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3月28日,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招标,预算金额1168万元,最高限价为80元/吨,合作期1年,公示如下:
项目概况: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 18日 14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81-00018
项目名称: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
预算金额:1168万
最高限价:人民币80元/吨,本项目按照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因新民市梁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而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在建设中,未能充分衔接。因此,需对收运至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接收场地需符合当地相关环保要求,并通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焚烧方法进行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8日14时00分至2025年04月0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cn)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4月18日 14点 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二)(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1288588进行咨询。
2、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自行解密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规定的时限解密按照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民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 新民市辽河南大街88号
联系电话:024- 27627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市和采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新民市站前大街80-2号
联系方式: 024-27617011
邮箱地址: 420480923@qq.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新民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市和采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03326101020000056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024-27617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