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涉及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有关措施等政策。详情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51号
《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2年6月27日第2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2年7月26日
北极星电力网06月20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6月16日
长江电力06月16日
十堰市政府06月09日
广业环保集团05月28日
广业环保集团05月13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05月06日
成都生态环境04月27日
安徽省政府04月16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04月14日
北极星环保会展网03月07日
云南发改委11小时前
广东省人民政府17小时前
通辽市人民政府06月23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06月16日
朔州市人民政府06月12日
国家能源局06月06日
中国新闻网06月06日
国新网06月05日
盐城市人民政府06月03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05月30日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05月28日
施福宁能源06月20日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06月18日
新疆伊宁市人民政府06月17日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06月12日
汕尾市人民政府06月11日
北极星氢能网06月06日
平顶山市政府06月05日
珠海市政府05月27日
集邦新能源05月27日
珠海生态环境局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