型企业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和化解过剩产能等,退城入园、有序搬迁。
第二章 加快构建绿色产业发展体系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应按相关要求落实区域削减。强化落后产能淘汰和低端过剩产能退出机制,按期完成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进行信息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针对过剩、淘汰落后产业,开展差别化环境监管,对其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提出最严格的管控要求,倒逼竞争乏力产能退出。对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无治理能力且无治理意愿的企业、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淘汰,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或依法关闭。针对嘉陵江沿线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生产企业,视情况予以异地搬迁或关闭退出。持续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
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大力推广绿色工艺技术装备,以丝纺服装、油气化工和汽车汽配行业为重点,推进工业企业实施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实现传统行业源头控制与治理。推动汽车汽配零部件生产企业转型升级,推广使用水性涂料,提升产品绿色化竞争力,延伸产业链。推动丝纺服装产业品种改良和技术集成创新,采用环境友好型染料,优化染色技术,推动产业链优化升级。加快油气化工工艺技术升级改造,推进精馏系统优化改造,鼓励发展高附加值的化工新材料产业。加强小微企业环境管理帮扶指导,鼓励兼并重组,维护基层经济绿色发展。
培育发展绿色低碳环保产业。聚力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重点发展以“低碳”为特征节能装备、先进环保装备、资源循环利用装备、绿色船舶制造及节能服务产业。以科技创新、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引领新兴绿色产业发展,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创新化融合发展。加快培育本地环保产业,通过引资引智、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环保产业,形成一批川东北地区龙头企业。加快培育节能环保产业集群,以阆中经济开发区为产业发展核心区域,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和集聚区建设。到2025年,基本形成涵盖装备制造、技术、产业和服务的节能环保产业体系,进一步提升新兴节能环保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加快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加强绿色发展引导,统筹发展规模和布局,推动农业结构转型,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构建绿色、科学、高效的农业生产方式和循环体系。以中法农业科技园为核心,引领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双减”行动,推进生物肥料替代化肥,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科学划定畜禽养殖区,鼓励引导发展规模化生态养殖,推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推进农业产业链接循环化,加快推进种养结合,促进畜禽养殖场与农田建设有机结合。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水库生态养殖、流水养殖、设施渔业及循环水养殖等健康养殖模式,建设现代渔业园区,以水产科技园区建设为抓手,引进最新的水产养殖技术及设备,对老旧池塘进行标准化和底排节水净水技术改造,带动渔业产业提档升级。以县为单位整体推进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鼓励秸秆产业化跨区域发展,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
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大力发展绿色现代服务业,推动服务业绿色转型升级。以现代商贸业、现代物流业、现代金融业、文化旅游业为重点,发展支柱型服务业,以科技信息服务业、商务会展业、医疗康养等为重点,培育壮大成长型服务业。促进商贸物流、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绿色转型,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促进商贸企业绿色升级,培育一批绿色流通主体。有序发展出行、住宿等领域共享经济,规范发展闲置资源交易。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协同做好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建立绿色运营维护体系。推进会展业绿色发展,指导制定行业相关绿色标准,推动办展设施循环使用。推动汽修、装修装饰等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倡导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依托市域兰渝铁路、达成铁路以及嘉陵江航道,加快建设中石油南充销售分公司等铁路专用线、南充港口的建设,促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逐步减少重载柴油货车在大宗散货长距离运输中的比重。加快南充港各港区码头岸电设施,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和老旧运输船舶,支持应用LNG动力、电动船舶,建设绿色港口、绿色航道,发展绿色船舶、绿色航运,到2025年,南充港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取得根本成效,水运基础设施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绿色监管长效机制常态化运行。强化环境准入,推进机动车、船舶及油品标准升级,加快更新老旧和高能耗、高排放车辆。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应用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铁路货场、重点区域港口等领域应用。到2025年,南充市区清洁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使用率达到80%。
第三章 推进资源利用方式绿色转型
推进能源利用绿色转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进新建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控制重点地区煤炭消费总量,大幅度削减散煤,降低煤炭消费占比。充分发挥市域天然气、水电资源优势,大幅度提升电力、天然气清洁能源以及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消耗占比,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加快煤改气、煤改电进度,同步推进天然气管网、加气站、电网等设施建设,保障“煤改气”、“煤改电”等替代工程有效落实。稳步实施生物质能、沼气及生物天然气等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严控“双高”项目,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建设,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依法开展能源审计,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到202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累积下降,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目标任务,逐步提升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
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继续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产,保障水资源有效供给。以县域为单元,结合区域节约用水规划,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国民经济和生产、生活活动的全过程,强化节水监督考核。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和作物种植结构,建立农业节水体系,推广使用节水灌溉技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大力提高农村生产生活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工业节水改造提升,强化生产用水管理,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使用,严格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废水循环利用率要求,推进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达到行业用水先进水平,实施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工程。在仪陇县、营山县、西充县等相对缺水地区,率先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支持推进城镇节流工程、再生水利用工程、中水回用工程、农业节水工程等建设。加强节水观念普及教育,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
第四章 全力打造绿色生态临江新区
构筑新区生态保护空间格局。以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为基础,按照临江新区“一江入城、绿水串城、青山融城”的生态保育策略,构筑“一心、两廊、三河、多点”的生态保护格局。新区中部以大营山为中心,着力打造生态休闲绿心。提升嘉陵江生态保育功能,打造嘉陵江沿岸生态廊道;串联西部凤凰山和潆溪河、中部大营山、东部螺溪河、南部大凌云山等重要生态功能区,打造山水绿廊。重点加强螺溪河、潆溪河、芦溪河生态保育,构建区域生态水网。依托新区内生态资源本底,通过“识绿、保绿、增绿”等手段,打通多个重要生态节点,通过绿道串联,建设连续完整的区域生态网络系统。
加强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依托新区周边西部凤凰山和西山、北部来龙山-风雷山和老君山-凤仪湾、东部浅山、南部大凌云山风景区,加强新区周边生态屏障的保护与建设。以嘉陵江、潆溪河、螺溪河、芦溪河为重点,保护自然水域,加强水域岸线自然生态空间管控,开展护岸缓冲林带建设,开展湿地修复,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依托国省主干道路、山体修复和江河岸林等绿化工程,构建区域生态绿廊绿网,提升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依托区域自然地势条件,打造通风廊道,构建三级风廊道系统,打造新区“清凉城”。加快推进潆溪河生态公园、芦溪河生态公园、嘉陵江滨江公园、螺溪河生态公园和青松林海风景区等建设。
加快区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智能零碳的能源供给设施建设,逐步实施电能替代工程,构建以天然气为主能源、液化石油气为补充的燃气供给系统。提高太阳能、生物质等可再生资源生产和供给能力,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有效降低新区碳排放。加快推进城市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尽快实现区域雨水及排水管网、再生水管道全覆盖,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以及再生水利用率。加强生活垃圾中转站、餐厨处理中心、废物综合利用中心等固体设施的建设,推进资源能源循环利用,打造“无废新区”。加快推进建筑渣土处置场建设,合理确定处置场位置及服务范围,满足新区建设弃土需求。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大力发展以“低碳”为特征的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形成以先进制造业、高科技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型高效农业为主的低碳产业体系。大力发展以数字科技为核心的新经济产业群,依托南充高新区、航空港经开区、西充经开区三大先进制造业园区及大学城、拥江总部等平台,促进新经济产业集群发展。拥江总部重点发展5G、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经济,引领南充市数字化建设;空港综合服务区依托新基建打造智慧物流平台;充分利用大学城优质高效智力资源,加强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以中法农业科技园为核心,围绕有机农业与都市农业特色,深入挖掘生态、观光、文化、康养等多元价值,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提升农业价值链,建设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
第五章 统筹推进绿色宜居城乡建设
推进新型城镇绿色化发展。合理构建“1+6+N”城镇体系,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发展规模,推动城镇群建设向资源集约与高效利用方向转变,大力发展县城及小城镇,缓解南充市作为区域中心大城市的环境压力,突出嘉陵江地域特色风貌元素,加强对城市现有地貌、水系等自然生态要素的保护,构建大尺度生态廊道和网络化绿道脉络,以公园城市为模板开展城市区域绿色化改造,深入实施城市公园、湿地公园、滨江绿道等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逐步提高城市绿化率。合理引导城市空间布局,逐步实现从“城中建园”向“园中营城”转变,开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构建生态宜居生活环境。强化小城镇特色化建设,加快完善环境、服务、物流网络等设施建设,以小城镇为载体不断向乡村延伸,带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深化“美丽南充·宜居乡村”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各类村庄有序发展,依托乡村原有自然生态格局,结合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亲山新村、亲水新村、田园新村”建设,提升农村景观水平。全面清理整治村庄环境,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坚持“厕污共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积极推广低成本、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提升农村民居建筑风貌,打造川东北庭院景观,加强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性修缮,保持传统村落完整性和延续性,保留历史文化价值。深度挖掘特色村庄自然资源和传统文化禀赋优势,打造一批历史文化名村型、古村落保护型、地方特色型乡村等“美丽乡村”代表,发展生态农业观光旅游、康养度假等乡村生态发展新业态。
