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北发布《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详情如下;
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加快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淮北、实力淮北、美丽淮北、幸福淮北、效能淮北的关键五年。为切实做好淮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划计划、《淮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一、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一)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十三五”期间,淮北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重大问题为导向,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环境风险防范、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能力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更加浓厚。
1.绿色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三次产业结构由“二三一”调整为“三二一”。稳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化解煤炭过剩产能1109万吨,出清“僵尸企业”107家。以创新统领发展全局、促进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4.7%,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22.5%,获批2个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陶铝新材料创新领跑成果获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服务业快速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累计创建省级服务业集聚区9个、示范园区2个、综合改革试点区2个。强力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全面完成“十三五”目标。
2.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淮北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59微克/立方米下降18.6%。沱河、浍河、澥河和濉河四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考核的IV类水质目标,优良(III类及以上)比例首次达到5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整治。声环境质量处于较好水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及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22.66%、23.95%、12.21%、20.59%,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生态环境总体安全。
3.生态保护与修复扎实推进。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初步将1.23%的国土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林业生态和产业健康发展,拉动森林覆盖率上升至22%。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持续推进,累计投入资金50多亿元,治理修复采煤沉陷区19.8万亩。创新推广“七步造林法”,20多万亩石质荒山染绿天际,获全省唯一“石质山造林突出贡献奖”,治理经验全国推广。南湖、绿金湖等滨湖公园串珠成链,相山、龙脊山等森林公园处处皆景,打造出“一带双城三青山、六湖九河十八湾”的城市景象。先后获评中华环境优秀奖、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4.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紧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实行清单化调度,积极整改销号。做好环境矛盾纠纷化解,推进环境信访问题法定途径分类处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严执法、优服务,开展“零点行动”常态化,做到“三不两直”。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环境监管。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散乱污”环境违法行为。坚持市县(区)联动、线上线下同向发力,着力解决监督盲区、监督“最后一千米”、网格全覆盖问题。开展环境风险企业隐患排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实行应急预案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开展“全员、全年、全过程”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风险预防、预警、应急、响应防范体系,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5.环境保护能力不断提升。省级开发区全部实现集中供热。建有5000吨/日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7座,污水处理再生利用水厂3座,再生利用处理能力16.5万吨/日,累计建成污水管网约466千米,污水泵站23座,完成排水管网排查800.43千米,全线清理疏通污水管网。165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全部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实现餐饮油烟排放在线监测。全域共布设34套空气标准站、236套空气微观站、1000套OBD监控系统、1套VOCs自动监测系统,引入50套移动车载监测设备、15套黑烟车抓拍系统、4套定点和1套走航激光雷达监测设备,建成“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大气网格化精细监测监管平台,实现大气精细网格化管控。新建14座地表水水质自动站,主要河流水质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预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卫生填埋场建成运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1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本得到妥善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总核准经营规模10.78万吨/年;统一规划设置47个医疗废物暂存点,医疗废物全部无害化处置,安全处置率100%。
6.环境治理体系逐步完善。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生追责”制度,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原农委、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和发改委等部门职能,重塑生态环境机构。推进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坚持科学高效管控,建立淮北市大气网格化监测监管平台系统和“市、县(区)、镇(街)、村(居)”四级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全市33个镇(街)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创新治理模式,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环保管家”治理服务工作。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和“双微”为主阵地,建立信息公开同步推送机制。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生态文化、绿色消费、共享经济快速发展,全社会关注环保、参与环保、贡献环保的行动更加自觉。
(二)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
“十三五”期间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但对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切实加以解决。
1.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绿色发展不充分的矛盾仍然存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链还不够完善,沿袭传统发展模式和路径的惯性犹存。当前,产业经济仍保持较快发展,资源消耗总量、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单位土地排放强度仍处于较高水平,通过末端治理的减排潜力已十分有限。传统产业环境污染负荷仍占较大比重,公路和柴油货车为主的运输模式也给区域大气环境带来较大影响。总体看,结构性环境问题亟待破解,绿色发展步伐还需进一步加快,行业性污染负荷仍较大,农业、林业生产的生态化步伐也有待加快,产业结构与产业转型之间的差距带来的城市资源环境承载力矛盾日益凸显。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统筹发展和保护的难度也在不断增加。
2.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仍存在差距。2020年,淮北市PM10年均浓度为81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属于安徽省不达标地区之一,颗粒物污染形势仍然严峻,且臭氧逐渐成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亟需加强。市域河流多为雨源型河流,生态流量不足,水资源保障能力不足;受地质因素影响,部分水质监测因子背景值较高;岩溶水呈超采局面;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需求较大,农业面源污染有效管控难度大,畜禽养殖污染量大面广,农业化肥利用效率不高,有机肥推广难。总体看,环境质量改善幅度与人民群众期盼的美好淮北建设要求及环境质量标准仍有差距。
3.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生态治理体系不完善、治理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生态文明体制需进一步完善,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未充分有效发挥。生态环境治理更多依靠行政手段,而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技术手段相对滞后。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量不足,生态环保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监管能力、管理手段尚需提升。环境风险管控和应急能力建设还比较薄弱,现代信息技术在环境治理领域的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化建设仍滞后于环境管理工作需要。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仍不健全,生态环境管理的责任体系和协同推进机制尚未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集成化创新机制及其合力尚未真正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公众参与机制尚不够完善。
(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面临的机遇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逐步建立,高质量绿色发展成为战略导向。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完善,绿色发展理念成为引领经济新常态的全新动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为更大力度、更深层次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机遇。
经济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产业布局和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十四五”时期,淮北市经济综合实力将显著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五群十链”现代产业格局基本形成,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成效显著,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产业布局将更加合理,城乡发展更加统筹协调,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长。将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为从源头保护生态环境赢得战略空间。
