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长材厂3条产线加热炉增加烟气脱硫设备超低排放改造EPC总包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项目预算约1580万元。
项目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钢股份长材厂3条产线加热炉增加烟气脱硫设备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包 ,招标人为包钢股份长材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ZG23010234
1.1项目概况:
长材厂1#、2#、3#生产线,各设置1座加热炉,设计产量分别为120t/h、120t/h、160t/h(改造提产后指标)。根据环大气[2019]35号《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以及包钢股份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专项规划》要求,即轧钢有组织排 放污染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原则上分别不高于10、50、200mg/m3,达到超低排放的钢铁企业每月至少95%以上时段小时均值排放浓度满足上述要求。经过长材厂对加热炉的前部改造治理,烟气中氮氧化物和颗粒物 已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目前烟气中二氧化硫基准排放浓度无法满足这一要求。需对加热炉烟气进行治理,使得二氧化硫基准排放浓度小于50mg/m3,实现达标排放稳定运行,以满足轧钢加热炉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主要内容为:加热炉引风机出口至烟囱入口之间脱硫系统及附属设备管道的设计、安装。
1.2招标范围:
长材厂3条产线加热炉增加烟气脱硫脱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包,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土建(含土方外弃及合规处置)、电气、控制、仪表、电信、暖通、给排水、消防、保温防腐、原有设施拆除(含固废合规处理)等本工程所需全部设计(初步设计、详细设计、PBS编码等)、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培训、配合消防报验及对应竣工验收等工作。
上述“招标范围”内容中包含的费用均包括在总包费用中,由中标方负责,详见技术规格书、协议等(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量为实现项目功能的最低参考量,投标人技术方案须依托初步设计(如果有初步设计、如没有需依托可研、技术要求等),若有偏差只能优于初步设计(如果有初步设计、如没有需依托可研、技术要求等),最终实现招标人使用功能要求。
1.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
1.4付款方式及条件:
付款形式:银行承兑汇票;
(1)建安及其他部分:按节点付款,项目中土建、钢结构完成,支付建安合同价款的3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工程验收合格,支付建安合同价款的67%;工程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至建安合同价款的100%,每次付款均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2)设备部分:预付30%,出卖方同时开具无条件等额的银行保函。货到验收合格后,出卖方开具60%发票,买受方付设备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卖方开具剩余40%发票,同时买受方付设备价款的30%,预留设备价款的10%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3)设计部分:设计审查完成(含施工图设计完成)付3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67%,预留3%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1.5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形式为无条件银行保函或现金,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钢股份长材厂3条产线加热炉增加烟气脱硫设备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包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
3.3资格要求:见下表;
3.4业绩要求:见下表;
3.5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中国裁判文书网,打印时间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