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肃省平凉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垃圾污染环境问题,把城乡垃圾处理作为改善人居环境、增进民生福祉的有力抓手,成功探索出“428”全域垃圾闭环处理模式。
“4”:建立完善县、乡、村、户四级垃圾转运体系
据统计,平凉市每日可产生生活垃圾约1000吨,全市原有生活垃圾处置能力远达不到国家“县处理”要求,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存在垃圾乱倒、恶臭扰民、垃圾填埋场二次污染及环境风险隐患大等问题。对此,平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为抓手,围绕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下大力气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城乡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工作均等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截至目前,全市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26座,乡镇生活垃圾焚烧热解站10处,垃圾中转站90座,配备垃圾斗(箱、桶)9.4万个,小型清扫保洁车辆2539台,钩臂式、压缩式垃圾收集转运车273辆,村庄保洁员1.46万名,基本保障了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全覆盖,逐步建立了“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四级转运体系。
“2”:以两个焚烧发电项目为中心辐射处置生活垃圾
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作为一项社会公共事业,平凉市委、市政府从长计议,打大算盘,算“长远账”,推动垃圾治理从卫生填埋向焚烧发电转变,依托城乡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集转运、焚烧处理等全流程管理模式,形成了崆峒区海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庄浪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中心,辐射半径100公里范围的城乡垃圾焚烧处置体系。截至目前,灵台、崇信、华亭3县(市)已与平凉海创公司签订运送协议,并开始运送,崆峒区海创生活垃圾发电项目日处理垃圾500吨,日发电量达到16万kWh;庄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炉渣处理项目今年可开工建设,2023年底建成投运,建成后辐射处理庄浪、静宁2县和华亭部分乡镇生活垃圾。同时,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工作,建成了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固(危)废项目,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让餐厨垃圾“变废为宝”。
“8”:建立“人、车、站、队、费、网、评、奖”八个方面长效机制
为实现垃圾源头减量与终端处理、定期清理与日常保洁、卫生填埋与焚烧发电紧密结合,平凉市建立健全“人、车、站、队、费、网、评、奖”八个方面长效机制。“人”即动员人人参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引领、保洁员骨干、志愿者服务、群众主体等方面作用;“车”即规范管理车辆,按照既定的收集区域、路线、时段每天规律性收集转运垃圾;“站”即合理规划垃圾中转站,筹建5吨以上压缩式中转站,不断完善生活垃圾中转网络;“队”即组建环卫工作队,确定专人负责乡镇区域街道、集市环卫保洁,做好村级环卫考核;“费”即落实垃圾处理经费,市县财政每年预算垃圾处理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垃圾处理工作正常开展;“网”即实行网格管理,划分片区,确定城区、镇村三级网格长;“评”即严格督察考评,设立“红黑榜”“曝光台”,每半年对城乡环卫一体化进行量化考核,努力形成定期督查、逐级考核、社会监督的责任体系;“奖”即严格实施奖补,设立“绿水青山全域无垃圾奖”,以奖代补,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各县进行考核排名,及时兑现奖励,确保生活垃圾治理有序有效。
通过推广落实“428”垃圾闭环处理模式,不仅实现了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目标,也从根本上解决了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及交办群众信访涉垃圾污染问题,改善了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