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2〕111号)等文件要求,经组织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河北省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开展2021年度碳核查、复查工作,根据核查结果,现对河北省2022年符合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94家(含自备电厂)发电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情如下: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05月13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05月06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04月22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04月17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04月16日
大连生态环境04月01日
生态环境部04月01日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03月22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03月21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03月20日
生态环境部03月18日
华为04月23日
华星东方04月09日
华星东方03月18日
北极星环保网03月13日
浙能锦江环境03月12日
北极星环保网03月12日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02月08日
绿色动力集团01月29日
北极星环保网01月24日
河北电力交易中心17小时前
河北省人民政府19小时前
曲周县人民政府前天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前天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前天
河北省人民政府前天
永清财政05月11日
河北发改委05月11日
国网河北电力e讯05月11日
北极星氢能网05月10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