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涉及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有关措施等政策。详情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1号《关于修改、

首页 > 大气治理 > 脱硫脱硝 > 烟气脱硫 > 政策 > 正文

发改委发布《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2022-08-10 09:51 来源: 国家发改委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涉及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有关措施等政策。详情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51号

《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2年6月27日第2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2年7月26日

080916190367_0废止_1.Jpeg

2022-08-10_094701.jpg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