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获悉,福安市城镇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程招标,项目总投资6066万,本次招标控价33062645元,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详情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城镇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程(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工程)(施工)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批[2023]27号、安发改审批[2023]2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和市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福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赤岭鸭母洋;
2.2.工程建设规模: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垃圾堆体整形工程、封场覆盖系统、填埋气体收集导排工程、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地下水控制工程、地表水收集导排工程、污泥坑整治工程、渗沥液调节池工程、生态修复工程、辅助设施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6066.0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253.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635.50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76.6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垃圾堆体整形工程、封场覆盖系统、填埋气体收集导排工程、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地下水控制工程、地表水收集导排工程、污泥坑整治工程、渗沥液调节池工程、生态修复工程、辅助设施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的填埋场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3062645(暂列金:157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2)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9日 19:00:00至2023年7月24日 17: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8月10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市财经大厦6楼,邮编:355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6562769,传真:/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3A室),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518355,传真:/
联系人: 黄滨、郑仁栩、庄言、郭亮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280095、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安市新华中路2号
联系电话:0593-213036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秦溪洋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联系电话:0593-2130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