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2年阜阳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详情如下:2022年阜阳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根据省住建厅《2022年安徽省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质函〔2022〕202号)及市环保委《阜阳市2022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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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阜阳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22-05-12 14:00 来源: 北极星大气网 

日前,安徽省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2年阜阳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详情如下:

2022年阜阳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根据省住建厅《2022年安徽省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质函〔2022〕202 号)及市环保委《阜阳市2022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阜环委〔2022〕4号)要求,结合工作职责,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积极引导建筑施工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建筑施工绿色转型,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及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监管,认真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各项措施,完成《阜阳市2022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及省市有关建筑工地及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任务要求。

二、工作内容

(一)落实建筑工地参建单位扬尘防治主体责任

1.建设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首要责任,并在施工前向辖区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施工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监理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责任。

2.政府投资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由建设主体负责。

(二)严控建筑工地(包含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

1.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公示牌,公示主要防治措施,明确各方责任主体及联系方式,注明监管部门信息,以便部门监管、公众举报和处罚追责。

2.设置封闭围墙(围挡)。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砖砌围墙或硬质围挡,围墙(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围挡底端应设置不低于0.3米的底座,围墙(围挡)立面应保持牢固、美观、干净、整洁。

3.施工场地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必须采取硬化处理措施(承载力应满足通行要求),主要道路两侧应布设排水沟及道路喷淋系统。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加工区、施工用材料堆放场、临时停车场地等应采取固化措施。

4.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内侧场内主道路应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辆自动冲洗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上路。车辆冲洗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应按规定处置和排放,沉淀池需定期清理。

5.完善建筑材料防尘措施。砂石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分类堆放,水泥、粉煤灰等易扬尘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房建工程主体施工期间,应在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网并保持严密整洁。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石灰及拌石灰土等,不得高空抛撒建筑垃圾等。

6.完善土方工程防尘措施。现场裸土应采用覆盖、绿化或固化等措施,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采取全时段、全区域喷雾抑尘,停止作业时应立即覆盖防尘网。施工中连续运转的裸土(基础开挖、回填土),因施工需要,允许暂缓覆盖。

7.运输车辆密闭。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应完全密闭运输,达到无外露、无遗撒、无高尖、无扬尘的要求,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现场。

8.施工工地环境保洁。按照标准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以及车辆清洗作业等,并记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9.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按标准要求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和扬尘在线监测仪器,并与相关主管部门联网。

(三)严控混凝土搅拌站污染

1.混凝土搅拌站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推进无资质搅拌站的清理取缔工作并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做到“两断三清”。

2.厂区边界应按规定建连续封闭围墙,厂区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应分区设置,边界要建围墙进行有效分隔。

3.厂区道路及生产作业区地面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等不起尘的硬化路面,并采取吸尘、洒水、冲洗等措施保持清洁,车辆行驶时无明显可见烟尘,未硬化的空地应进行绿化。

4.厂区大门内侧安装符合标准的车辆自动洗车平台,物料、混凝土运输车辆驶离厂区前,应在洗车平台将轮胎及车身等冲洗干净。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沉淀池需定期清理。

5.砂石堆场与配料设施应整体封闭,骨料传输皮带机与生产主机楼包括粉料筒仓应整体封闭。砂、石原材料的装卸、搬运、配料采取相应的有效降尘措施,配置除尘喷淋喷水设备,定期洒水抑尘。皮带上料要进行全封闭处理,产生的漏料要及时清理。

6.搅拌机、原料仓(水泥仓、粉煤灰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要安装布袋除尘器。搅拌主机卸料口采用防止混凝土喷溅的设施,卸料口下地面应保持清洁,及时清理泥浆类物质。

7.应设置废弃混凝土回收利用和废水回收利用设施设备,不得向厂界以外直接排放废水和废弃混凝土。

8.混凝土运输车尾部加装防抛洒装置并放大车号,避免混凝土污染地面。

(四)推进扬尘治理相关工作措施落实

1.积极响应预警信息。各施工单位收到重污染及大风天气预警信息后应立即按照预警信息要求,落实各项响应措施。

2.抓好秋冬季防治工作。加大秋冬季施工扬尘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通报批评、移交违法信息、记入不良行为信息等措施,加大处理力度。

4.提升科防技防水平。结合“绿色工地”“智慧工地”试点工作,实施建筑施工扬尘精细化、科技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扬尘防治管理水平和效果。

4.开展联合治理行动。根据市环委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在重点时段,联合市直有关单位开展建筑领域扬尘防治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责任意识。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及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合理使用扬尘污染防治费用,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各地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确保责任明确、监督有力、落实到位。

(二)加强监管执法。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日常监管、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等工作加强扬尘防治执法检查,对发现的扬尘防治措施未落实的项目,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确保扬尘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三)落实应急响应。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做好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施工扬尘应急处理工作。加强与气象、环保等部门的联动,积极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要求,及时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建筑工地及混凝土搅拌站扬尘防治应急响应执行到位。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扬尘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地宣传,提高社会公众认知,普及大气环境保护知识,营造有利舆论氛围,促进深入开展全市建筑工地及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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