打造宁静生活氛围。强化规划控制,适合开展声功能区划调整,并逐步完善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到2025年,南充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以上。合理控制道路、铁路线路两侧与周边敏感建筑物防护距离。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严格项目声环境准入,健全噪声污染源管理制度,加强商业、娱乐业、餐饮业等重点噪声源监管,积极解决噪声扰民投诉。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从严查处施工噪声超标行为。完善城市夜间施工审批管理,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进行实时监督,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对室内装修进行严格管理,明确限制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增强公众声环境保护意识,共同打造宁静生活生产环境。
专栏2 南充市绿色转型发展重点任务
培育升级壮大制造业:打造汽车汽配产业集群,推进南充汽车产业园建设,积极承接成渝相关产业转移,形成链条完整的汽车汽配产业集群。依托特色农业资源优势,加快粮油加工、优质白酒、果蔬加工等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肉类等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农产品加工转换率,培育一批国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
发展现代高效特色农业:推进优质粮油等工程,积极创建“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做大晚熟柑橘产业,规范生猪养殖,推广种养结合生产模式,建设成渝地区绿色农产品供给基地。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逐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增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大力支持有条件地区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等高质量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区),提高农业发展水平和影响力。
促进“绿色+红色”生态文旅深度融合。依托嘉陵江流域自然生态风光,深度挖掘朱德故里等红色文化内含,把自然生态资源和红色历史文化有机结合,提升拓展文旅发展空间,传播红色精神内含,传递生态文明理念,宣传绿色南充形象。
临江新区绿色低碳示范建设:以嘉陵江流域绿色发展引领区为建设目标,以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为基础,对标国家级新区,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建设宜居宜业绿色低碳生态型城市。
加大创新研发成果转化:依托西南石油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川北医学院等高等院校,加强校企联合科研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着力突破汽车汽配、食品饮料、能源化工、新材料、丝纺服装等特色优势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促进企业生产技术、设施设备提档升级。
推动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能源通道建设,提高区域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深入实施城乡电网改造工程,推进城乡输配电网络建设和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强化天然气管道建设,加快阆中-南充输气管道建设等项目。优化城镇燃气管网,加快燃气管网向农村延伸。统筹布局高速公路、国省沿线、旅游景区快速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新改建住宅小区、办公楼、商业综合体等场所车位同步建设充电设施。合理规划和布局加油(氢)站、压缩(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加快推进南充市分布式能源建设项目。
运输方式绿色化:推动铁路通道建设,建成汉巴南铁路南充至巴中段,争取将南充至广安铁路纳入国家“十四五”相关专项规划。强化航空航运通达能力建设,加快建成投入阆中机场,实施南充机场改扩建工程,加快推进整治嘉陵江航道、推动嘉陵江全线复航,构建铁水联运新通道,积极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
打造宁静生活氛围。强化规划控制,适合开展声功能区划调整,并逐步完善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到2025年,南充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以上。合理控制道路、铁路线路两侧与周边敏感建筑物防护距离。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严格项目声环境准入,健全噪声污染源管理制度,加强商业、娱乐业、餐饮业等重点噪声源监管,积极解决噪声扰民投诉。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从严查处施工噪声超标行为。增强公众声环境保护意识,共同打造宁静生活生产环境。
第四篇 筑牢嘉陵江生态屏障,打造自然和谐大美南充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实施嘉陵江生态廊道建设,持续推进区域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提升生态系统总体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深入践行“两山”理念。
第一章 全面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构建“一江多廊多点”生态安全屏障。以嘉陵江南充段为主干,26条主要中小河流为支撑,多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生态斑块为支点,构建全域生态安全屏障。重点加强以嘉陵江水域生态廊道为骨架的绿色生态廊道防护林体系,构建结构合理、功能稳定的沿江、沿河生态系统,保护生态岸线。增加城镇间生态连通性,提高绿色廊道的生态稳定性、景观特色性和功能完善性。整合现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整体提升区域生态系统连通性和完整性,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归并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构建以各类自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类型范围及分区,实行自然保护地统一管理、分区管控,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人为活动,推进核心保护区内居民、耕地、矿权有序退出。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的衔接。实施“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成效评估,对全市自然保护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和生态恢复效果进行评估,识别其是否还存在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考核,建设全市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体系。到2025年,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的0.5%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专栏3南充市重点自然保护地及其保护管理
实施自然保护区统一管理、分区管控,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和修复,严格限制、合理开发,探矿采矿、水电开发、工业建设等项目应有序退出,大力推进镇(村)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创新自然保护地生态价值实现机制。
自然保护区:太和鹭鸟市级自然保护区(嘉陵区)。
风景名胜区:锦屏省级风景名胜区(阆中市)、升钟省级风景名胜区(南部)、白云省级风景名胜区(蓬安)、西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南充市)、朱德故里-琳琅山风景名胜区(仪陇县)。
森林公园:凌云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坪区)、阆中盘龙山国家森林公园(阆中市)、蓬安国家森林公园(蓬安县)、太蓬山国家森林公园(营山县)、金城山森林公园(高坪区)、百福寺森林公园(西充县)、崇仙境森林公园(顺庆区)
地质公园:嘉陵江曲流省级地质公园(高坪区)
湿地公园:四川构溪河国家湿地公园(阆中市)、四川南充升钟湖国家湿地公园(南部县)、四川西充青龙湖国家湿地公园(西充县)、四川营山清水湖国家湿地公园(营山县)、四川蓬安相如湖国家湿地公园(蓬安县)、四川营山望龙湖省级湿地公园(营山县)。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仪陇河特有鱼类国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仪陇县)、构溪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阆中市)、嘉陵江南部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部县)、李家河鲫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西充县)、消水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营山县)、嘉陵江南充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高坪区、顺庆区)
重点区域生态治理与修复。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管护,提升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推动提升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和转化能力。加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预防区的生态治理修复与防护,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域,实施清洁小流域建设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持续实施大规模绿化南充行动,完善天然林保护和管理体系,提升森林质量。推进脆弱区生态修复,推进工矿废弃地修复利用和尾矿坝生态治理,强化地质灾害生态工程治理,实施道路、水电、建筑等工程创面植被恢复。推进城市生态修补与修复,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城郊生态绿地、绿化隔离地等建设。加强城市山体河湖等自然风貌保护,实施城市河湖生态修复工程,高标准系统开展城市江河、湖泊、湿地、岸线等治理和修复,恢复河湖水系连通性和流动性。到2025 年,南充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8%,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1.8%。
专栏4 南充市重点区域生态修复
南部县升钟湖湿地公园提档升级:建设湿地宣教中心、湿地科研监测站、标准化湿地保护管理站2个、科普宣教及综合管理服务区;建设水源涵养湿地保育区4万亩、湿地合理利用区2万亩、湿地恢复区1万亩。
高坪区螺溪河湿地公园建设项目:螺溪河下游沿高坪区会展中心至金凤山河道长度约10公里,沿规划河堤两岸各延伸约100米,以生态为本、以文化旅游为核,突出地域特色,打造川东北首席中央湿地公园,集旅游、休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创意示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河堤修建、土地一级整理、河道清淤、园林景观打造、绿化、亮化工程、道路工程以及其它商业配套建设。
仪陇县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200亩,其中管理房4处、设置拦网118公里、建设驯养繁育中心、安置监控20个。
第二章 打造嘉陵江绿色生态廊道
推进嘉陵江生态廊道建设。推进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嘉陵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沿岸造林绿化美化,重点实施江河湖泊岸线生态整治修复、采砂石场还林还绿。以嘉陵江为主干,以流域水系水脉为支线,以主要道路网为骨架,有机串联沿线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特色村镇、文化古迹等,建设富有特色的复合型生态廊道。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对嘉陵江沿江两岸目力所及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荒坡、荒滩、岩坎地塄、道路沿线、房前屋后、溪沟两旁的绿化栽植任务,提高建设区域森林覆盖率。以西河、东河、构溪河、白溪河、螺溪河、西充河等嘉陵江主要支流为重点,其他支流、湖泊、水库、渠系为支撑,构建结构合理、功能稳定的沿江、沿河生态缓冲带。充分利用和保护蓬安相如湖国家湿地公园、阆中古城生态湿地、南部县满福坝滨江生态湿地和南充市“印象嘉陵江”湿地公园等湿地资源,以及太和鹭鸟市级自然保护区、白云寨县级自然保护区、构溪河县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为重点,提升嘉陵江流域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
推进沿江节点生态景观和生态经济带建设。嘉陵江畔的南充市主城区、阆中市、南部县、仪陇县和蓬安县,依托嘉陵江滨江景观优势,突出生态特色,强化滨江绿道、观景广场、湿地公园生态休闲功能,构建完整连贯的城市绿色框架,打造沿江景观生态走廊,完善“望山见水”的生态景观系统。突出具有嘉陵江地域特色的风貌元素,科学打造有显示度和标志性的生态型城市地标,重塑城市道路绿化形态,强化立体空间绿化和连通性建设,以绿廊、绿道、绿化带等串联城市地,构建系统布局、有机连通的多维生态绿网,构建疏密有度、错落有致、显山露水的城市界面。优化嘉陵江沿岸区域产业布局,推动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农业、医疗康养等产业沿江集群发展,打造嘉陵江沿线绿色生态经济链条,形成旅游业带动下的林农产业带、特色景观带、水源涵养带相结合的自然生态体系促进嘉陵江流域生态文明发展。
