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检测导则》的公告,旨在进一步规范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检测与结果评价,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
本导则适用于检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的政府委托检测、企业自检、排入检测、验收检测和在线监测,不适用于监督性监测。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检测导则》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检测与结果评价,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检测导则》。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环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