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2〕111号)等文件要求,经组织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河北省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开展2021年度碳核查、复查工作,根据核查结果,现对河北省2022年符合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94家(含自备电厂)发电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情如下:
青岛市人民政府前天
青岛市人民政府07月14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07月10日
北极星售电网07月07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07月01日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07月01日
丰顺县人民政府07月01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06月27日
南方电网报06月27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06月26日
中国华电14小时前
宁波市北仑区政府07月11日
中国电力报07月03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07月02日
国家能源之声06月30日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6月24日
大唐集团06月20日
北极星环保网06月18日
江苏省盐城供电公司06月13日
普宁市广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发电厂06月06日
北极星储能网06月03日
馆陶县人民政府17小时前
北极星氢能网21小时前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1小时前
北极星储能网23小时前
国家电网报23小时前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前天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前天
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前天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前天
国家统计局前天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