专栏5 嘉陵江绿色生态走廊建设
嘉陵江(顺庆段)绿色生态走廊建设:实施森林质量提升2万亩。
嘉陵江(嘉陵区)生态走廊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江三河”沿线乡镇废弃矿山修复、地质灾害排危和治理工程、湿地修复工程、护岸林修复、沿岸森林培育、沿江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政策性关闭砖厂和砂石堆码场生态修复。规划在李渡镇修建江边生态湿地公园一座,占地面积约135亩,并对嘉陵江已拆除的射洪庙、乌木桥、河西等十余处沙石堆码场进行生态修复,修复岸线约15.28公里,修复面积约5.61平方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整形岸线、新建生态护坡和种植涵养林等。
嘉陵江(阆中市)绿色生态走廊建设:沿城市滨江环线建设10公里生态廊道;实施东河、西河、构溪河、白溪河等湿地生态修复项目,栽植湿地植物5000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植被10000亩,营造生态林5000亩。
嘉陵江(蓬安段)绿色生态走廊建设:在马回船闸口以下至顺庆凤仪湾电站之间开展嘉陵江生态走廊蓬安示范段建设;在嘉陵江(蓬安段)两岸各宽3公里左右区域(或目击范围第一重山脊内),统筹推进沿江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推进相如湖国家湿地公园综合保护和开发;完成嘉陵江流域水域保护和污染治理。
第三章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开展陆地生物多样性调查,以凌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摸清生物多样性本底、分布、动态变化和威胁因素,综合评估各县域生物多样性分布格局特征、保护状况与保护成效,逐步规划建设一批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完善生物多样性野外观测网络,开展长期观测和评估,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基础。加强水生生态系统保护,以嘉陵江流域湖库化水电开发影响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重点,试点开展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和重点流域水生态安全评估,推进水生生物和地方特有珍稀水生物种及其栖息地、产卵场恢复和保护。
加大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拯救力度。加强水杉、白鲟、黑鹳等珍稀濒危物种的就地保护与种群恢复。试点开展重点流域人工种群野化放归,科学进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再引入。推动建设与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引种回归等有关设施机构。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网络建设。将危害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行为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利用监管,开展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及其制品的认证标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
严控外来入侵物种。开展外来物种现状调查和评估,以鳄龟、福寿螺等为重点,动态掌握其分布状况、入侵途经和危害程度,建立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和数据库。制定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措施和应急管理工作机制,预防和控制外来物种入侵和扩散,维护区域生物安全。完善生物安全检验检疫机制,严格外来物种引入管理。对造成重大生态危害的外来入侵物种开展治理和清除。健全联防联控协调机制,联合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
第四章 推进双创和生态价值转化
加快推进“双创”工作。统筹协调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市、区)建设,结合各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梯度分批创建计划,加快形成各区县共创共建的局面。加快推进阆中市、西充县、蓬安县、南部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 加快区县示范创建成果转化,积极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计划。选择有条件的区域,积极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对各区、县和各部门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中的工作绩效实施年度考核,实行绩效与奖惩相挂钩。深入探索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两山”转化经验模式,推广可复制的建设模式。对于创建成功的区(市、县),从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奖励与倾斜。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推进森林、湿地碳汇和污染排放权、用能权、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鼓励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支持市场主体开展绿色资源资产证券化。探索设立生态价值转化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重点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绿色产业发展。健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扩大流域横向补偿范围,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发展生态绿色有机农业,开展生态农产品质量认证及标准化建设,打造生态农产品品牌。加快培育生态产品市场经营开发主体,推进相关资源权益集中流转经营。开展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试点,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综合试验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应用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创新实践模式。
拓展生态价值产品价值实现途径。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鼓励采取多样化模式和路径,科学合理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依托不同地区独特的自然禀赋,采取人放天养、自繁自养等原生态种养模式,提高生态产品价值。科学运用先进技术实施精深加工,拓展延伸生态产品产业链和价值链。强化嘉陵江生态核心作用,提升“印象嘉陵江·山水南充城”美誉度和知名度,做响嘉陵江生态文化旅游名片,依托滨江湿地、城市公园、森林公园等营造绿色消费场景,植入运动、休闲、文创等新业态,将嘉陵江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依托山水环抱的自然生态资源优势,合理开发升钟水库、八尔滩水库等水库湖泊、风景名胜等生态资源,推动“水电+旅游”融合发展,重点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产品品牌,整合生态农业、红色旅游、民俗文化、康养产业等资源,通过统筹实施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和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教育文化旅游开发价值,多措并举做大做强“生态+”产业,加快生态价值转化和提升产品生态溢价,实现发展和保护协同共进的“生态美、产业绿、百姓富”新路径。
第五篇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打造低碳示范印象南充
第一章 积极开展碳达峰行动
制定区域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以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为目标,加快制定南充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实施以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建立项目碳排放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联动管理机制。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强化形势分析和激励督导,确保达峰目标如期实现。开展达峰目标任务分解,强化各领域各层级的贯彻落实,鼓励区县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达峰行动方案,鼓励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制定达峰专项行动方案,确保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各区县应积极开展碳达峰行动,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区域率先碳排放达峰,鼓励临江新区作为标杆区域编制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方案,力争在达峰行动中走在全省前列。
推动重点行业开展碳达峰行动。以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供电供热行业等行业为重点,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增速,巩固煤炭消费控制成果,控制天然气等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严格转移承接产业低碳准入,坚决抑制化石能源密集型产业过度扩张,避免走“高碳锁定”的老路。培育壮大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鼓励中机国能(南充)热电有限公司、南充顺城盐化、南充嘉美印染、蓬安聚腾建材等大型企业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低碳标杆引领计划,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提高重点行业企业碳资产管理能力,切实降低企业整体履约成本。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依据《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在全市范围内鼓励减排创新行动,鼓励企业开发绿色低碳产品,培育一批低碳产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
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试点建设二氧化碳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双达”典范城市。统筹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和绿色金融创新,积极参与自主贡献项目库建设,加大对二氧化碳减排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扶持力度。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核算能力,常态化编制市级温室气体清单,逐年编制市、县级能源平衡表。依托会议、展览等活动,有序推广和规范大型活动碳中和。统筹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有效控制氢氟碳化物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农业活动氧化亚氮排放,加强畜禽养殖甲烷规模化开发利用。逐步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
第二章 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加强城乡低碳化建设和管理。在城乡规划中落实低碳理念和要求,探索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模式,开展城市碳排放精细化管理,鼓励编制城市低碳发展规划。开展城市通风廊道研究,依托城市绿地、河道等公共空间,打造城市“新风系统”,缓解“热岛效应”。通过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调整和高效利用、林业碳汇提升、绿色低碳生活等措施,积极推动临江新区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探索打造零碳排放示范区。推广绿色施工和住宅产业化建设模式,提高基础设施和建筑质量,延长建筑物和构建物使用寿命,推动旧城绿色更新改造,防止大拆大建。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强化新建建筑节能,推广绿色建筑,到2025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60%。强化宾馆、办公楼、商场等商业和公共建筑低碳化运营管理。在农村地区推动建筑节能,引导生活用能方式向清洁低碳转变,建设绿色低碳村镇。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加强绿色低碳理念宣传与教育,引导居民生活方式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方向转变,推动各领域各行业发起绿色生活行动。全面推广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商场、绿色酒店等创建活动。加强绿色包装、绿色回收、绿色智能等绿色物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绿色物流。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措施,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积极动员企业发展绿色采购、促进绿色销售,引导绿色消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加快推行再生资源回收。研究建立基于绿色积分的激励机制和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 “碳普惠”制,引导公众积极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完善绿色生活配套设施。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公共场所、家庭推广使用节能电器、节水器具、绿色建材等设施设备。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共享交通、智能交通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公共交通供给能力和运营速度,完善全市自行车道、步道系统,推动建设立体化慢行交通系统,鼓励引导公众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提高绿色出行比例,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结构,建立以“新能源车辆+骑行步行”为主体的绿色出行系统。完善城市充电、加气等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增加绿色能源供给和使用,增进新能源汽车使用的便捷性,有效促进新能源汽车的使用率。
