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2022年六安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最终处置项目第1包(第二次)中标结果公告发布,项目中标金额为3970650元,项目处置污泥约25000吨,负责污泥打堆、装运、处置、人工、安全、环保、卫生、称重等污泥处置利用外运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污泥运至乙方处置现场后要及时拌合和处置,同时做好周边环境保护工作,服务期为1年。
2022年六安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最终处置项目第1包(第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03005-2-1
二、项目名称:2022年六安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最终处置项目第1包(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裕安区林源生态园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徐集镇黄岳村
中标(成交)金额:39706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2年六安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最终处置项目第1包(第二次)
服务范围:处置污泥约25000吨,负责污泥打堆、装运、处置、人工、安全、环保、卫生、称重等污泥处置利用外运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污泥运至乙方处置现场后要及时拌合和处置,同时做好周边环境保护工作。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对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规范要求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污泥处置全过程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排放标准》(CJ3025-93)等国家和地方污染物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技术规范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华军、王克伟、林彬、何萍、贾庆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梅山路凯旋国际广场10楼A座,联系电话:0564-3383511;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4楼,电话:0564-5150911)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佛子岭中路167号
联系方式:0564-3337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建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10楼A座
联系方式:0564-3383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338351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开标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