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莞市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核心,以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抓手,因地制宜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路线和模式,有效提升全市农村生态环境,切实将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落到实处。
通过市级统筹、镇村联动、多措并举,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取得显著成效,全市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化或暗渠化,且均已完成生活污水收集治理。截至2022年上半年,全市累计建成污水管网约1.4万公里,覆盖全市1335个自然村。在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建设方面,694个自然村实现雨污分流,638个自然村采用截流式合流制实现污水排放管道化,3个自然村采用暗渠化收集;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面,1283个自然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45个自然村采用一体化/分散式,7个采用资源化利用。
持续深化方案顶层设计。在全市1335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覆盖的基础上,市生态环境局今年先后印发《东莞市2022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东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方案(2021-2025年)》《东莞市农村污水治理整治攻坚实施方案》,从镇街规划层面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高效推进。
科学制定巩固提升任务。由市级统筹,按照“镇-行政村-自然村”三级联动,组织各相关镇街对全市1335个自然村开展深入摸排并动态更新问题清单,形成“一村一策”巩固提升台账,合理选择与各村自然条件、经济发展和治理水平相适应的污水处理工艺和治理模式。同时,以属地镇为单位制定巩固提升方案,分期分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巩固提升工作。
全面提升污水处理效能。继续巩固采用纳厂模式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加快推进农村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推动低效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升级改造,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目前全市正在运营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共61座,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93座。鼓励按需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提升全市污水处理能力;鼓励因地制宜新建日处理规模在5万吨以内的永久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打破污水输送管网距离长、过河导致收集污水效果差的局面。积极探索污水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的处理工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
加快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加强农村黑臭水体和小微水体综合治理,统筹农村水产养殖、农业种植业面源污染、厕所尾水污染等防治工作。加强排污口水质监测和溯源、分类整治,落实暗渠内部摸查、清淤治理,优先解决农村黑臭水体汇水范围内的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加强河面、堤岸垃圾清理,规范垃圾暂存点、中转站设置,及时清理清运垃圾,防治垃圾和渗出液污染。加强黑臭水体和小微水体清淤疏浚,鼓励通过生态净化消除黑臭水体。推进水体水系连通,增强渠道、河道、池塘等水体流动性及自净能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不断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建立完善市级统筹指导、镇级政府为责任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运维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污水治理进展和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完善监测体系,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高效有序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