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财政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保障作用,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制度建设,有效推进城市管理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水平。
一是加大城市环境卫生投入,强化城市卫生长效管理。2023年,市财政将安排城市环境卫生运行相关支出逾1.8亿元,重点用于市区环卫运行、生活垃圾焚烧、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环卫及户外广告规划修编等,着力巩固创文、创卫成果,优化城市环境,推进城乡绿色发展。同时,为进一步营造整洁有序、健康宜居的城市环境,市财政已累计安排钓鱼山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建设资金近3700万元、新建环卫设施工程建设资金近1800万元,着力补齐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短板,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二是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规范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行为。会同市城管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对我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征收方式等。为有效缓解各区资金压力,当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将由征收单位根据属地原则缴入各区国库,统筹用于各区垃圾分类和治理,推动我市垃圾处理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三是优化整合财政资金,着力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保障体系。会同市城管局逐步推进垃圾分类以奖补经费、农村垃圾收运以奖补经费整合工作,统筹用于城乡垃圾分类治理,研究制定《连云港市市区城乡垃圾分类治理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优化财政补贴方式,逐步加大市级对各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考核力度,突出财政资金的奖励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引导和促进垃圾分类成为新习惯、新风俗、新时尚。
四是加大城市管理信息化投入,提升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累计安排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经费近800万元,推动市级平台与国家平台、省平台、县区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与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数据互换,推进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