环境保护制度不断完善,有利于助推环保事业发展。“十四五”时期,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保护环境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明晰,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进一步加大,将为生态环境保护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向纵深发展,“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生追责”制度进一步完善,排污权交易、碳排放交易等环境经济政策进一步落实,为助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公众环保意识日益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合力逐步形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公众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对高质量生态环境和优美人居环境的需求日趋强烈,环境保护在全社会形成了最为广泛的共识。支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公众对环保的普遍关注和积极参与,将为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深厚的社会基础。
2.应对的挑战
产业绿色转型任务艰巨。淮北市将处于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改革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阶段,粗放式发展仍有较大惯性。重化产业的发展转型面临着投入、市场、社会稳定等诸多因素制约,短期内难以根本转变,产业绿色转型压力巨大,亟需深入破题。
环境问题复杂多样。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好水”比例偏低,国家对温室气体减排、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何用绿色生态理念和创新思路解决历史积累的环境问题,实现“多还旧账,不欠新账”,需进一步抓住关键,精准发力。
环境风险防范形势依然严峻。全市环境风险源行业和区域分布广,化工、医药等产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多、数量大,随着淮北市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贮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环境风险源增多,导致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污染事件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加大,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形势十分严峻。
提升公众环境满意度任重道远。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由于环境治理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消除重污染天气、提高“好水”比例、缓解噪声扰民,实现环境空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任务仍十分艰巨。面对复杂多样的环境问题,各类环境热点将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提升市民生态环境“获得感”,仍然需要全社会付出艰苦的努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有效防控环境风险,维护生态安全,为加快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五个淮北”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北的建设规划、实施、管理全过程,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发展全过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城镇布局、产业结构,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实施创新驱动、活力迸发、绿色引领战略,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持久内生动力。
协同治理,系统推进。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聚焦“减污降碳”,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注重源头削减,强化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坚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立足当下,着眼长远,坚持区域统筹、流域统筹、城乡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全要素、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协同推进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示范创新,彰显特色。按照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要求,全面加强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制度、生态文化与生态生活等方面的示范创新。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提升环境质量,构建和谐优美的生态人居体系,探索和实施系列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充分体现质量和创新驱动的特色,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模式。
强化主体,共治共享。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和社会“自治之手”,建立健全紧密联系的制度框架,对政府、企业和社会的生态环境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引导和监督。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构筑多渠道公众参与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保护共治模式。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淮北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严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建设得到加强,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快速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土壤安全利用水平保持稳定,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辐射安全水平大幅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状况稳步提升好转;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落实,生态文明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显著提升,“五个淮北”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展望2035年,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基本实现。
2.指标体系
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强化环境质量导向和考核,完善环境质量指标体系、污染控制体系和评估考核体系,确定实施以环境质量导向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将细颗粒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作为约束性指标,到2025年,力争实现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等全要素管理。
三、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围绕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低碳清洁化,不断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和路径,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农业投入结构调整,建立绿色、高效、低碳的经济体系、能源体系和资源利用体系,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不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内生动力。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推动“淘汰类”生产工艺和产品退出。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开展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低小散”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的专项整治。推动高污染企业逐步退出,城市建成区内污染较重的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坚持环境质量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产能总量控制刚性要求。“两高”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须严格执行国家、省产能置换要求,煤耗、能耗、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将“生态+”理念融入产业发展全过程、全领域,引导企业围绕品种开发、质量提升、节能降耗、清洁生产、“两化”融合、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升级改造。严格实施“双超双有”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通过工艺、装备提升、泄漏检测与修复等手段提升一批传统产业,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推动园区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
(二)深化能源结构调整
坚决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持续强化煤炭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制度,严格控制新增煤耗项目,新、改、扩建项目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推动煤炭消费指标向优质高效项目倾斜。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千米范围内燃煤锅炉和低效燃煤小热电关停整合。到2025年,严格控制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在省下达目标之内。
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强煤炭质量监管,严禁劣质燃煤流通和使用。禁止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流入。推动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到其他燃煤行业,促进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强化重点用煤单位煤质管理。年耗煤量大于1000吨的煤炭使用单位应建立用煤台账,包括用煤量、购销合同、煤炭来源、煤质及煤炭检验报告等内容;健全煤炭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煤质检测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采购和使用煤炭。转变煤炭发展方式,推动煤炭绿色开采,推进煤-焦-化一体化、煤-电-建一体化发展,加快形成以煤炭为基础,煤焦化为龙头,现代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为发展重点的产业集群。
推行清洁能源替代。加快发展清洁能源,扩大天然气利用范围,积极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发电和农村畜禽养殖废弃物沼气发电,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冷热电三联供等综合能源服务,系统提升清洁低碳能源比例。以电能替代为抓手、扩展燃煤自备替代范围,积极引导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商业消费、餐饮消费、家庭电气化等领域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以推动多个领域实质性替代着力提升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形成清洁、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消费体系。布局建设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推广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鼓励综合能源服务站等新兴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占比控制在省下达目标之内。
专栏1 能源结构调整重点建设项目
电力:50万千瓦光伏发电、50万千瓦风力发电、工业固废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10万千瓦储能调峰电站、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热电联产及集中供热工程等项目。
气(油)路:天然气宿州-淮北-萧县-砀山省级主干管网、苏皖豫省际天然气联络线、淮北市天然气第二门站、环城次高压管网、储气设施、濉溪县镇村天然气等项目。
