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加强铝灰渣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21〕534 号)的要求,“铝灰渣应急利用处置工作必须在2022年6月底前结束;2022年7月起,铝灰渣利用处置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利用处置单位必须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目前,佛山市已结束铝灰渣应急利用处置,市内已有3家铝灰渣利用处置单位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16日
佛山生态环境2023年12月07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4小时前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04月29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03月21日
中国政府采购网03月14日
北极星储能网03月07日
中国政府采购网02月27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02月26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02月19日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01月22日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01月07日
中国政府采购网2024年12月31日
北极星储能网4小时前
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05月12日
南方电网报05月09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5月07日
南方电网报05月07日
南方电网报04月30日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04月29日
瀚蓝环境04月29日
博奇环保04月25日
北极星储能网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