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51号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基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关于组织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12〕110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9年版)》(国环规固体〔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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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2年第四季度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情况

2023-01-06 10:16 来源: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51号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基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关于组织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12〕110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9年版)》(国环规固体〔2019〕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第四季度全省4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拆解处理审核情况公示如下。

一、拆解处理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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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限

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2日。

公示期间,我厅接受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厅将及时调查,认真核实并依法处理。

联系人: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林吉

四川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中心 刘宜

联系电话:028-80589028 028-87703717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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