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市民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抚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在项目现有用地内技改,不新增用地,项目位于崇仁县郭圩乡程家村杨梅岭山坳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单位:崇仁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在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拟新增固体废物运输车辆、垃圾仓负压改造风机系统,依托现有工程及生活垃圾焚烧炉焚烧设备,掺烧生活污水厂处理产生的污泥30t/d及其他一般固废120t/d。一般固废主要种类包括纺织品边角料、鞋厂边角料、废皮革制品、废木制品、植物残渣、废纸等。项目实施后,日处理生活垃圾及一般固废500吨/天,总规模不变。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崇仁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林 联系电话:19170919503
通讯地址:崇仁县郭圩乡程家村杨梅岭山坳
三、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西省江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阳生 联系电话:13767484439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北路688号中兴南昌软件产业园9#南4层401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见附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抚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