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与采购网发布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超低排放一期“新增6套布袋除尘系统”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内容包括炼铁事业部新增1套矿槽除尘系统,烧结事业部新增2套除尘系统,窑前仓除尘系统和成品仓除尘系统,原料管理部新增C5、C11、C12除尘系统。
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超低排放一期“新增6套布袋除尘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超低排放一期项目“新增6套布袋除尘系统”项目EPC总承包
1.2项目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经济开发区。
1.3项目概况:新建6套除尘系统分布:炼铁事业部矿槽新增除尘系统一套;烧结事业部各新增两套除尘系统分别为窑前仓、成品仓位置;原料管理部新增三套除尘系统:主控楼南的B3、B7转运站C11除尘系统,煤料槽北侧的C5除尘系统,3#配电室南侧的高炉上料皮带C12除尘系统。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1.4招标范围:“新建6套布袋除尘系统”项目,按主管事业部划分为 3个标段:
第一标段:炼铁事业部新增1套矿槽除尘系统;
第二标段:烧结事业部新增2套除尘系统:窑前仓除尘系统和成品仓除尘系统;
第三标段:原料管理部新增三套除尘系统既:C5、C11、C12除尘系统。
投标单位可以结合自身综合实力可以任选一个或多个标段,也可以选取全部标段进行报价,并合理安排工期。
本项目为EPC交钥匙总承包,即: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设计、采购、施工(含土建、地基处理、及与旧除尘管道的改造联通等)(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必须满足省、市、县各有关行政部门的要求。
2.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1.2设计资质:设计单位要求具有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一、二标段),具备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或满足国家或安徽省要求的其它相应资质。
2.1.3施工资质:施工单位要求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一、二标段),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满足国家或安徽省要求的其它相应资质。
2.1.4在近5年内具有相同工程业绩。
2.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至多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