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飞灰填埋区建设项目由永发改招标核字[2022]45号批准,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永丰县城市管理局
二、工程名称:永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飞灰填埋区建设项目
三、工程地点:永丰县静脉产业园
四、工程概况:项目占地总面积6.1万平方米,总库容55.1万立方米,其中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占地面积约3.8万平方米,封存原生生活垃圾50万吨;飞灰填埋区占地面积约2.3天平方米,库容约14.1万立方米,本项目投资约为2682.82万元。
五、资金来源:债劵资金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工程造价:约2682.82万元
八、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垃圾堆体整形与处理、封场覆盖系统、地下水污染控制、地表水导排、填埋气体收集与处理、渗沥液收集与处理、绿化及景观设计、垂直防渗、分隔坝、飞灰填埋场、防渗系统、临时覆盖、环境监测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九、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要求:拟派出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证),需同时提供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环保类工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各一名,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均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有效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提供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专业。
5、企业业绩要求:2017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至少提供1个生活垃圾填埋场或飞灰填埋场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评审依据:投标企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需提供网站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链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报告)。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社保证明:各投标企业须提供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和专职安全员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受疫情影响,社保不齐全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补交无效。
8、外埠来赣单位应根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 《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江西住建云网站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且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注: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只需将以上要求的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评标办法:报价承诺法并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3、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里的附件“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4、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21 日上午9:00前
2、开标时间:2022年 12月21日上午9: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厅
4、其他要求
4.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4.3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或“四大员”其中一员,社保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非建造师或“四大员”其中一员,社保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劳务合同(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拟派建造师或“四大员”的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
4.4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开标注意事项。
5、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发布、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备注:受疫情防控影响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6、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单位:永丰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96-256667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纪元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17679063693
永丰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