(三)推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加强货物运输结构调整力度,有效降低公路货运比例。针对煤炭、水泥、砂石骨料等大宗物料以及农产品、工业产品等运输,系统梳理当前运输结构和方式,深挖结构调整潜力。充分利用现有交通运输系统,谋划货物运输“公转铁”和“公转水”重大工程,以高速铁路建设为重点,构建对接周边城市群和都市圈、联通重要经济区的顺畅便捷交通网,按照“加快港航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水运发展短板、建设区域性有影响力的内河港口”总体思路,融入长三角区域水上交通网络,提升通江达海水平。加快推广城市共同配送、多式联运、甩挂运输、自动分拣等先进组织方式,推动交通绿色低碳发展,推广节能环保运输工具,突出抓好公交、出租、市政车辆、城市物流等行业及政府机关的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工作,提高公共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市区在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公交新能源化。充分利用现有加油站增建天然气加注、充电、加氢等相关设施,满足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发展需求。
专栏2 绿色物流重点建设项目
物流:实施青龙山铁路无水港、凤凰山物流综合产业园、淮海中瑞农产品物流中心、淮海智能物流园、韩村镇冷链物流中心等项目。
铁路:建成淮北—宿州—蚌埠城际铁路、淮北—阜阳城际铁路、淮北西站、双堆集站,推动淮北—商丘(永城北)城际铁路、三洋铁路前期研究。
水运:实施淮北港南坪港区综合码头扩建工程、临涣码头工程、孙疃码头工程等项目,加快推进沱河航道整治工程、淮北港韩村港区综合码头工程、韩村水上救助基地等项目前期工作。
(四)推进农业投入结构调整
发展绿色农业、高效农业,推进种养模式生态化,推行种养结合、粮经轮作等模式,推广综合种养、多品种混养等水产养殖生态循环模式。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化肥农药减量技术与模式,大幅降低农业面源污染。进一步优化调整养殖业布局,严格落实禁养区、限养区各项规定,合理控制养殖规模,鼓励引导新垦地等宜养区以地定畜。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推进养殖业减量用药,推进养殖过程清洁化。
(五)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
推动绿色化生产。将绿色低碳循环理念有机融入生产全过程,引导企业开展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从源头减少固废产生和污染物排放。加快推动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大力实施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创建,树立和扩大绿色品牌效应。充分发挥环保标准、总量指标、排污许可等的引导和倒逼作用,以纺织、化工、涂装等行业为重点,实施清洁生产、能效提升、循环利用等技术升级,提升绿色化水平。以公共服务类项目、产业链关键补链项目为重点,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企业壮大、拓展产业链、打造龙头骨干企业。
推行绿色生活方式。落实《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全面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绿色装修,优先选用成型装饰材料,建筑装饰、室内装修优先使用水性装饰板涂料和胶粘剂。倡导低碳生活,推进城市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推广普及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强化阶梯水价、阶梯电价、阶梯气价的运用,引导居民自觉减少能源和资源浪费。推行绿色包装,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提高绿色出行比例。
四、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为核心,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大气、水、土壤、声、农业农村、生态安全、环境风险、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领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深入推进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
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修复。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调查,科学确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体系和主要任务。按照系统修复、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的原则,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要素,实施重大系统性生态修复工程和重要生态廊道节点修复工程,推进区域绿地、河湖水系、退化湿地、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深化资源枯竭城市和濉溪县、杜集区国家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建设,加大凤栖湖、朔西湖生态环境修复力度,提升绿金湖、碳谷湖、乾隆湖、化家湖治理品质,打造“中心湖带”新风貌。
提升绿地生态服务功能。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扩大公园、绿廊和公共空间,推进烈山和卧牛山公园、花山公园等项目,推动濉河、龙河、岱河、闸河、沱河、浍河等河道水系景观提升,积极打造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按照幸福河湖标准建设生态驳岸、沿河景观带和活动空间。精心打造城市景观廊道、绿色生态廊道,提升慢行系统的环境品质。加快泉山等采石宕口覆绿工作,全面推动县乡公路和河流沿线绿化提升。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争创一批国家级森林乡村、省级森林村庄等。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落实国家、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保护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和景观多样性,全面提升森林、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的监督。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大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原生境的保护修复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偷猎偷捕、滥垦滥采、违规贩卖及加工利用等违法行为。提升城市生物多样性,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建设绿道绿廊,使城市森林、绿地、水系、河湖形成完整的生态网络。
专栏3 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项目
泉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生态修复治理总面积27113平方米,削除危岩体工程,植被护坡工程,支挡及加固工程,坡底底盘区复绿约13000平方米,复绿并养护。
杜集区程蒋山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土地整理和平整133.3万平方米,新建道路2.5万平方米,同时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及农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杜集区程蒋山土地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土地整理和平整2.9万平方米,新建道路25400平方米,同时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及农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杜集区采煤塌陷综合治理工程:修复改造杜集区辖区基础设施,涉及道路10千米,雨污管网25千米,完善绿化、路灯、人行道等附属设施等。
朔西湖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二期):修复塌陷区约6.67平方千米。
百莲百荷荷花基地建设:总面积82.2万平方米,环境整治、荷花种植和配套基础设施。
石台镇采煤塌陷区土地综合治理:治理刘洼湖、徐庄湖、宗台、黄庄湖塌陷土地约2平方千米。
杜集区段园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管网工程:设计污水管道全长约5.6km,雨水管道全长约0.9km,管道敷设于现状淮海大道、兴国路及迎宾大道两侧区域。
化家湖水库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库区草皮护坡、种植水生植物、设置生态曝气复氧设备、浮岛湿地约8500平方米,生态缓冲带约4.3万平方米,建设狼子沟提水泵站1座,配套建设挡墙、箱涵、道路、生态停车场等。
相湖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治理塌陷面积约1.33平方千米,含生态修复治理约97.78万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景观广场,休闲娱乐设施、停车场及绿化工程等
新北沱河烈山片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废弃矿山治理面积0.85平方千米,农田整治8.84平方千米,河道与湿地治理等
河湖环境治理及绿化生态提升工程:况张东沟(滨河路至尚河路)、平山沟(滨河路至淝河路)、万邱沟(澥河路-淝河路)治理,包括河道疏浚、环境治理及绿化。萧淮新河相王大桥两侧各2千米河道治理及绿化。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韩村镇浍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包括滩涂地治理和河堤公园建设。滩涂地治理有6处,约0.64平方千米,各滩涂地建设固岸林、防浪林、果林、绿化、河堤堤线、灌溉渠系、田间道路、管理用房等,采取农林、水利措施,治理滩涂地。其中滩涂5#,由于窑厂的开挖,造成河堤塌陷,需修复河堤。浍河河堤公园约0.16平方千米,建设配套设施。
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柳孜运河遗址区建设项目:项目面积2.5平方千米,东西长约2.5千米,南北宽约1千米。包括柳孜运河考古遗址现场展示提升项目、柳孜运河遗址保护展示馆、柳孜运河遗址陈列馆、游客管理服务中心、考古研究中心、遗址监测中心等保护展示与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遗产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保护所需的基础设施和基本接待设施。
濉溪县小溪河生态修复项目:在小溪河沿岸进行绿化生态湿地修复工程约3.1千米、步道工程6.6千米、建设文化健身广场,河道修复治理、水环境治理。
四铺镇张圩村采煤沉陷区水域治理项目:塌陷区综合整治约0.67平方千米。
凤栖湖采煤深陷区综合治理项目:湿地恢复与保护工程总规划用地约8.07平方千米(含水体),分两期实施。
南坪镇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土地复垦项目:沉陷区复垦治理约1平方千米。
濉溪县南坪镇采煤沉陷区澥河治理修复项目:在南坪镇老家村建设安置区道路、下水管网及绿化、亮化;主河道清淤治理4000米、河岸护坡4000米,桥梁4座,公厕4座,休闲广场,休闲步道4000米,下水道,河岸绿化,亮化工程等.项目建设地点南坪镇任集村。
段园镇重点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项目:占地约1500亩,整体营建生活休闲场所,以湿地风貌为基底,展现康养运动生活配套的主题。
杜集区段园镇玉带西路周边防护绿地(一期)项目:占地约300亩,新建绿地面积71837平方米,治理水域面积60579平方米,公共厕所面积273平方米,停车场面积15981平方米,文化展示区面积20220平方米。
(二)推进二氧化碳排放达峰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落实以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分解落实碳达峰目标任务,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将达峰行动相关工作纳入日常生态环境监督。加大能源、重点高耗能工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力度,鼓励重点行业、企业率先实现达峰,确保实现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目标。
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强度对标行动,加大对二氧化碳减排重大项目扶持力度。大力发展低碳交通,加快发展铁路、水运等低碳运输方式,发展低碳物流。推行绿色低碳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建材。实施全氟化碳等含氟温室气体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加强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选育高产低排放良种,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
协同控排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在减排目标上,实现大气污染物治理与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统筹,做到目标分解的协同,努力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温室气体排放双降。在任务举措上,协同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促进火电、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在管理制度上,推进排污许可制度与碳排放交易制度协同。在监制监管与执法体系上,逐步将温室气体和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排放监测、监督等纳入环境监测执法监督范畴。同时,加强政策创新,实现温室气体控制与大气污染防治相互促进,协同增效。
