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加强铝灰渣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21〕534 号)的要求,“铝灰渣应急利用处置工作必须在2022年6月底前结束;2022年7月起,铝灰渣利用处置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利用处置单位必须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目前,佛山市已结束铝灰渣应急利用处置,市内已有3家铝灰渣利用处置单位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16日
佛山生态环境2023年12月07日
全国公共信息交易平台07月02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6月18日
中国政府采购网06月10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05月29日
北京环卫集团05月27日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05月26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05月15日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04月29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03月21日
中国政府采购网03月14日
北极星储能网03月07日
高工氢电前天
北极星储能网06月30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06月30日
南网50Hz06月30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6月27日
北极星储能网06月23日
高工产研06月19日
北极星储能网06月18日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06月17日
南方电网报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