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涉及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有关措施等政策。详情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51号
《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2年6月27日第2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2年7月26日
广业环保集团05月13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05月06日
成都生态环境04月27日
安徽省政府04月16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04月14日
北极星环保会展网03月07日
南京江北新区03月06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3月03日
甘肃省发改委02月28日
北极星环保会展网02月26日
光大水务02月25日
商务部1小时前
重庆市发改委05月23日
重庆市发改委05月22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5月22日
同心县人民政府05月22日
磐安县人民政府05月20日
六安市发改委05月19日
重庆能源局05月15日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05月07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04月17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04月15日
江苏省发改委05月08日
北极星环保会展网05月07日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04月30日
嘉兴港务04月24日
北极星氢能网03月12日
北极星电力网03月06日
隆基氢能03月04日
上海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2月26日
工信部02月12日
昆明市人民政府02月12日
大连市发改委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