(三)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1.协同推进,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以降低PM2.5污染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核心目标,推动O3污染的协同控制,以质量改善目标引领大气污染防治布局,采取多种手段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确保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5%以上,为2035年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奠定基础。
加强大气环境综合管理。坚持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深入推进VOCs、工业炉窑、柴油货车、城乡面源四大专项治理。协同开展PM2.5和O3污染防治,推动PM2.5和O3浓度稳中有降。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的启动、响应、解除机制,建设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提高预报能力,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提升PM2.5和O3预报准确率。逐步扩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的实施范围,完善差异化管控机制。组织开展污染天气应对,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源清单工作。
加强固定源污染综合治理。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持续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和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6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进一步深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基本完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燃料类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深化实施玻璃、陶瓷、砖瓦、铸造等行业治理,严格控制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以石化、化工、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为重点,深化VOCs治理。大力推进重点行业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末端治理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大气环境管理水平。
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新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对新注册登记柴油车开展排放检验,确保新车、新机械环保达标。淘汰国III及以下老旧柴油火车,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排放在线监管(OBD系统),基本消除柴油货车和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基本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上牌,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出台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控制区域。严格执行油品质量标准,加强车用油品、车用尿素、船用燃料油的监管。2025年底前,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严厉打击黑加油站和非法流动加油车。
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施工扬尘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长效机制,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责任,将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与施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等挂钩,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体系,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鼓励道路、水务等线性工程进行分段施工。强化道路扬尘监控与治理,加强道路洒水、雾炮等抑尘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深化堆场扬尘治理,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工业企业堆场料场扬尘污染。加强露天矿山扬尘综合整治,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再提升行动。强化露天焚烧卫星遥感和高空瞭望,依法严禁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探索建立大气氨规范化排放清单,摸清重点排放源,推进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减排。
其他污染治理。积极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管理工作,落实ODS申报登记、核查和监管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开展臭气异味源的排查工作,组织实施工业臭气异味治理。督促涉臭气异味企业采取封闭、加盖等收集处理措施,提高臭气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显著减少工业臭气异味的排放。加强生活垃圾臭气处理,采取有效防臭除臭措施,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各环节恶臭治理水平。加强污水处理厂和泵站臭气异味控制。强化餐饮污染排放监管,大中型餐饮项目须安装油烟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督促餐饮单位每季度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加强餐饮服务场所检测与督查。全面禁止露天生物质燃烧,纳入网格管理,开展露天焚烧巡查。
专栏4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散煤清洁替代工程:杜集区、烈山区、相山区散煤使用量减少70%,洁净煤使用量减少50%,濉溪县散煤使用量减少40%,洁净煤使用量减少20%。
工业锅炉改造:完成6家工业燃煤锅炉、4家工业燃油锅炉、25家工业燃气锅炉淘汰工作;完成17家工业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民用锅炉改造:完成15家民用生物质锅炉淘汰工作;完成9家民用生物质锅炉、3家民用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工业窑炉深度治理工程:完成52家砖瓦企业脱硫脱硝改造,脱硫效率≥95%、脱硝效率≥50%。
除尘改造工程:完成52家砖瓦企业除尘系统改造,除尘效率≥98%;14家水泥制品制造增设静电除尘设施,除尘效率≥99%。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完成5家化工企业、23家工业涂装、9家包装印刷、2家焦化、11家橡胶和塑料制品、1家造纸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措施改造,改造后效率≥85%。
2.系统治理,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
全面强化工业、生活、农业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深入实施流域综合治理,保障生态流量,实现“有河有水、有水有鱼”,提高水生态环境质量,水体富营养化得到有效控制和改善。至2025年,部分河段水域萎缩、生态退化趋势得到控制,国家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不低于75%;保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降低。
(1) 加强水资源供给保障
保障水资源供给。继续加大淮水北调水源置换及地下水压采工作推进力度,加快推进淮北地表水厂建设,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完善供配水网络,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供水保障和应急备用水源保障能力。开展农村自来水厂升级改造、管网加固,实施城乡供水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到2025年,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5%以上。
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境外引水工程水质监控,推动视频监控数据共享,建立供水网络上下游水质数据互联互通机制。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推动湖库水质全面摸底调查,增加湖库采样点与监测频次。持续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稳步推进饮用水源水质保障工程和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面源治理。建立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预报预警机制,完善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增强水源地风险应急响应及处置能力。
加强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城市老区以问题为导向,适度予以源头减排,重点把控末端治理,城市新区以目标为导向,严格控制径流总量,统筹水资源、水环境建设要求。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及节水评价制度,探索建立城市节水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供水管网漏损管控,强化城市居民、工业、公共机构、高耗水服务业等各领域节水管理,提高行业用水效率。深入开展节水载体创建,推动城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加大力度实施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工程,探索再生水、雨水用于工业园区、城市绿化和清洗杂用、生态环境补水,实现“优质优用、低质低用”。
(2) 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强化城镇生活水污染防治。加强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监管,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不低于一级A排放标准建设;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具备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实施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到2025年,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
构建全收集全处理治污体系。构建城镇“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系统治污体系,全面完善排水系统建设,实现污水全量收集、全面达标处理。调查雨污分流管网覆盖盲区,持续推进管网修复与改造,实现管网健康运行。开展全市箱涵清淤和溯源排查,对接入箱涵的错接、混接管网进行全面修复改造。加快推进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推进“一厂一策”、“一行一策”系统化整治,精准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解决污水处理能力片区不均衡问题。
持续深化河湖综合治理。深化创新河长制、湖长制,强化河湖监管,探索“智慧流域”建设,健全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实施河湖全流域、全要素、全联动管理。强化重点河流水质目标管理与跨界断面监测预警。加强入河污染精准溯源治理,完善水质数据分析应用能力,提升水质数据的智慧管理与分析应用水平,增强综合评估、精准预测、污染溯源、靶向追踪能力。
(3) 大力推动水生态修复
强化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探索建立以水质改善为基础、统筹开发建设需求的水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引江济淮、淮水北调等工程建设效益,因地制宜对主要河流实施生态补水,结合利用人工或天然湿地提升水质,提高补水质量。到2025年,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重要河流生态流量得到有力保障,重要湖库生态水位得到有效维持。
推进河湖水生态环境修复。按照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开展水生态修复,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联通,维系水体的流动性和自然净化功能。对不满足水域生态和使用功能的水体,综合运用河道治理、清淤疏浚、自然修复、截污治污等措施,推进生态功能受损河湖的生态修复。因地制宜恢复水生植被,探索恢复土著鱼类和水生植物,打造“有河有水、有草有鱼、人水和谐”的生态型河流。
