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及《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要求,本着真实、准确、公开、合法的原则,现将潜江市2021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予以公告如下:
一、综述
潜江市政府持续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全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法执行固体废物年度申报登记、管理计划申报、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固体废物得到有效监管和安全利用处置,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
2021年,潜江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406999.99吨,利用处置量406999.99吨。
(二)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
2021年潜江市工业危险废物通过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申报登记产生量9788.3610吨,委托利用处置量8084.5513吨,累计贮存量1703.8079吨。
(三)医疗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2021年,潜江市医疗废物产生量986.89吨,全部交由孝感中环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转运处置,处置率100%。
(四)城市生活垃圾产生及处置情况
2021年,潜江市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15350吨,全部由潜江首创博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集中用于垃圾发电,处置率100%。
(五)应急防范措施情况
全市以固体废物申报登记为基础,持续加强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率,鼓励企业节约资源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重点加强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