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联合七部委印发的《“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为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顺利达标,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设立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实施了一批农田土壤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估、安全利用技术与示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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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的四点建议

2022-06-06 08:45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田伟,赵家印,张纪兵

生态环境部联合七部委印发的《“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

为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顺利达标,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设立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实施了一批农田土壤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估、安全利用技术与示范类项目,推出了100个以“出模式、出技术和出效果”为目的的典型示范工程,总结形成了农田土壤污染治理的“风险管制、分类修复、分区试点”工作思路,建立了土壤安全利用技术规范、工程案例和推广应用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笔者发现,目前在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农田土壤的调查和评估检测指标缺乏完整性;污染源解析不清,断源不充分;安全利用效果评估指标体系未充分考虑农田土壤的生态功能;对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农田土壤的管理普遍重视不足等。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效果和农产品持续安全生产。

为高质量推进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笔者建议从以下4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统一农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标准和检测指标。调查与评估是农田土壤污染防治类项目实施的前提和基础,是评估安全利用效果成败的关键。考虑到土壤的异质性,在开展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农田土壤初步调查和详查的布点方案,实现对土壤、水源、农作物等农田生态系统主要组分的多目标调查。对于确定需要开展污染防治的农田土壤,在检测土壤和农作物重金属含量的基础上,从土壤整体健康的角度,更多关注与土壤生态功能实现密切相关的指标。

二是开展农田土壤生态环境质量长期跟踪监测。是否切断污染源是农田土壤污染防治类项目实施成功与否的关键,单一或者定性的源解析方法不能完全满足现有对污染源贡献定量解析的要求。建议在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土壤开展农田土壤生态环境质量长期跟踪监测,通过长期的定位实验,明确不同特征、不同区域的农田土壤污染物的输入和输出通量,构建定量化的农田土壤污染源解析模型,建立基于历史大数据和源解析技术的权威性农田土壤和粮食作物的污染源清单。根据来源解析结果,针对不同区域污染源控制采取不同的控制力度。

三是优化农田土壤安全利用效果评估指标体系。污染农田土壤安全利用效果的评估在农田土壤污染防治工程中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之一。评估农田安全利用效果的目的在于客观地检验污染防治效果,合理地评估污染防治技术对于土壤各项性质产生的影响,实现对污染防治过程的管理,并且为实施污染防治后的土壤再利用方向提供依据。要综合考虑农田土壤的生态功能,从环境、生态和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优化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安全利用效果评估技术体系,指导农田土壤污染防治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是强化对安全利用土壤的监督和管理。为了避免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土壤由于管理不当造成重金属活化,导致在农产品中再次超标,建议深入开展钝化材料时效性研究,跟踪产地环境变化趋势,动态把握农产品产地环境情况。对于采取了污染防治措施的土壤,制定合理的化肥施用、有机肥替代、绿肥种植或者秸秆还田等管理措施,提倡清洁生产。充分尊重和发挥实施主体农民的积极性,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切实增强农民环境安全意识和应用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保障耕地土壤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的成效。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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