专栏5 水生态环境提升重大工程
淮北地表水厂项目:建设30万立方米/日生活水厂,包括补水泵站、补水管线、取水口、取水泵站、自来水厂、供水主干管、加压泵房等。
烈山区新北沱河治理工程:河道疏浚12.5千米,拆除重建蔡桥闸,新建邱家沟涵闸,维修涵闸9座,生态护岸2千米。
濉符大沟综合治理工程:河道疏浚16.5千米,排洪沟3.5千米,生态护坡4.98千米,改建桥梁2座,拆除浆砌石桥2座,新增桥梁防撞护栏3座等。
龙岱河(陈路口至青龙山闸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龙岱河生态护岸10.6千米,生态隔离带5平方千米,支流生态沟渠约5.5千米,污水管网改造约6千米,新建排涝泵站1座及排水设施等。
古饶镇污水综合治理项目:对赵集街、古饶街、蔡桥集、秦集街、大何集污水管网升级改造,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
城西沟生态治理工程:对流入城西沟合流管道进行全面截污,在老管道城西沟入口处截污,同时清淤,修复,利用为污水收集管网,沿城西沟两边健全污水收集管道,连接浍河路污水主通道。
王引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新建污水管网14千米,提升泵站4座,引王引河水进中心沟1.4千米;王引河生态长廊4千米;生态护坡6500平方米,濉临沟两岸治理(生态长廊)2千米,巴河北岸治理(生态长廊)2千米,中水回用管网10千米。
濉溪县河西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污水/截污管渠15.7千米;污染底泥清除150万立方米;生态护岸26.5千米;人工湿地6平方千米;生态沟渠20.5千米;生态隔离带3.35平方千米,生态步道20千米。
濉溪县巴河治理工程:河道疏浚5.8千米,堤防加固11.6千米,生态治理,控制闸一座,涵闸5座,桥梁2座,土方58.00万立方米。
濉溪县淮海南路雨水新通道工程:向南的雨水新通道,从烈山路与淮海路交叉口处沿淮海南路向南,再沿G237向南至濉河庭院北侧东西支渠。
包浍河治理工程:包括河道疏浚、堤防加固、南坪闸拆除重建及穿堤建筑物加固等。
王引河治理工程:包括河道扩挖,新建堤防,新建护岸、堤顶道路,加固、拆除重建与新建建筑物等。
濉溪县澥河治理工程:河道疏浚28.8千米,堤防加固51千米,生态治理,涵闸4座,桥梁9座。
相山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渠沟镇王引河水系7条大沟联通及综合整治。
相山区洪碱河水资源及河湖管理项目:对洪碱河实施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通过生态补水,环境整治,岸线提升,水土保持,健身步道,园林小品等项目建设,改善开发区整体生态环境。
相山区萧濉新河水资源及河湖管理项目:对萧濉新河实施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通过生态补水,环境整治,岸线提升,水土保持,健身步道,园林小品等项目建设,改善开发区整体生态环境。
丁楼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扩建规模为2.0万立方米/日,采用“预处理+A/O氧化沟+二沉池+中间提升泵站+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加氯接触消毒”处理工艺。2#氧化沟表曝工艺改造为底曝工艺;对中控、风机、除臭设施等部分设备构筑物进行更新。
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在现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基础上进行深度处理提标改造,同步建设中水回用水工程3万立方米/日,设置配套设施回用水管网。
濉芜产业园综合环境增质提效项目:新建6万立方米/日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厂及中水管网;对巴河、濉临沟园区段综合治理及生态停车场、节点景观等。
信息产业园专业污水处理厂:新建日处理2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水资源分质结晶循环利用项目:建设4200立方米/日浓盐水处理装置,包括超滤渗透装置、蒸发结晶、分离等装置,实现基地“零排放”闭环处理的环保需求。
3.协同推进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
(1) 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落实新改扩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等制度,依法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土壤污染防治要求。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持续推进涉重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与整治,建立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严控土壤和地下水新增污染。
健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机制。实施建设用地分用途管理,健全建设用地土地规划、出让、用途变更、转让、收回、续期等全生命周期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在土地流转政策中落实土壤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探索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安全利用、治理修复、强化监管等综合防治模式。
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完善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制度,健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更新机制。加强农用地重点地块监测,健全耕地土壤污染预防、安全利用、风险管控制度。建立农业投入品废弃物有偿回收处置网络体系,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农用地白色污染治理。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探索构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技术体系。针对可能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潜在风险地块,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源解析,加强潜在风险地块土壤、地下水及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取风险管控措施,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专栏6 土壤领域重大工程
安徽长源焦化有限公司污染地块风险管控项目:采取修复技术、工程控制和制度控制措施等,阻断土壤污染物、地下水污染暴露途径。
濉溪县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对濉溪县11乡镇约13.34平方千米土地进行综合整治,项目主要分为:高标准农田及田间道路建设工程、老旧村庄搬迁、工矿废弃地治理、农业产业示范园等项目。
朔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土地整理、美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规模约6.47平方千米。
朔西湖工矿废弃地治理:建设规模约4平方千米,主要内容土地整理、道路建设。
(2) 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
严格落实地下水环境分区管控。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形成地下水污染分区、分类防控体系,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及污染源分类监管措施。严格执行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划分方案,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建立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全市地下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强化地下水污染源监管。健全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加强地下水考核点位污染溯源解析,持续推进工业集聚区、加油站及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加强地下水重点污染源监管力度,探索城市区域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模式,强化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重涉危企业、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推动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探索地表水与地下水交互影响;加强管网维护和管养,减少管网下渗污染地下水;加强农业灌溉用水监测监管,有效降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输入。强化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中同步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
(四)营造宁静生活环境
严格执行声环境功能区划,推进噪声达标区的建设与管理,加强施工、工业、交通、社会等各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综合治理、联防联控,有效减少噪声污染扰民,建设宁静家园。
提高声环境综合管理水平。合理制定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方案。完善全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升级噪声自动监测网络,拓展监测项目,逐步建成覆盖主要区域、道路、建筑施工和居住区,实时响应的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创新噪声执法监管手段,推广远程喊停、无人机执法等监管方式,在特定区域和时段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
加强噪声源头预防。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噪声防护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要求,强化声环境质量控制,重点推动大型公共建筑落实绿色建筑相关规范的允许噪声级和隔声标准。
强化施工噪声监管。完善施工噪声高效管理机制,规范施工作业时间管理要求,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施工单位信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施工噪声污染执法。建立施工机械登记制度,强化高噪声施工设备管理。提高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水平。
推进交通噪声治理工程。探索扩大机动车禁鸣区域,持续开展交通噪声污染严重区域筛查,制定并落实既有道路的交通噪声污染治理计划。道路改造过程中,可通过低噪声路面材料及技术的应用、提升路面平整度、种植绿化带等综合措施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加强现有道路养护与管理,及时修缮破损路面、松动窨井盖等,保障道路正常通行。
完善工业和社会生活噪声管理。严格执行声环境功能区建设项目准入要求,加强工业噪声污染管控。规范客货流集中区域噪声管理,优化车流、人流通道设置,通过限制装卸货物时间和规范装卸货操作,减少对周边敏感建筑物的噪声影响。规范固定设备噪声源管理,开展全市固定噪声源控制设备自查,建立管理台账。
(五)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推动落实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和隔离防护建设。实施美丽乡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完善村庄垃圾收集点建设,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鼓励开展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优先治理淮水北调工程输水沿线、重点生态功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需改善的控制单元等环境敏感区内的村庄生活污水。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省下达目标,农村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污水处理运维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强化养殖业污染治理。推动种养结合和粪污综合利用,依法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与管理。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台账,监督管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粪污产生、利用和处理情况,支持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模式。落实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培育壮大畜禽粪污治理专业化、社会化组织,形成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提升养殖水平,构建养殖水域环境监测机制,推进水产养殖节水减排。到2025年,水产养殖主产区200亩以上养殖池塘尾水实现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大型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
