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新区1×360t/h锅炉及2×B25MW热电联产项目除尘、脱硫设施招标,拟为1台36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9.80MPa,540℃)+2套25MW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建设脱硫、除尘设施,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电袋复合除尘器。详情如下: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建1×360t/h锅炉及2×B25MW热电联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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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公司新区1×360t/h锅炉及2×B25MW热电联产项目除尘、脱硫设施招标

2022-08-30 17:10 来源: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新区1×360t/h锅炉及2×B25MW热电联产项目除尘、脱硫设施招标,拟为1台360 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9.80MPa,540℃)+ 2套25MW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建设脱硫、除尘设施,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电袋复合除尘器。详情如下: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建1×360t/h锅炉及2×B25MW热电联产项目,总投资3.49亿元。目前项目已获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除尘、脱硫设施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新区1×360t/h锅炉及2×B25MW热电联产项目。

2.建设规模:建设1台360 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9.80MPa,540℃)+ 2套25MW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安装输煤系统、脱硫、脱硝、除尘等配套设施。

3.建设地点:河南省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招标内容:

按照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5mg/Nm3、SO2≤20mg/Nm3的设计要求,配套建设1×360 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9.80MPa,540℃)的除尘、脱硫设施(本期脱硝装置已订货)。

1. 电袋复合除尘器(1台)

电袋复合除尘器:干式、板式静电除尘器与布袋除尘器组合,水平进风、水平出风,露天布置。除尘器入口烟气温度130-150°C,入口烟气量(B-MCR)717530Nm3/h(工况、湿基、实际氧)、486070Nm3/h(标态、湿基、实际氧),入口含尘量(B-MCR)35g/Nm3,出口含尘浓度≤20 mg/Nm3,本体(静电除尘+布袋除尘)阻力≤1200Pa,本体漏风率≤2%,单室一电场。

2. 烟气脱硫装置(1套)

烟气脱硫装置: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脱硫剂为石灰石粉(CaCO3),一炉一塔布置,脱硫系统不设旁路烟道。吸收塔入口烟气温度130-150°C,入口烟气量(B-MCR)717530Nm3/h(工况、湿基、实际氧)、486070Nm3/h(标态、湿基、实际氧),SO2初始浓度1600mg/Nm3;脱硫系统出口SO2浓度≤20mg/Nm3,出口含尘浓度≤5 mg/Nm3,系统总阻力≤2000Pa。

上述设备拟采用EPC总包模式(土建部分除外,由招标人负责施工),要求投标人按交钥匙工程提供电袋除尘器、烟气脱硫装置的完整设计、制造、采购、检验验收、运输及储存、设备安装调试,以及整套装置的启动、试运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消缺、竣工验收、最终交付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具有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承包一级资质。

4、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近五年至少承担过5个360t/h及以上高温高压煤粉锅炉的电袋复合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装置超低排放业绩,并且该业绩已经投产,至今安全、稳定运行满一年以上,且未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上述业绩须有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等有效证明,否则不予确认。

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无工商、税务处罚等情况发生。

7、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三年以上环保工程的项目经理经验,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须附承诺。

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也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

9、投标人近三年所承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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