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5月正式施行。为加快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力争到2025年,全省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全省基本实现城市原生垃圾“零填埋”。
《实施方案》要求在2021年底前,全省所有设区市建成运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2022年底前各设区市至少有一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23年具备条件的设区市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设区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
在加快建设分类处理设施方面,《实施方案》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建设,优化技术工艺,统筹处理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科学预估本地生活垃圾产出水平,按适度超前原则,加快推进以清洁焚烧为主要方式的处理设施建设,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到2023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县城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地区,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到2025年底,全省基本实现城市原生垃圾“零填埋”。加快建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着力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加强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处置设施建设。补齐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严格按危险废物管理。
对于垃圾的分类运输,《实施方案》也做出了规定:要加快配套分类运输系统,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运输体系,配备满足“四分类”需求、密封性好、标识规范、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积极推行市容环卫市场化,提升环卫作业企业收运装备标准。逐步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淘汰敞开式收运设施,严控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
《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研究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产品应用,促进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打通垃圾资源化利用出路。鼓励因地制宜选用厨余垃圾处理工艺,着力解决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中应用的“梗阻”问题,支持在公共绿地、公益林的土壤改良中优先使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
此外,《实施方案》还从加强全链条管理、推动全民参与、完善配套政策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