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动化肥农药施用减量增效,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探索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利用制度,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强化农田退水生态治理及监管,减少化肥农药流失,控磷降氮,严防种植业面源污染。
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区)推进工程等,在种养密集区域,探索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田残膜、农药包装等废弃物全量资源化利用模式,加快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防治农膜残留污染,提高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农膜减量增效技术,从源头推进农膜回收。完善废弃地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试点“谁生产、谁利用;谁销售、谁回收”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责任延伸机制。健全秸秆收储供应体系,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化利用主体,提升秸秆商品化收储和供应能力;构建秸秆利用补偿制度,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制度,推进秸秆利用长效化运行。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农膜回收利用率提高到85%。
专栏7美丽乡村领域重大工程
烈山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扩建赵集水厂、王店水厂、东风水厂、和村水厂、南庄水厂,配套建设取水工程。建设南庄加压泵站一座,主管网6.42千米,支线管网1424千米,新建智慧供水系统。
烈山区乡村振兴及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古饶镇长符沟及两侧支流总长约64.81千米清淤整治,水体治理、边坡修复及绿化。建设远程监控水质、排涝站、排灌站等配套工程建设及乡村振兴工程。
烈山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疏浚治理古饶镇13条大中沟,新建长符沟排涝站,拆除重建大杨家排灌站,建设宋疃镇黄营村水美乡村、新建灌沟排涝泵站、疏浚治理姬沟、灌沟、山洪沟等。
省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对韩村镇胜利行政村胜利中心村、双堆集镇魏圩行政村魏圩中心村等17个中心村进行美丽乡村建设。包括村内道路户户通、绿化、亮化,污水处理,村内广场,村民活动中心等。
(六)筑牢生态安全格局
立足于区域自然生态特点和资源禀赋,建立与淮北市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类型相适应的自然保护区体系,确保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生态良好;野生生物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有所提高。倡导生态文明、资源节约,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山水资源,把淮北市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市。
保护重要生态空间。对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实施严格管控和强制性保护;对一般生态空间严格限制区域开发强度,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适度开展生态旅游、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完善市域生态空间结构,提升相山、龙脊山、南湖、绿金湖等生态功能,推进绿道、碧道、森林步道、滨河(湖)生态景观带建设,推动“蓝绿空间”形成有机整体。
健全分区管控体系。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及城镇建设的衔接,统筹协调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区三线”布局。以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准入、限制和禁止要求,完善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高辖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精细化能力和国土空间环境管控水平,为规划项目环评落地和审批提供硬性约束,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统筹城市空间合理利用。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自然生态为城市建设发展基底,加强自然生态用地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以国土空间规划为抓手,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要求,形成“一主一副、两轴一带”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将绿色发展理念应用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着力推动重点区域绿色开发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空间保护与开发典范。结合通风廊道,构建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空间格局,扩大生态环境容量。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优化总量分配和调控机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先向重大建设项目、重点产业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引导新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入园管理。对现有重污染项目实施深度治理,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落实空间开发保护原则、边界,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强化“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
(七)严防生态环境风险
以推进风险全过程管理为重点,严格源头防控,深化过程监管,强化事后追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努力将环境风险防控纳入到常规环境管理,构建环境风险管理体系,着力改善生态系统安全总体态势。
1.完善环境风险防控管理体系
推进风险全过程监管。强化企业环境风险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并建立档案。抓好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区域的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环境风险分级管理,持续推进企业、园区、行政区域的三级防控体系。建立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特征污染物监测报告等制度,探索建立建设项目验收与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联动机制,推广“标杆式”、“卡片式”预案管理模式。严格源头防控、深化过程监管,严厉打击污染治理设施不规范、不运行、偷排、漏排等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将环境风险防范纳入到日常环境管理。
强化应急防范处置能力。加强环境风险信息化管理,完善环境风险源、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数据库,健全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提升环境应急信息化水平。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强化应急演练,推进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加强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完善环境应急监测设备,提高应急监测水平。提升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市、县(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综合救援队伍,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管理,优化相关咨询机制和决策支持。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损害评估、事件调查、信息发布等。
2.加强风险源管理和重点行业风险防控
加强环境风险源管理。加强环境风险源分类管控,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含重金属、放射源等环境风险源监控。加强突出类别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整治。强化涉重金属风险源管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防范有毒有害危险品企业违法排污,降低环境风险。
防控重点行业环境风险。加强石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防控,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使用及存储全过程风险隐患,健全环境监管及风险防范制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涉重行业环境风险防控,提高金属表面处理等行业环境准入门槛和环境安全水平。加强对危废处置企业环境风险管控,强化贮存、运输、处置的环境监管。
3.强化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
推进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开展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推进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濉溪经济开发区等循环经济园区示范建设,加快实施相山经济开发区、杜集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争创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大力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通过技术改造、降低能耗和原材料消耗,从生产工艺、装备、资源和能源使用角度提出清洁生产方案,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进一步提升主要固体废物资源化程度,从产业结构及区域层面推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以现有企业为重点,集中力量支持建设一批规模适度、管理先进、符合环保要求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充分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吸引技术先进的固体废物回收处理与再利用企业,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再生资源加工基地,形成淮北市工业固体废物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的产业链条。畅通固体废物信息交流、交换的渠道,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2%。
加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加快实施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提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和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市场,严禁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确保各类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处置。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采取密封、防水等措施防止收集运输过程造成环境污染。继续强化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开展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防范环境污染风险。以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为重点,完善危险废物运输、转运和处理机制,杜绝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处置的现象,培育技术先进、综合利用水平高、环境治理设施完善的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加强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利用率达到100%。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帐、转移联单等管理制度,提高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水平。
