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站点建设项目公开招标,该项目预算金额为520万元,建设35套空气微型自动监测站(并配备3-5台备用站)、2套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系统和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应用平台软件(含相关软、硬件)。完善园区限值监测监控网络体系,统一设计园区数字化监管系统,实现所有自动站点、在线监测设备联网运行、污染物排放综合分析及数据信息上报等建设工作。详情如下:
招标公告
丰县经济开发区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站点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218.3.177.171:8088/(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登录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1日09点30分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丰县经济开发区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站点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丰县经济开发区
项目编号:JSZC-320321-XZXF-G2022-000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0万元
采购规模:建设35套空气微型自动监测站(并配备3-5台备用站)、2套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系统和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应用平台软件(含相关软、硬件)。完善园区限值监测监控网络体系,统一设计园区数字化监管系统,实现所有自动站点、在线监测设备联网运行、污染物排放综合分析及数据信息上报等建设工作。其中:
①在工业园区周界布设16个空气微站;
②在园区内部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按照1km×1km设置网格,共布设10个网格化微站;
③在下风向标准空气站周边10m范围内建设3个微站,用以质控;
④距离园区边界外500m,高度20-25m范围内,建设2个高空监测点;
⑤在园区第一主导风向和第二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共布设4个近地面监测站;
⑥2套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系统。
⑦区内涉水、涉气企业自建自动化站点数据接入平台。
采购需求:
1.完成空气质量监测监控体系构建,按“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的原则,构建园区环境监测监控设施的“投、建、管、运”一体化建设与运维,达到省级监控平台联网要求。
2.为满足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总量管控要求,平台充分融合区块链、大数据分析、数字孪生等关键技术,按照“一园一模型”的要求,具备实时的总量计算能力,具备模型计算管理、限值限量监控管理、运维质控管理等模块,及时掌握园区个管控污染的剩余排放总量情况。
3.满足开发区编制的《丰县经济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管理实施方案》布点、数据联网及平台建设要求。
实施期限:14日历天。
维护期:1年。
质量标准:能满足长时间监测,准确率在90%以上,达到省级监控平台联网要求,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投标人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cn);
③“信用江苏”网(.cn);
④“诚信徐州”网(.cn);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投标人有失信行为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需留存,并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5月31日,每天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2年5月31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2年5月31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2.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登录 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重新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详见附件)。投标客户端工具及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访问徐州市政府采购网,选中“业务工作”,“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
2.2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3.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4.售价:免费
四、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21日09:30(北京时间)。
2.线上开标时间:2022年6月21日09:30(北京时间)。
3.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21日09:30)前。
2.线上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开标时解密“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堵工联系电话:18168451205
地址:徐州市丰县中和龙郡东门北侧二楼。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2.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3.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4.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丰县汉韵路飞龙湖之窗华宇大厦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方式:0516-68912335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徐州栖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和龙郡东门北侧二楼
联系人:堵工
联系方式:1816845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