第三章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科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充分利用坡地、荒地、废弃矿山等国土空间开展绿化,努力增加森林植被资源总量。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在增加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质量,实行集约经营、可持续经营,努力提高森林等生态系统的综合效益和整体功能。积极探索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坚持因地制宜,在适宜人工林培育的地方,积极植树造林,恢复和重建生态系统;在适宜自然恢复的地方,充分借助大自然的力量,恢复林草植被;在需要人工促进自然恢复的地方,采取封山育林、围封禁牧等措施,人工促进自然恢复。加快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科学推进沙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有效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统筹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完善重大工程投入机制,不断拓展国土绿化碳汇途径,提升碳汇能力,有效发挥森林、草原、湿地、土壤、冻土的固碳作用,实现生态系统固碳效能的最大化,打造丘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林草碳汇品牌。
全面提高生态系统碳汇水平。加强与国家、省内外等相关科研院所和碳汇机构的合作,积极开展全市生态碳汇发展潜力评价,探索建立森林、湿地等碳库动态数据库,推动生态碳汇项目化开发。开展全市自然生态系统碳汇监测和评估,在森林适应气候变化、森林经营增汇技术措施、林业碳汇计量监测、碳汇交易等方面取得突破,定量评估生态系统活动在减排增汇中的作用,为有效管理生态系统碳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科学依据。广泛调动金融机构、社会资金、公益资金参与,试点实施绿色银行建设,拓宽碳汇交易渠道,提升碳汇项目开发能力。
第四章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开展气候变化影响监测和评估。统筹建设气候变化监测预警体系,增强应对极端气候事件的能力。开展气候风险识别与评估,识别气候变化对能源、水利、产业、建筑、交通、生态环境等重点行业以及人体健康的影响,预估极端天气气候带来的重大工程建设与运行风险,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制定适应气候变化实施方案,在农业、林业、水资源、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增加林业等生态系统碳汇。完善区域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机制,提升风险应对能力。逐步建立起定期发布适应气候变化工作进展报告的长效机制。
有效应对极端性天气气候。加强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监测预警,制定实施大暴雨、高温热浪、干旱等灾害应急预案科学评估气候变化对夏天制冷、冬天采暖用能的影响,有效应对季节性用电负荷。依据丘区城市地形本底特点,科学规划和建设屋顶绿化、雨水花园、储水池塘、微型湿地、下沉式绿地、植草沟、生物滞留设施等城市“海绵体”,加大对雨洪资源利用效率。推进河湖、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保护和恢复,加强河湖水系自然连通,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健康预警及流行性疾病预警和应对。
促进城乡气候适应型发展。将适应气候变化理念和要求纳入城市发展目标,在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布局时充分考虑气候变化的中长期影响,科学布局、合理配置,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降低城市建筑、交通、供排水、能源等重要生命线系统的风险暴露度。加强城乡适应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建设,统筹提升城乡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韧性和可持续性。开展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全方位高标准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示范试点。强化应对气候变化与深化经济发展、能源改革和环境质量改善等工作的协同管理,积极适应气候变化。逐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运用网络、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效。
第六篇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环境优美魅力化南充
通过深化大气污染协同防治、“三水”统筹治理保护、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无废城市”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农村生活污染、农业生产污染两大领域,加快补齐农村污染治理短板,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第一章 加强大气污染协同防治
深化工业源污染防治。加大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嘉瑞源实业、营山合兴等建材行业实施废气深度治理,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改造。对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5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实施深度治理。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大对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等排放源管控力度,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程。加强园区污染治理,制定实施“一园一策”废气治理方案。推动南充经济开发区绿色生态工业园试点。
专栏6 南充市现有大气重点排污单位污染防控
加强大气重点排污单位监管,促进企业清洁生产,使用低硫煤或其他替代燃料,减少废气污染排放量。
高坪区: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棉印染精加工)、南充顺城盐化(盐加工)、四川嘉瑞源实业有限公司(纤维板制造)。
嘉陵区: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新能源整车制造)、四川通产华晶玻璃有限公司(日用玻璃制品制造)。
经开区:中机国能(南充)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中航工业南充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能发电)、四川能投化学新材料(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南充石达化工有限公司(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南充嘉源环保科技(危险废物治理)、南充水务污泥处理分公司(固体废物处理)。
南部县:国能南部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生物质能发电)、中盐银港(四川)人造板有限公司(纤维板制造)、四川鑫敬业化纤织带有限公司、中节能(南部县)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能发电)、中节能(南部县)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西充县:星胜、大平山2家机砖厂(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营山县:营山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营山合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威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制造)。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汽车汽配、油气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以吉利汽车制造为重点的汽车汽配企业,应加快推广紧凑式涂装工艺、先进涂装技术和设备,配置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以能投化学、石达化工为代表的油气化工企业,加快生产设备密闭化改造,科学合理选择治理工艺,推进设施设备提标升级改造,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推进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聚焦夏秋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
专栏7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1.以石油化工、汽车制造、表面涂装等行业为重点,全面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环保设施达标排放改造,全面推进达标排放。
2.加快包装印刷、制鞋、干洗、加油站等挥发性有机物重要来源行业的排查工作,而且要兼顾解决恶臭、有毒有害等民生环境问题,全面推进达标排放。
3.坚持原料改造为主,末端治理为辅。完成通用设备制造业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涂装生产线改造和废气收集净化治理。
4.降低生产、生活类有机溶剂和建筑涂料VOCs含量,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建筑涂料和生产生活类产品。
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控。严格机动车环保准入,按要求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强化车辆登记、检测、维修、报废全过程管理。加大在用车排放监管力度,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尾气排放遥感监测和黑烟智能监控网络,2025年,全市建成不少于10个遥感监测(含黑烟抓拍)。系统加强对重型柴油货车运营监督管理,推行分级分类管理,试点建设OBD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制定老旧柴油货车和燃气车淘汰更新计划,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将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纳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在嘉陵江设立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督促航运公司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逐步提升燃油质量,推动船舶改造加装尾气污染治理装备。不断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开展港口油气回收治理、干散货码头粉尘、装卸载扬尘专项治理工作。
加强城乡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强化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六必须六不准”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实现视频监控、颗粒物在线监测全覆盖。加强道路保洁扬尘治理,制定更高的道路保洁作业标准,更新优化机械化清扫设备,到2025年,城市、县城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分别达到80%、70%以上。加强生活及餐饮业污染控制,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推广城市建成区电烧烤和集中规范熏制食品。建设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综合管理平台,建立餐饮油烟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严控秸秆露天焚烧,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监管网络,落实片区责任,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季节、重点时段,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监测预警,推行“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综合运用无人机、高清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露天焚烧非现场监管,提高监管范围和效率。加强种植业和养殖业氨排放治理。
开展污染物协同治理。探索重点防控区域O3形成机理研究与源解析,探索PM2.5和O3协同控制研究和应用。深入开展夏季臭氧专项防控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制定实施专项工作方案。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铅、汞、二噁英等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调查监测,推进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重点行业实施二噁英减排示范工程,对垃圾焚烧发电厂每年定期开展二噁英监督性监测。进一步完善川东北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落实国家及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要求,共同执行会议决定,协商解决川东北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提升污染天气应急应对能力,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全面推行差异化减排,鼓励错时生产、错季作业,监督错峰生产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南充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健全市、县(市、区)联动一体的应急响应体系,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严格落实“一厂一策”,强化监督定点帮扶,推动应急措施落实落细。完善污染天气区域联合预警机制,探索开展污染天气重点污染源区域联合管治,建立预防性污染天气应对监管机制。加强污染天气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整合市、县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以及空气质量微站数据,建立完善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网络,进一步完善市生态环境、气象部门联合会商预报机制,加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报。
