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北煤电)发现,其下属祁东煤矿绿色发展成色不足,原煤生产电耗水耗较高,对煤矸石、矿井水综合利用工作重视不够,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图1 大量煤矸石露天堆存未采取防尘抑尘措施
基本情况
祁东煤矿位于宿州市埇桥区与蚌埠市固镇县交界处,1997年10月开工建设,2002年5月建成投产,核定产能180万吨/年,矿区面积35.43平方公里。
2021年,祁东煤矿原煤产量约138.9万吨,产生煤矸石约89万吨、矿井水约130万吨,原煤生产电耗47.93千瓦时/吨、水耗0.58立方米/吨。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落后设备淘汰不力,电耗水耗能耗居高不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公告要求,高耗能机电设备最迟应于2017年底前淘汰。督察发现,祁东煤矿列入国家淘汰目录的59台高耗能机电设备仍在使用。
图2 已列入国家淘汰目录的高耗能机电设备
企业能耗居高不下,距离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2018年至2021年,祁东煤矿单位原煤生产电耗分别为35.79、37.73、39.38、47.93千瓦时/吨,单位原煤生产水耗分别为0.34、0.39、0.43、0.58立方米/吨,呈逐年上升趋势,2022年1~7月,电耗水耗进一步上升,达53.87千瓦时/吨、0.63立方米/吨,远超《煤炭采选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Ⅲ级基准值(系国内一般水平,原煤生产电耗25千瓦时/吨、水耗0.3立方米/吨)。
图3 原煤生产电耗、水耗等数据统计情况
《煤炭井工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中原煤生产综合能耗先进值为3千克标准煤/吨,皖北煤电“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原煤生产综合能耗要达到国内同类规模煤矿的先进水平。督察发现,祁东煤矿能耗不但未达先进水平,且差距逐年增大,2018~2021年,祁东煤矿原煤生产综合能耗分别为4.64、4.82、4.93、5.98千克标准煤/吨,2022年1~7月,达6.75千克标准煤/吨。
(二)矿井水、煤矸石治理不力,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安徽省煤矿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规定,煤矿矿井水排放除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外,其相关水质因子值还应当满足或优于受纳水体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对应值,且不得影响上下游相关河段水功能需求。督察发现,祁东煤矿尚未启动矿井水深度处理改造工程,外排矿井水氟化物偏高,对受纳水体浍河水功能区达标造成影响。取样监测显示,外排废水氟化物为2.97mg/L,超地表水Ⅲ类标准限值1.97倍。同时,祁东煤矿水资源利用工作存在差距,矿井水回用渠道不多、比例不高。2018~2021年矿井水回收利用数据显示,综合利用率均达不到70%以上的要求。
图4 煤矿矿井水排放和综合利用要求
图5 煤矸石处置企业污染周边水体
督察发现,祁东煤矿对煤矸石综合利用缺乏统筹规划,将煤矸石销售给不具备处置能力的中间贸易公司,一卖了之,走捷径、图省事,以致矿区周边煤矸石“散乱污”企业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图6 周边煤矸石“散乱污”企业污染严重
2021年以来,祁东煤矿向金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出售煤矸石82.68万吨,但金垣公司已于2019年停产,变综合利用为商贸分销。云锦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为其下游购买企业,厂区堆积大量煤矸石,环境管理混乱,未落实防尘抑尘措施,淋溶水直接溢流至周边沟塘,取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110毫克/升、氟化物5.22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4.5倍、4.22倍。督察还发现,祁东煤矿煤矸石运输车辆超载和抛洒问题突出,矿区周边道路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泞不堪,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
图7 矿区周边道路积尘严重
原因分析
祁东煤矿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认识有差距,推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乏力,落实国家政策要求不到位,履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力。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