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招标网发布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热电生产中心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之脱硫系统提效改造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为3×44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系统进行提效改造,详情如下:
煤制油公司热电生产中心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之脱硫系统提效改造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制油公司热电生产中心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之脱硫系统提效改造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303524,招标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项目概况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隶属于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乌兰木伦镇地处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东南部,与陕西省镇级小城市大柳塔综合改革试验区隔河相望,区位环境优越,境内贯穿有阿大一级公路、包茂高速、包神铁路、包西铁路和鄂尔多斯伊金霍洛国际机场,已形成集公路、铁路、航空于一体的立体交通网络,成为鄂尔多斯及周边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
公司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神华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化学加工过程生产石油、石化产品,是目前世界上居领先地位的现代化大型煤炭直接液化工业化生产企业。
公司拥有标准化的质量检测中心,配备一流的检测设备。公司目前拥有的煤直接液化试生产线是全世界第一套商业化运行生产线,是国家十五重点项目之一,是涉及国家能源战略、产业战略以及国家能源集团自身发展战略的重大项目,是一种先进的洁净煤技术和国家煤炭清洁转化的示范工程,是解决我国石油供应的一条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国家能源集团迈向世界煤炭及深加工等一流能源企业的重要跨越。
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于2002年9月得到国家计委正式批准,先期工程投资150亿元人民币,年产油品100万吨,总建设规模为年产油品500万吨。经过数年艰苦建设,于2008年12月31日一次投料试车成功。
煤制油热电生产中心是煤直接液化项目配套的自备热电厂,建设规模为3×44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2×100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锅炉为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单锅筒,单炉膛,自然循环,全悬吊结构,全钢架π型布置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
2013年,煤制油热电生产中心建设了炉外脱硫装置和脱硝装置,脱硫采用氨法工艺,脱硝采用SNCR工艺,2014年投产运行。2020年,煤制油公司完成了脱硝超低排改造,采用锅炉低氮+SNCR 脱硝工艺。SNCR入口烟气NOx浓度160mg/Nm3,SNCR出口NOx排放浓度不大于50mg/Nm3(标态、干基、6%O2),氨逃逸不大于8mg/Nm3。
锅炉除尘采用电袋复合型除尘器,除尘器设计效率≥99.92%,除尘器出口颗粒物含量<50mg/Nm3;
脱硫采用氨-硫酸铵法脱硫工艺,按1炉1塔配置,每台脱硫塔(D9000mm)塔顶均设置塔顶临时直排烟囱(烟囱高度90米)。单台脱硫塔入口烟气量为543000Nm3/h(标态、湿基、实际氧),脱硫塔入口烟气中SO2最大含量为1800mg/Nm3(标态、湿基、实际氧),脱硫后二氧化硫排放浓度≤200mg/Nm3(标态、干基、6% O2),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Nm3(标态、干基、6%O2),脱硫效率不小于95.0%,脱硫装置可利用率不低于98%、氨(回收)利用率不低于97%、氨逃逸不大于8mg/Nm3。
本次改造,实现烟气排放指标SO2浓度≤35mg/Nm3、颗粒物浓度≤10mg/Nm3、氨浓度≤3mg/Nm3、雾滴浓度≤20mg/Nm3,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技术要求。
【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煤制油热电生产中心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脱硫系统提效改造)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性能考核、最终交付投产、环保验收、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
2.2其他:(1)项目建设地点: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热电生产中心。(2)合同工期:单套脱硫系统净施工期55天,利用各次锅炉等级检修时间实施完成改造,合同生效后两年内完成全部的改造,现场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日期为准。(3)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4)工程档案:执行DL/T241-2019《火电建设项目文件收集及档案整理规范》及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许可范围须涵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燃煤锅炉烟气(400t/h锅炉及以上或单塔烟气量40万Nm3/h及以上)氨法脱硫超低排放工程业绩1份且投运1年及以上(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35mg/m3,通过168小时性能考核,提供性能考核报告扫描件)。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锅炉烟气治理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锅炉烟气治理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