第二章 深化三水统筹治理保护
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全面落实水资源总量指标管理,健全市、县两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推进工业、城镇和农业节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做好南充市生态水网建设规划布局,优化配置水资源,构建区域互联互通生态水网体系。强化调度管理,将生态流量调度纳入水资源调度方案,切实保障生态流量。建立嘉陵江流域河道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制度以及水资源共享调度机制,研究建立跨区域应急水源一网调度体系,制定并落实流域生态应急调水方案。制定西充河、宝马河、构溪河、潆溪河、芦溪河、桓子河(晋阳河)、绿水河7条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对水库、闸坝、电站、引调水工程实施动态调度,加强对生态下泄流量的监测、监控和监管,保障重点河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
深化工业领域水污染防治。推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绿色发展,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禁止在嘉陵江干流1公里范围内新、扩建化工、印染、造纸等存在污染风险的工业项目,依法淘汰取缔违法违规工业园区。深入实施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监管确保末端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工业废水重点排污单位,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持续推动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区域)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或者达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要求,进一步提升废水循环利用率,持续开展“散乱污”涉水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三磷”行业整治专项行动等。加大现有工业园区整治力度,逐步推进高坪区航空港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嘉陵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扩容;完善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相关手续,开展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工程,提高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优化提升处理工艺和技术水平,确保稳定运行。
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考虑城镇规划发展规模,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规划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及管网布局,对于水环境问题突出的、基础设施薄弱的区域,应优先实施建设,重点推进高坪区、嘉陵区、西充县、蓬安县、营山县、仪陇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继续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实施城区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沿河截污、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应收尽收,有效提升生活污水收集率。对进水情况出现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强化溯源整治,对嘉陵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沿岸污水管网、提升泵站开展巡查与修复,杜绝污水跑、冒、漏、滴现象;建设初期雨水拦截设施、存储设施和收集系统,避免高浓度雨水直接入河。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反弹长效机制,2022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到2025年,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持续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南充市境内嘉陵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主要包括嘉陵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嘉陵江南部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6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所在河流及其一级支流,有效恢复嘉陵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加快促进水域生态环境修复。加强6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构建水体良好生态循环系统。开展水生态调查,以升钟水库、八尔滩水库、石滩水库、大深南海水库等为重点,试点开展浮游动植物、鱼类的特种量、种类、密度调查,动态分析水库水质、富营养化状况。强化河湖水生态环境评价,开展青居、凤仪、小龙门、金银台航电、沙溪航电、红岩子水库、金溪、新政航电枢纽水电站成库后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开展分区管理、用途管控,建设生态岸线。加强嘉陵江干支流水生态空间保护,防止侵占河流湖泊两岸水生态空间,综合运用河道治理、清淤疏浚、自然修复、截污治污等措施推进水体生态修复,增强水体流动和河流生态系统,因地制宜恢复水生植被,有序恢复鱼类的“三场一通道”,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严防巴西红耳龟等外来水生生物入侵,保护恢复土著鱼类和水生植物多样性,建立健全河流湖泊休养生息长效机制,推进水体生态系统功能恢复。
入河排污口整治与规范化建设。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按照“查、测、溯、治”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2021年全面启动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年底前完成排污口分类命名、编码并规范设置标志牌。开展河湖排污口普查及信息台账建设,完成入河排污口登记、审批工作。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到2022年,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全部整改到位,实现嘉陵江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自动监测全覆盖。到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排污口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建成流域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
加强港口码头和船舶水污染防治。加强南充港各港区码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化学品洗舱站等设施建设运行,提升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严格船舶污染源头控制,新船舶要严格按照船检技术法规要求,配备防污染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加强现有船舶污染治理,推进船舶改造升级,加快完善运输船舶生活污水存储设备或处理设施,合规地分类、储存、排放或转移处置油污水、残油(油泥)、船舶运营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全面完成100总吨以下符合改造条件的船舶防污染设施加装改造,鼓励未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老旧运输船舶、餐饮船提前拆解。在重要库湖区等封闭水域率先实行船舶污水零排放试点示范。强化船舶污染防治监管,降低水上危化品运输和船舶溢油漏油等风险,深化“三无”船舶专项整治,严格自用船舶管控,推进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加强船舶信息化建设。持续推广应用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督促港口船舶安装使用,提升系统覆盖率,到2022年,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基本实现全过程电子联单闭环管理。
加快美丽河湖建设。加强水质不达标小流域综合整治,以高坪区阙家河(Ⅳ类)和清溪河劣(V类)、阆中市马家河(Ⅳ类)、高坪区清溪河(入嘉陵江口)、西充县多扶镇潆溪河断面、营山县营山河(黄渡镇入流江河口)、蓬安县大泥溪(徐家河蓬安、营山交界)等其他流域为重点,实施流域沿岸农村、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加强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调度,保障枯水期生态流量,尽快消除劣Ⅴ类水体,实现水质达标。针对现状水域功能不能稳定达标水体,以白溪河、构溪河、渔溪河、芦溪河等不能稳定达标流域为重点,加强流域范围内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因地制宜补齐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短板,促进重点小流域断面水质稳定达标。针对现状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江河湖泊(水库),以八尔滩、幸福水库为重点,应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优化区域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对水质良好河湖周边截污管网的维护,控制外源性营养物质输入,防止富营养化。持续推进升钟水库等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进一步严格控制湖库周边开发建设活动。加快推进阆中市建设河湖保护示范县,持续完善责任和制度体系,强化境内河湖治理保护,为全市河湖治理树立典型、提供样板。到2025年,全市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稳定100%达标。
第三章 推进农村污染防治及饮用水源保护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因地制宜、科学治理的原则,坚持“厕污共治”,合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短板,加快实施老旧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整改。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机制,建立设施运行监管台账,逐步推进日处理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全覆盖,增加运维资金投入和人员培养,保障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加大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建设力度,与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的管网应坚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在嘉陵江及其主要支流的流域两岸以及升钟水库周边聚居点,根据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根据聚居点人数、规模、污水产生量等因地制宜布局建设相应规模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实施被撤并乡镇市政设施不过度建设专项行动,开展被撤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评估论证,因地制宜确定乡镇生活污水差异化排放标准。到2025年,乡镇和农村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全市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比例达到75%。
