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卫网获悉,9月16日,重庆奉节县冒峰生活垃圾处理厂封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199.73万元,详情如下:奉节县冒峰生活垃圾处理厂封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FJX22C00017)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奉节县冒峰生活垃圾处理厂封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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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1199万!重庆奉节县冒峰生活垃圾处理厂封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公开招标!

2022-09-19 11:0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9月16日,重庆奉节县冒峰生活垃圾处理厂封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199.73万元,详情如下:

奉节县冒峰生活垃圾处理厂封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FJX22C00017)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奉节县冒峰生活垃圾处理厂封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9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FJX22C00017采购执行编号:2022-070

项目名称:奉节县冒峰生活垃圾处理厂封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997,300.00元

最高限价:11,997,300.00元

采购需求:

搜狗截图22年09月19日1059_1.jpg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0月30日前进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接受分包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中60%需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其余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1.投标人若为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 投标人若为非中小微企业,应将预留预算总额的35%以上分包给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协议(分包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并明确小微企业的份额占比不低于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评价类别为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评价等级为三级及以上),须提供评价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9月16日 至 2022年10月8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10月9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9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奉节县百盐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奉节县夔州街道紫云街行政次中心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5楼(西部新区第一小学对面))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2-10-10 10:00

开标地点:奉节县百盐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奉节县夔州街道紫云街行政次中心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5楼(西部新区第一小学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奉节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采购经办人:姚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56862033

采购人地址: 奉节县永安街道少陵路3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钟学明

代理机构电话:15520196714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冉家坝龙湖源著天街20栋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5686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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