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关于济宁市兖州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济宁市兖州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计划在保持 1500t/d(3*500t/d)焚烧处理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在生活垃圾供应量达不到设计规模时,掺烧部分污泥及一般工业固废确保焚烧炉的稳定运行,同时利用工业固废的热值发电,实现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项目位于原有工程厂区内,无新增用地,不新增建构筑物。为保持 1500t/d 焚烧处理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掺烧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 300t/d、一般工业固废 300t/d,污染治理设施保持不变。
电话:0537-3919066
电子信箱:hbj3945008@163.com
通讯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与扬州南路交汇处为民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附件:济宁市兖州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