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华能日照电厂3号机组全负荷脱硝改造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华能日照电厂3号机组全负荷脱硝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6-2-337-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日照市
1.招标条件
本华能日照电厂3号机组全负荷脱硝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照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日照市。
2.2 规模:本工程为华能日照电厂3号机组全负荷脱硝改造,采用省煤器外部烟气旁路技术路线,即在省煤器入口或转向室、低温再热器等烟温高的区域与省煤器出口烟道区域外部设置并联旁路烟道,通过调节旁路烟道内挡板的开度来分配旁路烟气比例,利用旁路高温烟气和主烟气混合提高SCR入口烟温,达到低负荷下SCR正常投入的目的。
2.3标段划分:华能日照电厂3号机组全负荷脱硝改造。
2.4施工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 华能日照电厂。
2.5计划工期:1.全负荷脱硝旁路烟道与主设备接口前的安装日期:2022年10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15日。2.脱硝旁路烟道与主设备接口的安装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包括新增烟气旁路及其为达到改造目的所做的勘测设计,部分设备及材料供货、安装施工、试验、调试、培训、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3项脱硝改造业绩(含设计)或1项脱硝旁路烟道改造业绩(含设计)。须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施工范围、签字盖章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足以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上述要求,作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