加强农业生产污染防治。强化种植业面源污染整治,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建设农业绿色发展示范片等。加强种养结合,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养殖污染综合防治,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推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综合利用。在养殖散户相对集中的区域,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将养殖散户粪污处理与农村户用沼气池结合,试点建设集中式畜禽养殖粪污处置中心,收集处理周边散养畜禽养殖粪污,有效减少畜禽养殖污染。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实施雨污分流、畜禽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水产健康养殖,加强水产养殖集中区域渔业水域环境监测,规范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在水产养殖主产区推进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实现尾水回用率100%。到202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全面优化饮用水水源布局和供水格局,加快推进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基本完成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并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持续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符合饮用水要求或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不适宜作为饮用水水源的实施综合整治或取水口搬迁。提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预警能力,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和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定期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加强城镇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及管理,提高城市供水的防御突发事件的能力,稳步推进县级应急水源建设,到2025年,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县级以上城市基本具备应急供水能力。统筹做好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选址,持续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和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建立“千吨万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名录和信息台账。加强农村区域供水设施建设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农村水源环境监管,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信息公开。在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基础上,开展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比例不低于90%。
加强地下水水源环境保护。持续推进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估,优先推进地下水饮用水源地调查,建立地下水污染源及地下水型饮用水源清单,掌握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径流、排泄等基础特性及周边污染源分布情况,评估其污染趋势和健康风险。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建立覆盖全市重点工业园区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定期开展区域地下水污染监测并发布地下水监测信息。试点开展地下水污染治理修复,根据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调查情况,筛选典型污染场地,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2022年底前完成地下水污染源环境状况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调查。
专栏8水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重点流域综合治理:重点加强顺庆区潆溪河、芦溪河河体治理;嘉陵区石龙沟溪、西溪河、曲水河等流域生态环境整治;南部县满福片区和河东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八尔湖和升钟湖水污染综合治理;西充县虹溪河、潆溪河(西充段);蓬安县大泥溪河流域综合整治;营山县结合城市“双修”工程,加强城区河道综合整治。
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容及老旧管网改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及管网完善工程;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新、扩建及提标改造、管网建设。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结合乡村振兴和厕所革命,联合农业、住建等相关部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全市实施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达到100户以上的聚居点,建设农村居民聚集点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尽快完成南充市主城区、阆中市、南部县备用水源建设。开展乡镇及以下保护区规范化整治、修复项目。加快实施不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工程。重点推进“千吨万人”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重点开展嘉陵江干流以及高坪区酉溪河、月亮湖,南部县升钟湖、巴尔湖、金鱼溪、状元溪、濠口河,仪陇县消水河、流江河、复兴河、绿水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缓冲带生态修复、建设人工湿地以及岸坡保护等。
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以南充市主城区、阆中市、南部县、蓬安县、仪陇县为重点对嘉陵江沿线入河排污口(雨水口)进行规范化建设,设置监测点位、标识牌,建设视频监控等。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对嘉陵江流域沿河湖垃圾填埋场、加油站、危险废物处置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等开展地下水调查评估及修复治理工程。实施南充市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
第四章 推进土壤固废污染防治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工业污染源防控,强化规划环评刚性约束,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加强农业污染源头管控,持续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开展病虫草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水肥综合调控。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农用地灌溉用水管理,依法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水质未达到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改善。加强生活污染源防控。逐步改变生活垃圾以填埋为主的处理方式,开展存量垃圾治理,提高垃圾焚烧处理比例。逐步开展废旧电池、废旧灯管、过期废弃药品等社会源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防止无序进入土壤产生污染。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持续开展重点企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再生利用行业企业等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支持企业进行绿色化提标改造,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
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油库、加油站、页岩开采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等重点区域土壤调查评估。以嘉陵区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为基础,实施南充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对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进行动态调整。依法推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建立优先保护耕地保护措施清单和周边禁入产业清单。加强安全利用类耕地风险管控,优先采取农艺调控类、替代种植、治理修复等措施,持续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行动。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为基础,开展建设用地风险评估工作。开展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化工污染整治腾退地块专项排查行动,建立高风险地块清单,发现一块、管控一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有序推进建设用地治理修复。对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地块,严格实施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措施。加强治理修复过程监管,严格处置治理与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加强修复效果评估,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推动西充县西碾乡农药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监管,未利用地拟开垦为耕地或建设用地的,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符合用地功能要求后开发利用。
强化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全面实施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减排,逐步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控制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试点推动大宗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总量零增长。大力发展绿色矿业,推动实现尾矿就地消纳、固废产消平衡、历史遗留固废总量削减等。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化,逐步健全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到2025年底前,南充市辖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力争达到35%以上。严禁园林绿化垃圾、建筑垃圾、污水厂污泥等混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健全强制报废制度和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加强建筑行业管理,推广建筑新材料、新技术应用,倡导装修实用简单化,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严格禁止建筑垃圾乱倒乱堆乱填。持续减少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使用,推广可降解地膜使用,大幅减少白色污染。
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推广应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化资源高效利用和精深加工,拓宽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渠道,以嘉陵区、高坪区和蓬安县为重点区域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提高炉渣、冶炼废渣、粉煤灰及其他废物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等综合利用水平,到2025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60%。推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资源利用,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面向解决建筑垃圾废弃堆存和建筑砂石等材料短缺的矛盾,培育或引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企业,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高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重点推动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等主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善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提高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补齐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短板。提高工业固废处置能力,以南充经济开发区为建设示范,配套建设园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园区内部处置消纳,持续推进嘉陵区、南部县、营山县等3个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加强污水污泥收储运管理和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鼓励污泥焚烧灰渣等资源化利用,扩大污泥衍生品综合利用途径。进一步完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布局,提高规范化处置和综合利用,满足全市餐厨垃圾处置需求。加快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减少无序填埋。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运行水平,基本形成以嘉陵区、南部县、营山县为中心、服务周边区域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体系,补齐生活垃圾暂存收运设施短板,强化城乡垃圾前端收集和运输,到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要同步落实飞灰的安全、无害化处置场所,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新增重金属排放,严格落实全省新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重金属排放量“等量替换”或“减量替换”管控要求,严格新(改、扩)建涉重、涉危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引导涉重企业进入工业园区,统一布局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实现集聚发展。加强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治理,从生产环节防控,逐步向源头物质防控和后端的流通、消费、存储、运输、废弃处置环节全面延伸,支持企业绿色化提标改造,执行颗粒物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推进重金属重点监控企业重金属排放废水、废气在线监系统的建设,开展特征重金属污染物自动监测。推进重金属污染生物检测、健康体检和诊疗救治机构与能力建设。
