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安徽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阜阳市发现,颍上县农村水环境整治工作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污染淮河问题突出。
基本情况
颍上县位于淮河、颍河交汇处。2022年5月,生态环境部关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重点任务进展通报中指出,颍上县部分工作进展滞后。督察发现,该县黑臭水体排查不全面、不彻底,一些区域生活污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排河道,影响淮河水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滞后、运维不到位、污水超标排放问题较为普遍。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缺位
一是管网建设任务未完成。颍上县8座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应按要求于2021年底完成提质增效,共应增设污水管网33.9公里,但直至2022年5月底,管网铺设仅完成19.08公里,完成率不足60%,其中红星镇、关屯乡、赛涧回族乡管网建设完成率甚至不足30%。
二是“清水进、清水出”现象依然普遍。取样监测显示,关屯乡污水处理厂、夏桥镇污水提升泵站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为53mg/L、57mg/L;在线监测数据显示,鲁口镇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长期低于30mg/L。
三是运维管理问题突出。督察发现,颍上县28家乡镇污水处理厂普遍运行管理不到位,自投运以来从未外运处置过污泥,有17家未按要求建设在线监控设施,也未按PPP项目合同约定要求每日开展人工监测,日常进出水口水质监测频次仅为每季度2次;其中,王岗镇污水处理厂生化池内无活性污泥,污泥池长期不排泥不清理、内部杂草丛生,格栅机清理出的栅渣露天随意堆放;
半岗镇污水处理厂生物膜过滤系统堵塞,无法起到过滤作用;
黄坝乡污水处理厂出水总磷经常性超标;杨湖镇污水处理厂格栅严重堵塞,取样监测显示出水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14.0mg/L、1.25mg/L,超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1.8倍、1.5倍。
(二)部分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排放或“建而未用”
督察发现,颍上县75个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建设和监管,目前虽已建成并通过验收,但部分设施存在超标排放问题。红星镇吴寨村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氨氮浓度为54.2mg/L,江店孜镇双集村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化学需氧量浓度为329mg/L,分别超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1.17倍、2.29倍。
督察组随机抽查还发现,江店孜镇农科行政村、六十铺镇老单行政村、刘集乡葛圩行政村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于闲置状态,没有发挥环境效益。
(三)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不全面,污水直排污染淮河问题仍然存在
我省开展过多轮农村黑臭水体摸排,截至督察进驻,颍上县仅排查上报了5条农村黑臭水体。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现场检查发现,颍上县有3条农村黑臭水体未被纳入排查整治清单。本次督察期间,督察组随机抽查发现杨湖镇污水厂北侧、关屯乡连台村教会堂旁、王岗镇金家岗村北侧有3条农村黑臭水体未纳入清单。
由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不到位,截污纳管不彻底,颍上县生活污水直排污染淮河现象仍然存在。抽查发现,润河镇大量污水通过润河集涵直排淮河干流,取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68mg/L、1.30mg/L,超地表水Ⅲ类标准3.4倍、0.3倍。
半岗镇部分生活污水经邱家湖中心大沟、淮河老河道排入淮河,取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86mg/L、26.5mg/L、3.20mg/L,超地表水Ⅲ类标准3.3倍、25.5倍和15倍;
王岗镇部分生活污水经夹河沟、唐垛湖中心大沟,排入淮河,取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47mg/L、6.34mg/L、0.73mg/L,超地表水Ⅲ类标准1.35倍、5.34倍和2.65倍。
原因分析
颍上县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重视不足、推进不力,监督管理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农村水环境整治工作差距较大。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