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 号,以下简称《国家意见》),进一步强化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控制,有效防控涉重金属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和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浙江发布《浙江省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详情如下:
生态环境部2023年11月2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05月23日
北极星环保网2022年11月24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11月22日
北极星环保网2022年11月16日
北极星环保网2022年11月09日
北极星固废网2022年10月21日
北极星环保网2022年09月27日
北极星环保网2022年09月19日
北极星环保网2022年08月23日
北极星环保网2022年07月18日
北极星环保网03月04日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03月04日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02月28日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02月27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02月26日
陕西省政府02月13日
北京市政府02月11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02月08日
北极星环保网02月05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02月05日
生态环境部01月20日
北极星电力网03月14日
乐清市人民政府03月14日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03月14日
浙江能源监管办03月13日
三峡建工03月13日
嘉兴市人民政府03月13日
北极星输配电网03月13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03月12日
北极星输配电网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