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集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包钢轨梁厂1#线加热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包工程(再次)招标公告,项目限价4250万元,详情如下:
项目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钢轨梁厂1#线加热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包工程(再次) ,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轨梁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ZG23010240Z
1.1项目概况:
包钢轨梁厂1号线原设计步进梁式加热炉一座,冷装设计产量为200吨/小时,燃料为高焦混合煤气,采用空气预热常规加热方式,该加热炉于2004年投产,已运行18年,目前炉况不佳,且在连续测量NOX,排放中有68.56%以上时间内不符合超低排放(不大于160mg/Nm3),SO2全月超标(不大于40mg/Nm3),颗粒物排放有13.01%以上不达标(不大于8mg/Nm3),需要对加热炉超低排放改造,并进行优化升级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加热炉脱硝设计使用环保型低氮烧嘴降低氮氧化物排放,关联加热炉燃烧系统改造,配套加热炉炉体重新设计改造,煤气主管、支管及煤气系统;加热炉烟气治理所需的设备设施,加热炉后脱硫改造设计,加热炉排烟系统改造;加热炉汽化系统配套优化改造,包括加热炉水梁及滑块更换,高温段滑块全部更换,炉底和泵间的汽化管路及阀门重新优化设计,管路合理布置,电动循环泵和事故柴油循环泵重新设计优化改造;加热炉水冷系统配套优化改造,除氧水箱、除氧器及连接管道、阀门重新设计改造,水冷系统管道重新优化设计改造。设计须增加加热炉应急水冷系统;加热炉钢结构配套优化改造,炉底水封槽重新设计改造,炉体两侧立柱、炉顶大梁重新优化设计改造,炉体平台、栏杆按最新安全标准设计并施工;加热炉燃控、仪表系统配套优化改造,加热炉区所有燃控系统、仪表等设备全部重新设计,升级为新款安全型PLC,通讯采用PROFINET,原有的加热炉智能集控烧钢控制程序移植到新PLC中并进行优化升级,设计符合安全三同时标准;土建改造部分:所有改造过程中设计的土建勘察、施工、设计均由总包方承担,并保证最终设计的完整性;水、电、汽等公辅配套设计;所有涉及设备均由总包方采购、安装,经改造后,1号线加热炉烟气排放满足国家超低排放标准要求,即:NOx排放:≤160mg/Nm3,SO2排放:≤40mg/Nm3,颗粒物:≤8mg/Nm3。
1.2招标范围:
包钢轨梁厂1#线加热炉超低排放改造EPC总包工程,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土建(含土方外弃及合规处置)、电气、仪表控制、暖通、给排水、热力、通信、消防、保温、环保设施、无用设施拆除(含固废合规处理)、绿化绿植迁移、涉及所占用地方设备设施的迁移及地下障碍物的处理等本工程所需全部设计(初步设计、详细设计,含WBS编码)、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规程编写、培训、材料报检、项目需要办理的检测、检验、消防报验、疫情防控及对应项目报监、竣工验收等工作。拆除废钢按包钢规定归包钢轨梁厂。 废物废钢的运输依据包钢规定由总包方负责。
上述“招标范围”内容中包含的费用均包括在总包费用中,由中标方负责,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1.3工期要求:
要求于2023年8月30日前完工,其中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建设期90天(含预排烘炉15天,烘炉曲线有变化优化工期)投标文件中需预排工期。
1.4付款方式及条件:
付款形式:银行承兑汇票;
建安费付款方式:按节点付款,项目中土建、钢结构完成,支付建安合同价款的3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工程验收合格,支付建安合同价款的67%;工程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至建安合同价款的100%,每次付款均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设备费付款方式:设备费预付30%,开具无条件等额银行保函,货到验收合格且开具100%发票付设备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后付30%,预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设计费付款方式:初步设计审查完成付30%,施工图设计完成付3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30%,预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1.5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形式为无条件银行保函或现金,竣工验收后无息返还。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钢轨梁厂1#线加热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包工程(再次)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