第七篇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打造稳定发展平安南充
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健全环境应急体系,厘清环境应急管理职责,有效控制环境风险,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第一章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
完善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常态化管理,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完善生态环境风险评估与论证体系、风险监管与监测体系、风险评价与惩戒体系。着力推进市、县(区)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落实专职机构、人员,明确机构职能职责,保障工作经费。压实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强化生态安全工作协调制度以及生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制度。试点开展生态环境与健康调查评估工作。
强化流域、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强化规划统筹编制,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布局纳入区域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安排。摸清环境风险底数,开展嘉陵江及其重点支流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建立并完善流域协作制度,加强嘉陵江流域上下游城市合作,防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按时完成各地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以嘉陵江及其重要支流,以及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完成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积极配合、圆满完成四川省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在南充开展应急演练任务。
加强行业、园区、企业风险防范管控。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制度,落实涉危、涉重、有毒有害物质等重点行业,化工园区、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领域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环境安全隐患动态清单,落实相关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强化园区风险管控,以石化、化工园区为重点,开展园区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工作。建立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清单,对沿江石油化工、合成氨、氯碱、磷化工、印染等重点企业深入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信息登记和信息公开,督促企业完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设施。
第二章 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
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立和完善市县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厘清环境应急管理职责,完善各部门职责清单。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强化技术性指导,落实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制度,敦促企业按行业分年度完善企业备案,加大企业应急演练频次。健全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数据库,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以南充市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做好环境应急实训基地建设。
提升应急储备能力。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加强市、县两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设,结合辖区内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情况,建立应急物资储存、补充、更新、轮换、调运等管理机制。加强环境应急处置技术库建设,总结提炼本行政区域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经验,形成本地应急处置技术库。实行物资储备信息动态化管理,形成应急处置物资持续应急供应能力。重点加强应对油气化工等行业风险应急物质的储备,升级油气管道高后果区应急物质储备。
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强化部门应急联动,增强各级生态环境、水利、交通、应急管理、海事等相关职能部门环境应急联动能力,强化应急演练。强化流域风险联防联控,开展流域风险防控跨区域联动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共建环境风险预警防范和应急指挥系统。提升应急监测预警能力,推动环境应急预警平台与已有水环境、大气环境等网络数据平台对接,加快环境应急预警信息化平台建设,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早发现、早调度、早处置。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确保突发环境事件监测的及时性、可靠性、真实性。
第三章 强化危废及危化品风险防范
推进危废源头减量和处置能力提升。严格环境准入,新改扩建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依法依规对已批复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开展复核,依法落实工业危险废物排污许可证制度。鼓励企业开展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技术研发和应用,推进有害垃圾中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收集。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评估调整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优化能力配置,为危险废物处置提供“兜底式”保障和应急服务需求。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分布、服务人口等因素,建立以嘉陵区、阆中市、营山县为中心、服务周边区域的医疗废物收运体系,提升医废处置能力,满足全市医废处置需求。以顺庆区、阆中市为重点区域,规划建立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储存和处置点,在嘉陵区建设收集储存点,服务于中小微企业。持续推进全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以县为单位加强废机油收集处置能力建设。统筹规划污水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满足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置需求。到2022年底,基本补齐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设施方面短板,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以上。
强化危废环境风险防范。健全危险废物动态管理数据库,督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杜绝风险隐患。加强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监管,建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转移、随意处置等违法行为,重点加强中航工业南充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四川能投化学新材料有限公司等重点危废产生机处置企业的执法监管。加快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转移运输便捷化。加强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防范环境污染风险。到2022年底,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防控、过程监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强化危险化学品风险防范。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实施统一规范包装管理,严格环境准入,对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开展油气化工、生物医药、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现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全覆盖。科学制定“优先控制化学物质”风险评估计划,对具有持久性或生物累积性,或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具有较大危害的,或潜在环境暴露风险较大的化学物质优先开展风险评估。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口,并逐步淘汰替代。优化调整高风险化学品企业布局,逐步退出环境敏感区。
加强新污染物识别和治理能力。开展新污染物筛查、以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为调查对象,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加强新污染排放控制,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淘汰和限制措施,强化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推广应用。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 质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
第四章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进一步壮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监测队伍,推进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核与辐射信息化管理水平。从严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开展辐射安全许可证清查工作,加大对对未按规定办理许可申请、变更申请、许可证到期未延续等违法行为查处。严格辐射类项目环评审批,加强对企业自主验收的辐射类项目开展抽查复核。强化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管,确保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100%。加强同位素药品使用单位、放射诊疗机构放射性废液、废物的处理、暂存、转运和排放行为监管。加强电磁辐射类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工作监管管理。
强化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开展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高在线监控水平,完善辐射环境监测信息管理和发布工作。加强辐射环境质量日常监测,做好空气吸收剂量率、电磁辐射监测等要素的监测。加强重点辐射工作单位和重点电磁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推动企业、医院Ⅲ及上放射源辐射环境监测自动化。定期开展国控、省控点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各项监督性监测,加强全市电离、电磁辐射自动站的运维。提升核与辐射应急管理水平,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篇 完善环境治理体系,打造科学治理智慧南充
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环境治理格局,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制度改革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
第一章 建立政企民多元共治体系
压实党政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健全南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制定实施南充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细化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组织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结果部门衔接机制。建立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导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发挥企业环境治理主体作用。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推动排污单位按证排污、持证排污,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强化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管理。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持续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化企业环保自律,指导企业建立环保内控制度,推动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规范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企业公开环境治理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社会共建与公众参与。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提高群众生态环境工作知晓度。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多元化投诉举报平台渠道,鼓励公众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探索运用大数据平台及时掌握群众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反映投诉。健全环保重大决策及重大项目公众参与机制,积极探索环保设施线上“云开放”。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在文化宣教、公众参与、调研实践等方面开展公益活动。
