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东营市垦利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装置优化增效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受理公示,详情如下:
项目名称:垦利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装置优化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胜兴路2001号
建设单位:东营华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信息:
垦利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确定的本厂的服务范围为垦利城区和乡镇的生活垃圾,根据服务范围内垃圾量预测确定焚烧炉的规模为 400t/d。在本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运后实际运行中,根据东营市的统一安排,利津县、河口区的部分生 活垃圾也纳入了本厂进行焚烧处理。因此,本厂实际服务范围为垦利区、河口区、利津 县。现有项目近 1 年垃圾入场总量 209276.4 吨,实际生活垃圾入炉量约为 433t/d,占现 有设计规模的 108%;随着服务范围内可供应垃圾量的增加,现有焚烧炉的处置能力将 不能满足服务要求,焚烧炉长期超负荷运行将大大减少每年运行时间严重损害设备寿命 并可能造成污染事故,企业亟需进行焚烧炉扩容改造,以满足未来垃圾处理量的需求。
垦利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装置优化增效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垦利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土地;利用现有焚烧炉内部预留的优化增效空间,对现有焚烧炉进行扩容改造,焚烧处理规模由 400t/d 提高至 500t/d,并对布袋除尘器、脱酸反应塔等烟气治理设施进行同步改造,其他污染治理设施均依托现有。焚烧炉扩容后将优先保 证入厂生活垃圾的焚烧处理,在生活垃圾供应量不足时,掺烧处置城市污水污泥及一般 工业固废。综合考虑生活垃圾焚烧炉机械及经济负荷,以现状可入炉生活垃圾量为基础, 考虑到一定的富余量,扩容后焚烧炉设计规模确定为 500t/d;基于利津县不向本厂供应 生活垃圾后的垃圾缺口情况,结合建设单位市场调研结果,确定在垃圾供应量不足时一 般工业固废、污泥的最大掺烧量分别为 150t/d、50t/d。本项目炉渣综合利用,经稳定化 处理后的飞灰运至填埋场填埋。本项目总投资 510 万元,不增加劳动定员。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 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功能要求;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 要求;公众调查表明周围的人群是支持本项目建设的。本项目的建设还有利于促进区域 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因此,从满足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分析,项目建设总体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