加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深入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积极创建“无废城市”。完善区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信息统计,重点推进对焚烧厂、卫生填埋场主要设施运营状况等实施实时监控,加强对焚烧设施烟气排放和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和填埋气体的监测,防范污染,提高垃圾处理厂监管能力。稳步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对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管理水平。提高垃圾运输设备的密闭化率,逐步实现垃圾压缩转运,提高区域垃圾收运能力。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强化污泥安全处理处置。以完善污泥产生、运输和处理处置单位的管理为重点,严格执行严控废物处理许可管理,相关单位必须建立污泥管理台帐,如实填写转移联单,定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禁止污泥运输、处理处置单位接收、转运和处理处置无转移联单的污泥。积极推进污泥的资源化利用。加强污泥产生源的监督管理,强化污水处理厂对污泥处理的主体责任,对污泥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管理,严禁擅自倾倒、堆放、丢弃和遗撒污泥。
专栏8固体废物处置利用重大工程
烈山区经济开发区大宗固废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及配套工程:包含绿色建材产业基地、固废综合利用研发孵化基地、配套道路绿化综合管网等。
脱硫石膏固废资源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年产量为20万吨脱硫石膏煅烧粉生产线1套,处理脱硫石膏等固废。
秸秆综合利用年产10万吨秸秆纤维和6万吨副产品:占地约3333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0662平方米,建设年产10万吨秸秆纤维和6万吨副产品生产线
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以农林固废、污泥、一般工业固废(不含建筑垃圾、煤矸石等建筑类)为主要原料的复合生物质能源颗粒生产线1条,年生产复合生物质能源颗粒20万吨。
环保新材料项目:年处理建筑垃圾50万吨,建设年产再生建筑骨料40万吨、再生免烧砖40000万块、干混砂浆40万吨、再生混凝土50万吨生产线。
淮北固废生态处置工程项目:设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厂区,占地面积50356平方米,处置规模为3万吨/年;建设刚性填埋库区一期,填埋总库容约66000立方米,处置规模为3万吨/年。
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报废汽车拆解、报废动力电池回收及资源化利用等项目。
濉溪县生活垃圾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环卫综合基地,包括环卫停车场、停车库、车辆清洗站、垃圾渗滤液处理车间及管理用房等主体设施。
4.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加强辐射监管能力建设。开展规范辐射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完善电离和电磁辐射环境监管机制、完善辐射环境应急体系、加强辐射监管队伍能力、探索辐射知识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机制等工作,提高全市辐射环境综合管理水平。建立以生态环境部门为主体,公安、卫生等部门积极参与的辐射安全联合执法体系。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管监测和监督性检查,强化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监测,完善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体检档案,保障辐射环境和人员安全。加强放射源长效监管,完善放射源、射线装置和开放性同位素应用分级监管。加大辐射信息公开力度,建立辐射宣传平台,提升公众辐射认知水平。
加强放射性废物处置,杜绝非法存放。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监管,严格广播电视、移动通信、高压输变电等伴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妥善化解电磁辐射项目引发的矛盾纠纷。推动放射源使用单位淘汰使用放射源的生产工艺,改用红外测厚、电子称等不使用放射源的生产工艺。确保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与“三同时”执行率100%,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率100%,废旧放射源收贮率100%。
加强辐射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放射源及辐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做好放射源监控设施与110联网、联动工作,将长期闲置、废弃的放射源退回原生产厂家或送有资质的单位贮存,确保放射源安全受控。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健全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机制和体制。规范企业放射源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对不符合现行放射源管理要求的管理制度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配齐辐射安全设施设备。
五、联防联控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
坚持共建共享和共保联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健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探索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新路径。
(一)牢固树立长三角一体化意识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牢固树立“一体化”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加快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加强与长三角各市的发展规划协同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对接交流,统一目标体系、目标值与建设任务,以长江经济带区域、长三角一体化、大运河文化带等国家战略为重点,加强协同治理、一体保护、同保共享和引领示范。完善区域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全面融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建设,落实生态环境标准、监测和执法“三统一”。推进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和联合监测,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积极参与长三角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
(二)融入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
按照互利、互补、互惠原则,建立生态环境战略合作关系,确立生态环保一体化发展共识,突破行政区域,进一步建立健全跨地区生态共保体系和环境治理体系,构建更加紧密的生态环境保护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一体化发展模式。协调解决跨边界、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形成共同治理区域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局面。形成一体化、多层次、功能复合的区域生态网络。
(三)健全区域环境保护协作机制
根据《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完善区域协同治理和生态合作机制。建立健全与毗邻城市联席会议、交流互访、联合检查、应急演练等制度,协助构建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对区域联防联控的重大政策实施,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区(园区)应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把政策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创新区域协作机制,强化规划、标准、监测评价、监督执法等方面协同统一。深入落实区域生态环境合作联席会议要求,严格执行《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协同构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
六、加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与方法,形成与治理任务、治理需求相适应、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聚焦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构建最严格、全覆盖的执法监管体系,健全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打造生态环境智慧管控平台,加强生态环境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一)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1.构建更严明的环境责任体系
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深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编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党政领导责任,推深做实河(湖)长制、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完善市、县(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机制,制定章程和工作制度,压实镇(街)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坚决落实中央和省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加强问题自查,强化监督帮扶。构建绿色发展导向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强化正向激励,量化刚性问责。
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环保主任制度以及业主、出租方连带责任制度,形成企业分层分级的环境管理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推行企业环境守法公开承诺制、绿色采购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落实排污企业监测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动员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社会组织、环保志愿者等组织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商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推动绿色生产行为。鼓励助推生态环保公益发展。加快推进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和反馈机制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奖励制度。规范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途径、手段和方式,强化宣传教育,丰富社会公众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体系以及参与环境治理的技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
2.塑造更高效的市场治理体系
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秩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与服务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意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
创新污染治理模式。鼓励在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推行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模式。推广“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等环境治理综合服务模式,推动“谁污染、谁治理”向“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模式转变。健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标准规范及治理效果评估机制,合理划分排污单位与第三方治理企业责任。
完善环境治理价格机制。健全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企业降低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落实第三方治理企业所得税、污水垃圾与污泥处理及再生水产品增值税返还等税收优惠政策。
