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厚植生态环境优势,坚持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协同推进,主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珠海,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服务保障“产业第一”八项措施》,现印发执行。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服务保障“产业第一”八项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委“产业第一”工作部署, 践行新发展理念,厚植生态环境优势,坚持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协同推进,主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珠海。提出以下措施:
一、着力推进“美丽中国”珠海实践
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一批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处理设施项目,全面、系统评估现有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前瞻性谋划基础设施项目;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基础保障,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服务产业第一和招商引资。建立健全人员、机制保障,成立“美丽中国”珠海实践项目工作专班,设立重点项目服务科,配强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动态管理“美丽中国”珠海实践项目库,会商研究项目谋划入库、推动实施等工作。
二、做好项目落地指导和总量指标保障
做好招引项目“六盘账”环保账测算工作,对项目的选址、政策法规相符性、环境影响基本情况及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意见。可依据招商部门和建设单位申请对我市重点工业、文化产业等实体经济项目和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提供环境影响预评估服务。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调剂机制,保障重点项目、优质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探索实施工业园区主要污染物动态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区域污染物许可排放空间。
三、指导落实土壤环境管理要求
探索土壤污染状况提前调查工作机制,通过区域调查评估、建立年度供地地块调查台账等,推动各区政府(管委会)、土储部门、土地使用权人等责任主体尽早开展调查;提出重点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优化意见,跟踪工作进度,督促尽快完成调查;进一步明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要求、技术规范并编制调查报告模板,确保保质保量完成调查;简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评审流程,并联开展形式审查,对通过需修改的报告试行修改承诺制。
四、创新标准工业厂房打捆环评审批新模式
对进驻我市标准工业厂房的中小微企业实施多个同类型项目打捆环评审批、简化环评文件编制内容等举措,创新环评审批服务方式,大幅简化行政审批流程,降低企业环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建设项目投资落地,提升行政监管效能,助力企业发展。
五、提前介入提升环评审批效率
建立环评服务台账,提前介入环评工作,主动提供环评办理程序、环保管理要求、编制环评文件注意事项等信息。压缩技术评估时间,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建设单位开展环评文件内部审查,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指导建设单位申请告知承诺制审批,环评报告书项目在11个工作日(环评报告表项目在6个工作日)出具审批意见。
六、坚持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原则
推行“有温度”的“柔性监管”执法模式,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审慎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避免简单“以罚代管”。实施“小错免罚”制度,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环境违法案件免予罚款处罚。推广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制度,鼓励违法者主动公开道歉并作出环保守法承诺。建立常态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七、加大环境信用管理支持力度
开展珠海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对环保诚信企业采取优先评优评奖、优先安排专项资金等激励措施。积极指导、协助企业完成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消除因环境失信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提供环境行政处罚记录查询结果“立等可取”服务,有效支持相关企业和经营者公开发行股票、融资贷款、评优评先、申报补贴等工作。
八、加大企业环保帮扶力度
持续开展“送法规、送技术”服务企业专题活动,组建专家指导服务团队到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产业项目等现场开展自行监测“一对一”帮扶服务和指导问诊。推进落实环评文件考核评分持续开展首稿评分制度,将首次提交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为评分对象,每月公布评分考核结果;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实施每季度信息公开。对技术评估或专家评审过程中发现的编制质量问题,通过对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约谈、通报批评以及信用扣分等方式,保证各类技术报告的编制质量、责任意识及技术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