第二章 健全环境监管监测体系
完善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全面完成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推动执法权限向基层延伸。合理配置基层环境监管力量,强化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配合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部门间会商机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建立生态环境舆情定期研判机制。推动南充“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定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价和绩效考核,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机制。
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监管执法。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人员设备配置,加快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便携式VOCs检测仪等高科技装备和环境执法基础设备配置。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执法,逐步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快补齐应对气候变化、农业面源污染、生态监管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推行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等物联网监管手段,积极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手段,提升执法效率。推动重点排污企业全面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并及时上传自动监测数据及参数。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提升监管监测科学精准水平。加快构建天地一体、上下协同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创新环境监管方式,运用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视频监控、电量监控等先进手段,提升监管监测效能。推进南充“智慧环保”建设,对排污单位实行智能化监控。全面加强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建设。加大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建设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测网络体系,及时获取生态保护红线监测数据,及时掌握全市、重点区域、县域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状况及动态变化趋势。
第三章 健全环境治理经济体系
规范完善环境治理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推进节能环保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参与生态环保工程建设。创新环境治理模式,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实行按效付费。
加快推动环境信用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将各级党委政府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至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公开。健全企业信用建设,探索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生态环境项目包装,整合各层面、渠道的专项资金。落实好现行促进环境保护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实施嘉陵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推动签署《嘉陵江流域保护公约》,探索构建覆盖范围更广、补偿方式更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资金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绿色信贷,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
第四章 开展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加快推进智慧生态环保建设。开展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加快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5G技术、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在污染防治、执法监管、环境监测领域的应用,建设智能化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提高生态环境形势智能分析研判能力。深入推进环境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生态环境全要素监测网络建设,全面加强智慧生态环保监测感知能力;强化跨要素、跨部门、跨地区的生态环境协同监管,显著提升智慧生态环保综合决策水平;推进生态环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明显优化智慧生态环保服务体系。
深入强化科学精准治污。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社会团体等相关科研机构合作,组织开展污染形成机理及本地化特征、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碳中和路径及技术、水生态修复、固废处置与综合利用、土壤环境影响与控制技术等重点领域研究。鼓励采取联合建立研究开发平台、技术转化机构等方式,研究出能有效解决本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技术,并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加强试点示范,围绕嘉陵江绿色生态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与保护需求,开展全过程、多维度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的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对确有需要、产业化应用前景较好的生态环境科技成果予以重点支持。
提升环保铁军素养能力。加强理论武装,定期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理论学习教育,推进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强化业务能力培训,采取环保讲堂、实战演练、技能比武、以老带新、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注重干部多岗位锻炼,加大上挂下派、横向交流力度。强化比学赶超意识,结合年度考核表彰业务标兵、奉献标兵等先进个人。优化队伍结构,加强与省内外科研院所及重点高校交流合作,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人才定点培养输送机制。
专栏9南充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重大工程
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县级以上城市大气监测能力建设,改造提升城市大气自动监测站,增加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空气质量微型站,进一步优化完善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常规指标监测网络,提升自动监测网络预警、预判功能。根据实际监测与应急需求,购置大气应急监测车,无人机、大气快速检测设备等。加强各县(市、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完善相应仪器设备配套、建设土壤样本库、数据平台、土壤预警平台。
环境信息化能力提升工程。南充市本级生态环境信息化项目,主要包括水流域全景视频监控、大气站点高空瞭望系统、视频统一接入中心、三控合一项目、云服务与信息系统迁移、环境信息化项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等。重点推进顺庆区生态环境信息化系统建设、高坪区智慧综合预警平台项目、西充县智慧河(湖)长制管理平台系统项目、营山县智慧环保综合监管平台项目等。
环境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南充市本级加强应急物资能力建设,建设自动化应急物资仓库;根据应急演练和辖区内风险点充实南充市应急物资仓储,建设前沿实验室。南充市辖区内重点河流和饮用水水源开展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工作,编制流域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方案。南充市本级环境应急指挥决策一体化平台建设。重点推进阆中市、经开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开展监测应急人员培训、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执法及监测车辆配置、应急物资储备)以及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
第九篇 保障措施
南充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指导全市生态环保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之一,是编制和实施市域各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总遵循。健全并落实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确保规划落地生效,是规划权威性和刚性约束的重要体现。
第一章 加强组织保障
南充市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各个领域,加强与各相关规划协调衔接,制定并公布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推动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转化和落实。加强部门协调,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聚焦重点领域,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全面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环保统一监管的工作氛围和工作机制。
第二章 保障资金投入
将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加大生态环保资金投入。理顺财政资金拨付与规划实施的协调关系,保障财政预算资金与规划年度资金需求同向协调。提升财政资金分配精准度和效率,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借助市场化手段配置财政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增强金融政策扶持,将资源稀缺性价值、环境成本等反映进公共事业价格体系,完善财税补贴措施,严格落实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生态环保政策的资源环境产品、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激励社会资金配套,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模式,引导社会资金进入。
第三章 强化公众参与
完善规划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公开规划全文、实施内容、进度计划、实施主体等信息,及时反馈规划实施进度情况和评估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规划民意调查、专家咨询、利益人听证等公众参与渠道,推动人民环保监督员制度建设。畅通并完善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对规划实施的日常性监督机制、人大代表问政监督机制、环保督察机构的质询监督机制以及公众和社会团体的社会监督机制。
第四章 严格评估考核
完善规划实施年度评估调度机制,并在2025年底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终期考核。建立规划动态修订机制,结合规划实施年度评估结论,将规划中因发生较大变化而导致无法继续实施的内容,以及规划目标预期无法达到、现状超出预期或由于外部政策条件发生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实施的内容,及时纳入规划动态修订,经南充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修订。强化规划实施考核反馈,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实施“党政同责”考核,确保规划实施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责任主体绩效挂钩。同时将《南充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红黑榜”通报机制》”纳入评估考核。
原标题:【十四五】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