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汉中市南郑区中心城区环卫一体化服务和垃圾分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竹园天玺12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0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南郑县-2022-00352
项目名称:汉中市南郑区中心城区环卫一体化服务和垃圾分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山街道办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2,414,625.99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合同包2(大河坎及中所营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8,806,265.29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合同包3(梁山及G244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3,779,108.72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山街道办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2018〕23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大河坎及中所营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2018〕23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梁山及G244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2018〕23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山街道办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经营范围须含有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相同或类似范围,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中国政府采购网”(.cn)及“信用中国”网站 (.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7)申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
(8)投标人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等)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9)具有【中国清洁清洗行业资质】或【市政环卫清洁企业服务资质】或【环卫一体化运营服务企业资质】或【清洁行业企业一级资质】或【清洁环卫企业一级资质】;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等)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10)具有一个近三年完成过类似的政府采购项目;
(11)投标人须出具若中标后在南郑区设立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全权负责运营该项目的承诺。(如投标人注册地已在南郑区不用出具该承诺)
注:(1)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由于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该项目所需的设备、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大河坎及中所营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经营范围须含有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相同或类似范围,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中国政府采购网”(.cn)及“信用中国”网站 (.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7)申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
(8)投标人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等)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9)具有【中国清洁清洗行业资质】或【市政环卫清洁企业服务资质】或【环卫一体化运营服务企业资质】或【清洁行业企业一级资质】或【清洁环卫企业一级资质】;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等)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10)具有一个近三年完成过类似的政府采购项目;
(11)投标人须出具若中标后在南郑区设立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全权负责运营该项目的承诺。(如投标人注册地已在南郑区不用出具该承诺)
注:(1)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由于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该项目所需的设备、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梁山及G244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经营范围须含有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相同或类似范围,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中国政府采购网”(.cn)及“信用中国”网站 (.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7)申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
(8)投标人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等)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9)具有【中国清洁清洗行业资质】或【市政环卫清洁企业服务资质】或【环卫一体化运营服务企业资质】或【清洁行业企业一级资质】或【清洁环卫企业一级资质】;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等)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10)具有一个近三年完成过类似的政府采购项目;
(11)投标人须出具若中标后在南郑区设立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全权负责运营该项目的承诺。(如投标人注册地已在南郑区不用出具该承诺)
注:(1)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由于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该项目所需的设备、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15日 至 2022年07月28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竹园天玺121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竹园天玺10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竹园天玺1009室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4)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5)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6)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7)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凡来参加报名的申请人须提供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注:获取招标文件的要求:申请人应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持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在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购买预审文件,原件审查后现场退还,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留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南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9165512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竹园天玺1211室
联系方式:091622278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9162227859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