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深中通道”即将完工,中山与深圳也将形成“半小时交通圈”。为推动建立中山与深圳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中山市各部门主动学习拥抱深圳,深化区域合作机制,推动深中多领域深度对接,全力推动广东省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落地落实。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主动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沟通,根据两市地理位置及工作实际,共同合拟《深中一体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合作框架协议》,目前两市已正式签订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的四大要点
《深中一体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分为四大点:
一、工作目标
明确协议签订是建立两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深化交流合作,共同做好生态环境应急工作。
二、工作原则
本合作协议以互保共赢、属地负责、预防为主为工作原则,两市在各自辖区内处理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基础上,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沟通合作,防范跨界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内容
具体框定两市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的联动合作事项,包括协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机制、建立联合监测机制、环境应急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四、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明确生态环境部门应急机构主要负责人为应急联动工作责任人、日常工作联络人和联络方式;加强信息交流,建立定期交流与考察学习制度,加强两市环境应急管理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建立长效的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联动机制。
“签订联动合作协议,加强两地突发环境事件协作处置,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和应急协作机制,能推进两地应急专家库、第三方应急处置队伍、环境应急监测等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对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相互支援和协作处置,全面保障区域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三科相关工作负责人说道。