3.建立更完善的监管制度体系
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包括监测评估、监督执法、督察问责的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地上地下、岸上水里,建立市、县(区)、镇(街)多级闭环管理系统。打通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监管链条,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完善环境信用体系。完善环境信用管理信息化,健全环境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规范信用评价、修复和管理等工作机制,拓宽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应用领域。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在符合条件的改革区域深入推进实施“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加强规划环评宏观管理,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制度化和规范化,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的环评服务,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强化政府部门服务意识,将守法宣传和服务融入生态环境监管全过程。
(二)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支撑
1.完善环境执法监管
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水平。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清生态环境监测垂改后相关监测工作职责,加快补齐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监管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实施常态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建立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机构联合行动、联合培训等机制。健全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动环境监管重心下沉、关口前移。
创新生态环境执法模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监管机制。实施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创新执法方式,充分运用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巩固提升非现场监管执法效果。推动信息技术手段与环境执法工作的高度融合,探索以政府公共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辅助执法。构建市、县(区)一体的指挥调度和综合执法体系,强力开展各专项执法行动。加强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探索跨区域跨流域联合与交叉执法。
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探索县(区)级“局队站合一”运行模式,强化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建立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统一着装、证件、车辆及执法装备。加大对基层环境执法设备投入,优化执法监管平台,构建全市执法数据传输交换支撑体系,实现执法全流程、全要素留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快补齐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监管、农业农村、移动源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推进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
2.提升环境监测能力
健全全要素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深化“空天地”一体化大气观测监测网络,强化大气污染监测和预警预报能力,探索开展温室气体监测,逐步纳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统筹实施。加快地下水自动监测站建设,开展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加快打造“空天地”一体城市生态监测网络。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加快构建完善城市噪声自动监测网络。深化污染源监测监控一体化建设。
建立全覆盖智慧化的监测预警网络。建设覆盖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的监测网络,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有效集成和互联共享。
加强环境监测试验研究与分析能力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针对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和新污染物等典型环境问题开展调查性监测。探索开展城市光化学和颗粒物组分监测分析。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整合集成和环境质量综合分析,提高数据分析效率和准确率,提升监测分析预报预警的及时性、前瞻性和精准性。
专栏9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工程
淮北市镇(街道)大气环境标准站:建设24套六参数国标法标准空气站、7套三参数国标法标准空气站(预留扩展六参数空间)、配套乡镇街道大气网格化监测平台等。
环境质量VOCs自动监测:建设2套VOCs自动监测站点,完善环境空气VOCs监测网,加强VOCs组分观测和光化学监测网建设。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建设20套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站点,包括pH、水温、溶解氧、浊度、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硬度共计11项监测指标。
烈山区水利信息化建设:建设自动化控制调度指挥系统、河长制信息化系统、土壤墒情监测系统、农村饮水信息化系统等。
3.完善生态环境管理
深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迎检及整改督查机制,实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市领导包保、“一把手”负责、问题清单、督查督办、调度通报、验收销号等制度。聚焦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督促县(区)抓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压实工作责任。
持续推进智慧环保系统建设。升级智慧环保平台,提升平台的系统综合性及使用便捷性。融合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完善包含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信息的生态环境物联感知网络,实现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等要素的实时监控、态势预警和信息共享。构建市县(区)一体化指挥调度、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污染源全流程管理、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等体系,切实提升环境智慧化监管能力。
加快推动大数据分析应用。提升数据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能力。探索构建生态环境多源数据融合体系。挖掘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场景,推出一批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成果。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污染物、资源环境承载力等数据的关联分析,建立污染源管理和污染物减排决策支持系统。
4.打造专业队伍能力
发挥环保专家智力支撑。强化企业与行业协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业人才梯队建设以及专业人才储备与培养,全面提升行业环保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作用,建立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业人才库,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人才交流、培养、学习活动。组建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提高生态环保专业人士在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战略、政策、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方面的参与度,鼓励专业人士参与生态环保公益活动。
强化环保管理队伍建设。全面推广模范基层管理所规范化建设,提升生态环境队伍组织力。充分发挥市县(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协同合作、紧密衔接的优势,打造能力过硬的管理队伍。实现由“由人及事”到“知事识人”转变,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干部交流制度和实施办法。加强市级管方向、定政策、定标准、强监督的能力,加强县(区)执行和落实能力。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挂职锻炼、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环保管理队伍业务本领和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水平。
七、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完善党委政府负责、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实施监督的综合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负责对本规划的环保工作目标任务部署推动,相关部委办局负责具体工作实施;依据本规划以及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划,将目际任务分级纳入综合及专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对环保工作的监督作用,各级政府每年向市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环保工作,定期向政协通报环保工作。
(二)实施重点工程
为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任务,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各区县(园区)要制定年度项目计划并加强重点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实际问题,确保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增强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加大财政资金保障,保证与财政收入增长同步,重点支持环保基础设施、污染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支持,提前做好项目储备,积极申报上级资金补助项目,并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的整合。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建立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推行PPP和环保第三方服务。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性环保资金的投资效益。
(四)加强评估考核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对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落实情况进行及时评估总结。在2023年、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对评估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开。规划实施进展成效和考核结果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推动全民共治
形成由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保护共治模式。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明确大气、水、土壤、生态保护等目标和任务,公布年度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引导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各个企业要主动承担污染防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自觉积极开展治污减排。培育绿色生活理念,鼓励公众投身绿色行动,举全市之力、汇全民之智,加快形成“建设共为,成果共享”的良好局面,努力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五个淮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