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充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对环境的污染,增强公众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认识,切实保障市民对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现发布咸宁市2021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一、综述
2021年,咸宁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以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各项制度,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止了固体废物对我市城乡人居环境的污染危害。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全市共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348.76万吨,综合利用量333.06万吨,处置量1.88万吨,贮存量14.14万吨。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排名前五位的是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及尾矿。
(二)工业危险废物
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全年产生量30441.25吨,利用处置量29498.30吨,暂存量1406.10吨。全市工业危险废物种类排名前五位的是HW18焚烧处置残渣、HW11精(蒸)馏残渣、HW34废酸、HW49其他废物及HW06有机溶剂废物。全市持有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共7家,其中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的综合经营许可证企业4家,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收集许可证企业3家。
(三)医疗废物
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2714.43吨,处置量2714.43吨,处置率100%。全市共有1家持有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处置能力3000吨/年。
(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共产生污泥14967.98吨,处置量14967.98吨,无害化处置率100%。
(五)生活垃圾
全市生活垃圾处理量57.35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100%,以焚烧、填埋、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方式处理。全市建有2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能力共1400吨/天;2个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能力共485吨/天;1个水泥窑协同处理厂,处理能力500吨/天。
(六)建筑垃圾
全市建筑垃圾处理量7.89万吨,资源化利用率80%。
(七)农业固体废物
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为93.26%;主要农作物秸秆产生量130.6万吨,回收量98.31万吨;农膜使用量2394.76吨,回收量2134.54吨,农膜回收率为89.13%;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量44.77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