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加强铝灰渣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21〕534 号)的要求,“铝灰渣应急利用处置工作必须在2022年6月底前结束;2022年7月起,铝灰渣利用处置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利用处置单位必须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目前,佛山市已结束铝灰渣应急利用处置,市内已有3家铝灰渣利用处置单位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佛山生态环境2023年12月07日
中项网2023年10月24日
北极星固废网2022年03月18日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10月27日
北极星固废网11月08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06月13日
湖南生态环境2023年12月27日
生态环境部2023年11月1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11月07日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07日
四川生态环境2023年09月28日
广东生态环境2023年09月2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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